词条 | 直隶审判厅 |
释义 | 直隶审判厅位于保定市北市区法院西街东侧,建于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该厅建筑分为两座,一座是天井式二层楼房,包括南楼、北楼、东、西配楼,有内外回廊,东、西、北三面有砖砌围墙,至今保存完好。1935年改为河北省高等法院,曾是北市区政府驻地。另一座是有内外廊檐的两层小楼,1996年在旧城改造中遭破坏。这两座建筑体量较大,典雅壮观,是典型的清末楼房建筑。现存建筑占地约4300平方米,建筑面积2770平方米。解放以后先后作为北市区政府、北市区法院、保定经济管理干部学校办公场所,现归河北大学管理,主入口在法院东街。 1984年6月,直隶审判厅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东至法院东街,西至法院西街,南、北距墙体各3米。2008年10月17日,直隶审判厅被列为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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