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郑人爱鱼 |
释义 | 原文 郑人有爱惜鱼者,计无从得鱼,或汕或澪或设饵笱之。列三盆庭中,实水焉。得鱼即生之。鱼新脱网罟之苦,惫甚,浮白而噞喁。逾旦,鬣尾始摇。郑人掬而观之曰:“鳞得无伤乎?”未几,糁樀而食,复掬而观之曰:“腹将不厌乎?”人曰:“鱼以江为命,会处以一勺之水,日玩弄之,而曰‘我爱鱼我爱鱼’,鱼不腐者寡矣!”不听。未三日,鱼皆磷败以死,郑人始悔不用或人之言。 翻译 郑国有个爱鱼珍惜鱼的人,考虑没有什么途径得到鱼,就用汕用澪用鱼饵钓鱼。排放三只盆子在厅堂之中,装满水。得到了鱼就养着它们。鱼刚脱离网的困苦,很疲惫,浮到水面咭咭地喘息。过了一天,鳍尾开始摇摆。那郑国人捧出来看着说:“鳞没有伤吧?”没多久,喂食谷末和麦麸,又捧出来看着说:“肚子不饿吧?”有人说:“鱼凭借江水为活命之所,遇上这样呆在一勺的水中,每天玩弄它,还说‘我爱鱼我爱鱼’,鱼不腐烂的少啊!”那人不听。没过三天,鱼全都磷片脱落而死,那郑国人这才后悔不听有的人的话。 注释 计:考虑 掬:捧 糁:饭粒 出处战国·韩·韩非《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郑人有欲买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 乃曰:‘吾忘持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 韩非子(约公元前280—前233)即韩非。我国战国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当时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学生。韩非继承和发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学说,成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谗害,被杀于秦。他的著作后人称作《韩非子》,现存55篇。他反对以血统为中心的等级制度,提倡“贵族”“民萌”(氓)平等;反对“用人唯亲”,提倡“用人唯贤”;反对儒家的“礼治”,提倡“法治”;同时还提出“术”(君主驾驭臣民的手段)和“势”(君主的权力)来和“法”相辅相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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