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镇平县审计局 |
释义 | 一、主要职责(一)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国家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责、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全县国民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国有企业、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者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以及国务院和本级地方政府指定的其他国有企业有计划的定期进行审计。 (六)对国家建设的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县级以下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八)对政府部门管理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奖金以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与国家财政收入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县审计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工作部署,当好局领导的参谋助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人事、财务及综合档案的管理工作;督促做好有关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传递工作,搞好各类资料及报刊杂志的订阅工作;管理使用好印鉴;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用具有购置、发放及机关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局的信访、监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审计局业务的综合工作;负责拟写专业报告和全县内审机构的管理、指导以及《审计法》的贯彻、宣传、审计理论研究等综合事务;负责对全县各单位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 (二)财金审计股 负责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23个乡镇财政决策执行情况及金融部门业务开展的经常性审计;负责对农村信用联社的监督,以及对下属单位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情况等有关方面的专项审计及调查。 (三)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对县级各部门行政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县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社会保障基金、捐赠基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四)企业审计股 负责县属国有工业企业、邮政、电信、电业、烟草等两属企业及交通运输企业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监督;检查上述企业的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是否与有关法律、政策等发生抵触现象,并接受委托,开展专项审计和调查;负责对县属商业、粮食、外贸、医药、物资、供销等行业及所属经济实体的财政、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捐益进行审计监督;对重点企业进行定期审计;开展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 (五)经济责任审计股 负责对县级以下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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