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镇江市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处 (三)流转税管理处 (四)所得税管理处 (五)国际税务管理处 (六)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七)征收管理处 (八)计划统计处 (九)财务管理处 (十)人事教育处 (十一)监察室 办税服务厅 机关党委办公室) 介绍镇江市国家税务局是镇江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行政机构。 主要职责镇江市国家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负责本地区各项国家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工作。 (三)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各项税收征管规章制度,积极推进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国家税收执法职能。 (四)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各项地方税、基金和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六)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严肃查处偷骗税。 (七)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八)监督检查本地区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情况。 (九)管理本地区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县(市)级国家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的干部,负责全市各级国税机关的领导班子建设、公务员制度实施。 (十)负责本地区国税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 (十一)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 (十二)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十三)负责本地区国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十四)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开展税收咨询。围绕本地区经济工作,发挥税收调控和监督职能,为发展市场经济和社会事业服务。 (十五)承办上级国家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镇江市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的级别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制定局机关和本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负责本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二)政策法规处进行有关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培训;负责贯彻、建立和推行规范税收执法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资料调查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听证和赔偿等涉税法律事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会签把关、税收检查案件的复查复审以及配合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的外部监督工作。 (三)流转税管理处负责流转税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流转税业务的管理及推广应用工作。 (四)所得税管理处负责所得税税政业务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有关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 (五)国际税务管理处负责镇江市区涉外企业纳税户管理工作及对各辖市(区)局外税业务的指导;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现行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 (七)征收管理处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制定综合性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等税收资料的管理;牵头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防伪税控以外的税控器具的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社会性协税护税及协助司法机关打击伪造、倒卖、盗窃普通发票等违法活动;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纳税评估综合性制度、办法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纳税服务、日常税源基础管理、日常管理性检查及其综合制度、办法的制定;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 (八)计划统计处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和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承担纳税人申报纳税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入、退库;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分析,监控重点税源;负责对税收票证的管理。 计划统计处与信息中心合署办公。 (九)财务管理处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 (十)人事教育处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录用、调配、交流、辞退、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工作。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副科级,挂靠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一)监察室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办税服务厅负责镇江市区范围内税务管理事务的咨询、受理、核批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的党务、纪律检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直属机构镇江市国家税务局直属机构的级别为正科级。 (一)稽查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稽查局内设机构一般不超过5个。 (二)直属税务分局负责市直重点税源纳税户的评估约谈、调查执行等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镇江市国家税务局事业单位的级别为正科级;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务干部镇江培训中心的级别为副处级。 (一)信息中心级别为正科级。组织税收管理、综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 (二)机关服务中心级别为正科级。拟定局机关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装备管理。 (三)江苏省国税局税务干部镇江培训中心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务干部镇江培训中心为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的分中心,负责系统国税干部的职务培训、岗前培训、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接待和会议服务工作。 分支机构(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京口区纳税户的评估约谈、调查执行等管理工作。 (二)第二税务分局负责润州区纳税户的评估约谈、调查执行等管理工作。 所属各辖市(区)国家税务局机构设置镇江市国家税务局所属丹阳市国家税务局、句容市国家税务局、扬中市国家税务局、丹徒区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其内设机构数量均为6个,为正股级;直属机构:稽查局,为正股级;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为正股级。派驻机构:较大县的城区、大企业所在地、管辖5个以上乡镇的设置为税务分局,为副科级,共计27个(其中丹阳市局9个、句容市局6个、扬中市局5个、丹徒区局7个。 成立镇江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级别为副处级,仍按分局进行管理,其内设机构为6个。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 国家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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