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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赵薇奖学助学基金
释义

赵薇为了报答家乡对自己的养育之恩,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赵薇于2004年在芜湖设立了奖学助学基金。基金创建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关注、支持和踊跃捐款,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受益的学生也在逐年增加。

简介

7月17日下午,芜湖市赵薇奖学助学基金发放仪式在市少年宫举行。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旭东,纪委书记罗智全及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县、区教育局有关领导参加了仪式。仪式由市教育局纪委书记罗智全主持。

截止到2007年赵薇奖学助学基金共奖励和资助368人,共计资助226600元。来自社会各界人士的捐款截止到2008年4月共计102367.12元。几年来接受赵薇奖学金的学生有大部分考入清华、北大等名牌大学。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旭东代表市教育局向赵薇表示感谢,感谢她为家乡芜湖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赵薇表示,她将把奖(助)学金这项慈善事业坚持下去,希望可以帮助更多优秀学生和家庭困难的学生,为家乡的教育尽一份力。

2007年共有24名学生获得赵薇奖学金,81名学生获得助学基金。赵薇给这些学生颁发了基金。

倡议书

为弘扬中国著名青年演员赵薇的爱心奉献精神。积极倡导友爱互助,奖学助贫的中华民族美德,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同学顺利完成学业,赵薇女士捐资30万元人民币,由芜湖市教育局设立“ 芜湖市教育学会赵薇奖学助学基金会” 。开展各项奖学助学活动。诚盼广大企业界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加入我们的活动。

芜湖是一座美丽内陆城市,经济水平相对发达城市还有较大差距。但芜湖具有着浓厚文化底蕴和重视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目前,全市共有在校中小学生 人。有相当一部分同学来自农村及城市低收入家庭。现有

贫困同学 人,约占在校生的 20% ,其中特困同学有 人。他们中有父母亲双下岗的,有来自偏远贫困地区的农村家庭的,有家庭成员中有重病或残疾的,有单亲家庭的。由于中小学教育的特殊性 , 同学们都处于成长发育阶段,学习生活费用相对较高。贫困同学为此承受着十分巨大的经济压力,他们的学业以及生理和心理健康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筹措学费困难而欲放弃学业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这种令人十分痛惜的事情是我们都不愿看到的。虽然政府、学校都高度重视贫困同学的解困问题,也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办法如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奖学金等,帮助贫困生克服困难、完成学业,但由于贫困同学人数较多且金额有限,所能提供的这些助困方法,也只是杯水车薪,帮困助学工作存在着很大的难度。为了使更多特困、品学兼优的同学得到资助,“ 芜湖市教育学会赵薇奖学助学基金会” 目前已开始运作。为了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扩大资助面,我们恳切希望企业界和社会各界的热心人士,为贫困和优异的同学提供一个充分发挥自己智慧与能力的平台,架设一座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通往自立、自强之路的桥梁,使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早日回报社会。

“ 芜湖市教育学会赵薇奖学助学基金会” 的启动,将会为更多的贫困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一定保障;鼓励更多的同学发奋学习。凡参加奖学助学基金捐赠的单位或个人,将载入“ 芜湖市教育学会赵薇奖学助学基金会” 行动名册,存入基金会档案,并向全市师生和社会公布,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对一资助 由基金会向资助方提供贫困生或成绩突出学生的基本情况,资助方自主选择资助对象,进行一对一的帮助。具体事宜由资助方和资助对象商量,基金会将尽力为之提供方便和各种必要的服务。

设立冠名助学金 企业或者个人每年资助 2 万元以上资金,即可设立由企业或者个人冠名的专项奖学助学金,资金的管理基金会与捐赠者协商决定。

捐资方向“ 芜湖市教育学会赵薇奖学助学基金会” 捐资,由基金会通过基金的形式进行运作,并将结果公布于众。

欢迎加入我们的活动,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芜湖市教育学会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2004年四月

基金章程

关于 "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第一章 总则

著名芜湖籍青年演员赵薇,长期以来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怀着报效故乡、关心教育的拳拳之心,向芜湖市教育局表达了将捐赠资金,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的意愿。经双方协商,决定用这批捐赠资金设立 " 赵薇奖学助学基金 "。为共同管理运作好该项基金,使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基金设立的原则

第一条 充分尊重捐赠人的个人意愿,突出基金的公益性,捐赠资金及以此为本金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奖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不作他用。

第二条 基金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突出基金的社会效益和教育效益,弘扬捐赠人热爱家乡、关心教育的优秀品质,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第四条 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力量。促进本基金早日成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资助范围更全面的社会公益基金。

第三章 基金的管理

第五条 为切实加强对 " 赵薇奖学助学金 "的管理,由捐赠人委托芜湖市教育局牵头管理,由芜湖市教育局与捐赠方商定成立"基金监管委员会",严格管理制度,及时向捐赠人及社会通报基金使用情况,加强宣传,接受监督。

第六条 管理机构:在市教育局接受委托管理后,成立基金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基金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七条 资金的管理:芜湖市教育局设立 "专项基金",双控帐户。各项支出经管理办公室审定后须有捐赠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八条 基金的收益:

1. 根据本人的意愿,捐赠人在参加公益活动中的收益,可继续纳入该基金帐户,做到专款专用。

2.在低风险的前提下,基金监管委员会决定本金投资方式,由此获得的所有收益,均纳入该专户。

3.加强公益事业宣传,广泛吸纳社会人士团体资助。

第九条 使用额度:

每年用于奖助学的资金幅度,以基金的所有收益为主,不足部分可用基金本金补足,原则上不超过该年度基金总额的 15%。

第十条 奖励、资助的程序:

1. 由基金管理办公室根据基金数目,提出当年的资助总金额和奖助类别;

2. 每年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交所在学校、区教育局核实并推荐,报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经芜湖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并征求捐赠人意见后,公示受助对象及标准;

3. 由芜湖市教育局组织,邀请有关人士和新闻媒体工作者等人士出席奖学金、助学金颁发仪式,并通过媒体向社会作宣传。

4.所有受奖助学生条件符合者,次年可以重新提出申请,经审定合格后可以重获奖助学金。

第十一条 审查通报制度:加强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每年定期向社会及捐赠人通报基金的收入、使用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受奖助者的名单,对不符合接受奖励、资助标准的对象,一经举报查实后,取消资格,并由芜湖市教育局追究相关推荐人员行政责任,以确保基金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进行。

基金的持续运行:为了使该基金能更广泛更持久地服务于芜湖市青少年教育事业,激发社会各界关心公益事业的热情。捐赠人和芜湖市教育局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多方渠道使该基金不断滚动发展,实现此项公益行动的 可持续发展。

财务管理

由芜湖市教育学会代理财务核算。

经市人民银行批准,在银行开设基本帐户,专款专存。

该基金所有捐赠收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项受益,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全部用于资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财务人员根据基金监管委员会主任的亲笔批示方可开出支票。

年初,财务人员向基金监管委员会上报上年度基金收支财务年度报表。

第四章 捐赠的对象与标准

第十二条 奖助对象:

1. 市区家庭生活困难的小学生(20名,其中在校残疾学生5名,其他学生15名);

2.市区家庭生活困难的中学生(35名,其中芜湖师范学校3名,芜湖市一中高中部3名,初高中宏志班各5名,在校残疾学生5名,其他学生14名);

3. 全市初中,高中应届优秀毕业生5名(其中初中3名,高中2名);

4. 国家级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中特别优秀的及有明显特殊专长的芜湖市学生;

5.由于突发事件处于极度困境的学生。

第十三条 资助种类:

1. 对学生个人进行一次性奖励、资助;

2.对某一特殊集体进行资助、奖励。

第十四条 资助方式:现金或物品及适当形式的课外激励活动等。

第十五条 奖助标准:

1. 助学金:小学生每生一次性资助400元/学年;中学生每生一次性资助600元/学年。由于突发事件处于极度困境的学生一次性资助800元。

2. 奖学金:全市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每生一次性奖励600元;全市高中应届优秀毕业生,每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文理科各1名);国家级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大赛成绩特别优秀者及有明显特殊专长学生每生一次性奖励800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受奖对象,或接受资助后刻苦学习取得优异成绩的受 助对象,其成绩应及时报基金管理办公室备案。可获赠由 赵薇 本人签名的纪念品一份,以资进一步的鼓励,扩大影响。

第十七条 本办法将在试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 赵薇奖学助学基金 "管理办公室。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 陈旭东(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局长)

副主任委员: 罗智全(市教育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


 陶 宏(北京普林赛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委员: 陈宝海(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朱红星(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钱丽红(市教育局计财科副科长)


 李惠玲(市教育局学校德育科副科长)


 韩 涛(市教育局团委副书记)


 谢 芬(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


 俞宏胜(市教科所所长)


 罗光杰(市电化教育馆馆长)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德育科。

基金申请

赵薇奖学助学基金资助对象

所有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 安徽省芜湖市区在校中小学生 。

二、没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三、每学期考试成绩满足校方制订的升级和毕业要求。

四、没有享受其他相类似的助学金资助。

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遭遇突发事件,难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或生活费。

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 安徽省芜湖市区在校中小学生 。

二、每学期考试成绩满足校方制订的升级和毕业要求。

三、学习成绩突出,初高中优秀毕业生。

项目与活动

赵薇奖学助学基金捐赠帐目

赵薇奖学助学基金设立以来,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纷纷慷慨解囊,奉献关爱,使基金不断成长壮大,涓涓细流,汇成江河,捐资助学,蔚然成风。我们坚信,在广大爱心人士的支持帮助下,由赵薇女士发起创立的这项公益事业定会枝繁叶茂、硕果累累。在此谨将捐助的单位和个人公示如下,以表谢忱。

联系方式

本基金接收社会各界的捐款

全称:芜湖市教育学会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管理办公室

联系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学校德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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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