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赵兴基 |
释义 | 简介赵兴基:男,汉族,1957年4月生于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研究生学历,现任庄河市政协主席。 历任:辽宁省庄河县荷花山镇政府副镇长;辽宁省庄河市城山镇党委副书记;辽宁省庄河市荷花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辽宁省庄河市荷花山镇党委书记;辽宁省庄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辽宁省庄河市规划土地局局长、党总支书记;辽宁省庄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局长、党总支书记;庄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07年11月起任庄河市委常委、庄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管工作:负责农业经济、扶贫、民政、社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城市社区、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规划、土地、小城镇、矿产、民兵、兵役、双拥共建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农发局、市动物卫生监管局、市林水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果业管理局、市农机局、市民政局(民族宗教局)、市残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与市武装部、驻军单位、大连高炮预备役的联系。负责与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的协调工作。负责市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问责为严格土地管理,保证规范和节约用地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政令畅通,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结合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的原则,追究了有关地方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辽宁省庄河市时任副市长赵兴基(现任庄河市政协主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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