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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张治儒
释义

个人简介

常用名:张治儒

证件名:张治余

性 别:男

国 籍:中 国

籍 贯:湖南省洞口县

出生地点:黄桥镇车塘村

出生日期:1974年8月6日

民 族:汉 族

生 肖:虎

身 高:170cm

体 重:70 kg

血 型:O型

行 业:非营利组织

单 位: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

职 务:理事长

爱 好:交友、探险、旅游

性 格:坚韧,吃苦耐劳

人生格言:做任何事情,光凭良好的意愿和一腔热血,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智慧、理性和勇气。特别是要实现一个远大的目标,在艰苦而漫长的奋斗过程中,需要付出血汗、泪水,甚至生命的代价,在任何时候都要坚持不懈!

个人历程

1982年-1985年:就读于石背乡车塘小学。

1986年-1988年:就读于石背乡田心小学。

1988年-1989年:就读于石背中学,后于1989年上学期辍学。

1990年-1991年:在湖南省绥宁县、靖县、洪江市等地从事建筑和造林工作。

1991年-1996年:发起成立中国青年协会,任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志同道合之青年发展农村经济,科技兴农,走共同富裕之路。期间自学初中、高中部分课程。

1993年―1996年:因需筹备组织经费而外出打工,在东莞市多家台资企业从事生产和管理工作。期间因亲身经历及目睹多起虐待劳工事件,因此决定在东莞组建外来工协会,但未获得批准。后于1995年10月在东莞市附城区总工会支持下,在大型台资企业伟丰鞋厂筹建基层工会,为总召集人。因所建工会最终未得到企业的认可和支持,后被迫解散和离职。

1996年―2000年:回湖南期间经批准成立车塘村青年互助会,任会长。组织志同道合之青年发展农村经济,科技兴农,走共同富裕之路。并承包村农场,发动互助会会员一起从事种养业,以实际行动去实行振兴家乡经济,共同致富的理想。但两年后因农产品大量滞销亏损而从事运输事业。

2002年―2003年:在深圳市宝安区一电子厂工作。为维护工人合法权益和改善工作状况,再次在工厂组建工会,但因企业阻拦未能成功。2002年在工作中受工伤,因企业拒绝支付后续医疗费和伤残赔偿而发生争议并离职。

2004年-2006年:发起成立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工人维权组织――深圳市外来工协会,任委员会主任。其后又于2005年5月创办经济实体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实行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发展模式。主要为外来工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培训、文化娱乐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后因响应广东省人大代表提案,曾两次发起《取消劳动仲裁处理费,减轻劳动者维权成本》的万人签名活动。因被国外媒体报道,给政府造成压力,致使深圳市外来工协会在2006年11月9日遭深圳市民政局取缔。

2007年至今:原深圳市外来工协会被取缔后,由通过工商注册的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开展工作,并于2007年4月开始接受基金会资助。2008年开始在东莞市长安镇、塘厦镇设立办公室。并于2010年8月成立东莞市新工人服务部,任服务部主任。2011年3月倡议发起时代女工服务部,为高级顾问。主要为流动工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和职业安全培训、工厂调查、工伤探访,以及图书借阅、影视欣赏、文娱交友等公益性服务。现任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理事会理事长,东莞市新工人服务部主任,时代女工服务部高级顾问。

培训学习

2006年4月-2007年4月,在中山大学公民社会中心在黄埔军校举办为期一年的《公民社会能力建设研修班》学习。主要学习课程为公民社会,项目设计和管理,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等。2007年7月19日-21日,参加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和美国国际非营利组织中国代表处联合主办的《非营利组织管理培训班》。主要培训课程为非营利组织的治理,战略规划,项目设计和财务管理等。

2009年7月-2010年4月,在广东人文学会和中山大学公民社会中心联合举办的《黄埔公益领导力协力营》学习。主要学习课程为个人成长,团队建设,公信力,倡导和传播,组织战略,国际合作和全球视野。

重要社交活动

2005年3月,受邀参加英国驻广州领事馆举办的非政府组织研讨会,就中英两国特别是中国非政府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与中国民间组织负责人及英国学者进行交流和探讨。

2005年5月,受邀旁听深圳市第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在深圳市主要领导参加的座谈会中做《建议在深圳成立劳务工权益维护组织,加强劳务工的交流和沟通,为其融入主流社会做出贡献》的报告,并受到原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荣俊的接见,并就劳务工维权问题进行了简短交流。

2006年3月和10月,两次发起《支持人大提案,取消劳动争议仲裁费,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的万人签名活动,曾被国内外媒体多次报道。为此,导致深圳市外来工协会被深圳市民政局取缔。受万人签名活动的影响,在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全国取消劳动争议仲裁费。

2006年12月,受邀参加广东省政府举办的《珠三角劳工利益诉求》项目见面会,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官员、中山大学教授、珠三角主要劳工组织负责人就当前劳工和劳工组织的工作和生存状况,以及劳资关系的冲突和矛盾的解决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2006年12月,受清华大学邀请参加劳工NGO研讨会,就中国劳工NGO机构的生存和发展与清华大学教授、美国劳工学者和中国劳工NGO机构负责人进行交流和探讨。

2007年8月,受美国劳工组织邀请,前往香港与沃尔玛、美泰、迪斯尼和孩子宝等跨国公司代表进行谈判,就以上公司在中国大陆代工企业的劳动用工状况提出批评,并在其代工企业的整改方案中提出建议。

2008年1月,发起新中国第一次民间劳工维权组织和政府工会组织联合举办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研讨会》。邀请珠三角主要民间劳工维权组织、学者、维权律师及部分工人代表,与深圳劳动部门、深圳市总工会、宝安区总工会就新形势下劳动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从政府部门维权的角度及民间机构维权的角度分别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2008年8月,受美国国务院邀请,访问美国华盛顿、纽约、佛罗里达、大岛、波特兰等中西部地区,就中美民间组织发展及劳工维权方面的问题与美国政府部门及民间组织进行了有益的交流和探讨。

2008年11月,受美国驻北京大使馆邀请,参加美国《国际访问者计划》中国学员交流会,就中美民间外交与中国政府官员、美国大使馆官员及学者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2008年12月,受邀参加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和英国大使馆联合举办的《社会创新与社会组织论坛》,与民政部门官员、英国大使馆官员、中外学者、民间组织机构代表就民间组织和社会企业在公益事业发展方面的问题进行广泛的交流和讨论。

2009年2月,受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邀请,与中国劳动部门官员、总工会官员及北京大学学者一起参加由国际劳工组织和墨尔本大学联合举办的国际劳动法研讨会。期间并参观澳大利亚劳动仲裁部门及观摩仲裁活动,就国际间劳动立法和劳工维权工作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探讨。

2010年12月,受四川大学邀请,参加《法律援助律师费转付研讨会》,期间与总工会官员、美国劳工维权律师、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国内知名大学教授及部分维权律师和劳工NGO机构负责人,就中国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支付的律师费由败诉方即用人单位支付的法律问题和立法建议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媒体报道

主要有南方都市报,南方工报,南方日报,南方农村报,新京报,市民杂志,民间杂志,中国先锋杂志社,宝安电视台,香港电视台,法国电视一台、电视二台,法国世界报,英国金融时报,英国广播公司〔BBC〕,芬兰新闻报,德国广播协会,日本广播电视台,美国基督教谏言报,美国时代周刊等20多家国内外知名媒体针对张治儒个人事迹进行了采访报道。

个人影响力

张治儒自1994年开始就立志为底层打工者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从不计个人得失,为实践这一理想,其不畏强权,不屈服于外部的强大压力,十几年如一日坚持这一理念。从2006年至今,每月坚持开展一期免费法律和职业安全培训班,为外来工免费传授法律和职业安全防护知识。并建立活动室和图书室,购买电视机、DVD、功放机等卡拉ok设备免费供外来工朋友在工作之余使用。并根据外来工朋友的兴趣和爱好进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和学习班,以丰富外来工朋友的精神文化生活。自2004年至今共为近万名外来工提供了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导服务,直接为1000多位外来工朋友提供了法律援助。在此期间,张治儒为劳工维权事业自筹资金60多万元,在人力和物力方面投入巨大,数年如一日从事劳工维权工作,这在民间劳工维权人士中来说是十分难得的。

由于中国自改革开放后,成立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工人组织,张治儒的深圳市外来工协会尚属第一个。由于其独立于政府和企业,自筹资金为农民工开展维权工作,并发展大量农民工会员,共同努力帮助农民工维权。其独立性和自治性非常强,因其来自基层,具有较强凝聚力和亲和力。因此,在张治儒的努力下深圳市外来工协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被外界评价为中国近代的独立工会。

所以,在劳工维权和劳工运动中张治儒和他的深圳市外来工协会享有良好的影响力。特别是2008年1月6日与深圳市总工会联合举办,由政府部门和民间劳工维权组织共同参与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研讨会》,开创了政府劳工维权组织和民间草根维权组织面对面讨论和交流维权经验的先河,这在中国尚属首次。其后因此惊动中共高层,并予以肯定实属难得。因此,张治儒在中国劳工NGO行业中虽非佼佼者,但亦是有相当影响力和具有代表性的人物。

因此,在2011年中国最具影响力的杂志《南风窗》为了公共利益年度人物榜中与吴敬琏等人一起被评为年度人物。

志愿者事件

深圳市外来工协会自2004年3月正式开展工作到2006年初,经过近两年的奋斗,在张治儒的努力下深圳市外来工协会已在深圳地区外来工中具有良好的影响力。此时在深圳以专门从事公民代理事务为生的余果和谢六生两人先后与张治儒认识,因其两人出于个人目的,宣称专为劳动者维权和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自诩为劳工维权斗士。因而得到张治儒的信任并因此加入深圳市外来工协会及后来的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下称机构),成为其中的主要志愿者之一。之后在给外来工开展的免费法律培训中,张治儒曾邀请余果和谢六生两人给外来工讲过三次课,并有邀请参加志愿者活动。其中两人参加志愿者活动,每次会报销两人的交通费和承担餐费,如讲课还会每次另补贴50元。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发现,余果和谢六生并无公益心态和理念,参加志愿者是另有所图。两人每次参加活动并不满足仅给予报销交通费、餐费及少量现金补贴,多次提出经济及其他方面的无理要求。做为核心志愿者之一,其两人多次严重违反机构章程和服务宗旨,背离志愿者精神,打着机构旗号对其个人进行虚假宣传,并采取不正当手段代理外来工案件。有的欺骗外来工,给一些外来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并因此被深圳媒体曝光。其两人甚至为一己私利,严重违背机构核心宗旨,私下代理资方劳动争议案件,有的担任资方法律顾问,为资方规避法律责任出谋划策,站在了机构核心宗旨和劳动者的对立面。因此,经多次规劝拒不改正后,在2008年底,春风服务部在正式要求余果和谢六生退出志愿者队伍时,两人竟提出要求均分春风服务部公益资产的无理要求。被断然拒绝后余果恼羞成怒,指使帮手李砚和谢六生多次前往春风服务部办公室捣乱,并对积极参加和支持春风服务部活动的其他志愿者进行人身攻击。同时捏造和歪曲事实,通过网络、手机信息等方式公开对张治儒进行诽谤和诬告陷害。

因此,张治儒多次要求余果、谢六生和李砚三人立即停止名誉侵权未果后,在2010年1月将余果、谢六生和李砚三人以名誉侵权起诉至宝安区人民法院。随后春风服务部决定将余果和谢六生两名志愿者永久除名。2010年9月28日宝安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判决余果、谢六生和李砚三人立即停止对张治儒的名誉侵权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但余果等三人不但并未因此停止非法侵权,更变本加厉,疯狂歪曲事实对张治儒进行诽谤,并捏造事实向公安机关诬告陷害张治儒反党反国,非法组织,诈骗钱财。可恶的是其三人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开始疯狂对其他根本不相干的稍微与张治儒有来往的公益机构和社会公益人士进行人身攻击,因而引起众怒,纷纷谴责。由于该三人不服判决,继续违法对张治儒及他人进行诽谤和人身攻击,并因此引发多宗名誉侵权案。该纠纷最终以法院判决余果、谢六生和李砚三人停止名誉侵权和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而告终。由于受此影响,春风服务部志愿者活动两年多未能正常开展,加至部分核心志愿者不堪忍受余果、谢六生和李砚等人的野蛮骚扰和人身攻击,只得暂时离开服务部志愿者团队。因此,最终导致深圳市春风劳动争议服务部志愿者队伍在2010年11月26日宣布解散另行重组。

在非营利机构中因对严重违规的志愿者除名后遭受野蛮骚扰和疯狂报复,并使其他社会公益机构和社会公益人士无端卷入其中,因此引发一系列的名誉侵权纠纷,这在中国非营利机构志愿者发展中并不多见。通过该次志愿者事件,同时给其他非营利机构志愿者发展敲响了警钟,警示非营利机构今后在志愿者发展中对志愿者的道德审查和道德教育确实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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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3: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