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檄文,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呼玛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1981.09——1984.07 黑龙江省绥化师范专科学校数学系学生
1984.07——1987.09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密山县第二中学教师
1987.09——1989.11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十八站林业局一中教师
1989.11——1995.12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劳动局科员(其间:1987.06——1990.06 黑龙江省牡丹江师范学院数学系学习)
1995.12——1997.12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1997.12——1999.01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1999.01——2001.01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鄂伦春族乡党委书记
2001.01——2002.11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委办公室主任
2002.11——2006.11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人大副主任(其间:2000.03——2003.01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6.11——2011.11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1.12——至今 呼玛县县委副书记、政法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