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张昌炎 |
释义 | 张昌炎多次担任全国各级比赛的裁判员、裁判长。多次主持四川省一级裁判员培训、考试、审批工作。 中文名:张昌炎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重庆市 出生日期:1947年5月20日 职业:教练 毕业院校:成都体育学院函授大学 信仰:中共党员 主要成就:《足球裁判法》《全国足球竞赛纪律规定》 代表作品:《对角线裁判法》、《关于足球裁判工作中观察问题的体会》 介绍张昌炎,男,1947年5月20日生,重庆市人,中共党员。 履历1964至1971年四川足球队队员。 1971年7月至1977年任四川青年足球队教练(73年起兼足球专职裁判)。期间选拔、培养、输送了刘践、蔡世民、李日新、李建国、罗晓维、张礼龙、余东风、兰庭刚、王承江、龚德云、米东红、衡明华等一大批运动员。 1977至1983年调四川省体委训练处干部。 1980年1月 至1983年12月成都体育学院函授大学3年制大专毕业。 1981年经考试被国家体委批准为国家级足球裁判。 1983年任四川省体委竞赛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1985年被国家体委评为全国体育优秀裁判员并获得表彰奖励。 1987年4月起任四川省足球协会副主席。 1988年5月任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游泳系总支书记。被国家体委评为全国优秀竞赛干部并受到表彰奖励。 1991年任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副院长兼游泳系主任,省游泳馆馆长。 1994年6月在四川省体育科学学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当选第四届常务理事,训练科学研究会主任。 1996年10月8至15日随徐世群副省长为团长的四川省政府代表团应日本邀请参加广岛《日本国第51回国民体育大会》,暨友好访问。 1998年5月省政府任命为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院长。 1999年3月2日至16日任团长,率领中国跳水队参加罗斯托克(德),莫斯科(俄)国际跳水大奖赛。 1999年8月3日增补为第三届四川省体育总会副主席。 2000年8月四川省体育总会四届全委会上当选为副主席,常委,委员。 2001年9月任中国羽毛球协会副主席,四川省羽毛球协会主席。 2001年11月任第9届全国运动会四川代表团副团长。 2003年11月在中国柔道协会第三届全国代表大会(深圳)上当选副主席。 2004年10月兼书记,主持学院工作。 2005年四川省柔道协会成立,任首任主席。 2005年2月17至25日任团长,率领中国女子柔道队参加世界杯女子柔道比赛(德国汉堡)。 2005年10月任第10届全国运动会四川代表团副团长。 2006年7月11日至24日应美国国际世界篮球联合会主席艾米特·卡西三世的邀请率领成都体院男篮队10人参加“洛杉矶国际3对3篮球邀请赛”。 2006年8月调四川省体育局任《08年北京奥运会、09年十一届全运会筹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享受正厅级待遇。 2006年11月任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四川代表团巡视组常务副组长。 2007年3月在四川省体育总会第五届代表大会上再次当选为副主席、常委、委员。 2010年8月 任大型文献纪录片及同名图书资料集《四川体育60年》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顾问。 业绩1980年参加了国际足联讲师团沃尔顿主持的裁判员培训班,经考试获得国际足联颁发的结业证书,多次担任全国各级比赛的裁判员、裁判长。多次主持四川省一级裁判员培训、考试、审批工作。3次参加国家体委主持的《足球裁判法》、《全国足球竞赛纪律规定》的修改、制定。1978年受国家体委委托执笔整理前西德足球裁判法中的100个问题的解答,经审定后下发。曾发表了《对角线裁判法》、《关于足球裁判工作中观察问题的体会》等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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