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预托证券 |
释义 | 所谓预托证券(DR),是指外国企业把部分股份交给存管机构托管,再经存管机构发出票据,并将票据在交易所买卖,好处是投资者能于本土市场买卖外国证券,降低直接投资海外市场的风险。 由于DR上市并不涉及发行新股或配售旧股,上市主要是获取上市地位,增加知名度,方便日后开拓当地市场。HDR则指的是香港上市的预托证券。香港出品的HDR,为港交所前任行政总裁周文耀,早于2008年提交的第二份三年计划上,建议引入HDR机制,原意是本港新股来源主要来自内地,未够国际化,期待以预托证方式吸引更多海外公司来港上市。 美国预托证券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ADR),美国预托证券是由一家美国银行重新包装非美国证券而成的一种美国有价证券。美国预托证券是某一数目外国股票的拥有证明,而原始股票由发行公司本国的保管人持有。美国预托证券的证书、过户和交收过程都与美国证券相同。与直接购买外国股票比较,美国投资者通常宁愿选择美国预托证券,因为美国预托证券的价格资料齐备,交易费用较低,股息分派迅速。此外,有些美国投资机构不准投资于非美国证券,但可投资于美国预托证券。 中国证券法对预托证券无明确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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