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递减法是指是加速折旧法的一种。这种方法是将每期固定资产的期初帐面净值(原值减累计折日)乘以一个固定不变的百分串计算该期折旧额的一种方法,适用于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较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等。
这一固定不变的百分率即为采用该方法的折旧率,其计算公式如下:
折旧率=
其中:n——为估计使用年限;
s——为预计残值;
c——为固定资产原值。
实例分析:
某项固定资产原始成本为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预计残值1500元,预计清理费用500元。则:
折旧率
=1-(1000/10000)^(1/5)
=36.90%
则每年应提折旧额计算如下:
年限(期末) 折旧额(元) 累计折旧额(元) 净值(元)
期初原始成本
10000
1 3690 3690 6310
2 2328.4 6018.4 3981.6
3 1469.2 7487.6 2512.4
4 927 8414.6 1585.3
5 585 9000 1000 使用余额递减法,在计算折旧额时预计残值并不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如第一期的折旧额为10000×0.369=3690。这是因为资产帐面净值随着年份增多越来越少,其结果是在资产的整个使用年限内每期的折旧费越来越小。计算折旧率时已把预计残值考虑在内,采用此方法计提折旧,能保证在整个使用寿命的期末,固定资产的帐面净值正好等于预计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