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澳门金融管理局 |
释义 | 澳门金融管理局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财政司辖下的部门。其前身为1989年6月12日成立的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处,在澳门主权移交后更为现名。澳门金融管理局作为专门监管金融事务的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确保澳门元的自由流动和使用,并且对货币的流通使用提供更进一步的推动。 历史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中国开始了史无前例的经济改革。从此,中国经济成长迅速,同时也带动了香港及澳门的经济发展。正是因为这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再加上当时管治澳门的葡萄牙政局稳定,澳门终于能够利用这些条件而逐步成长起来。 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当时的澳门行政当局充分认识到建立一个适当的金融监管架构的重要性,并在1980年设立澳门发行机构1,用以监管包括银行、保险和其它信用活动在内的金融业,以促进金融业的良性发展、保障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澳门发行机构既负责发行本地货币,即澳门币,又管理官方的外汇储备,实际上扮演着准中央银行及货币发行局的角色。 在监管法律方面,银行法令在1983年作了修订,并在同年8月3日得以通过执行。十一年后,由于银行业的飞速发展,一部新的银行法,即『澳门金融体系法律制度』又应运而生,并在1993年7月5日正式颁布实施。保险监管方面,有关的法律也根据保险业的发展而分别在1981年12月28日、1989年2月20日及1997年6月30日实行或修订。 由于设立了适当的监管机构,加上及时的立法和监管,银行业与保险业在这一时期增长显著。同时,经过多年的实践澳门政府也认识到有必要清楚厘定监管机构的权力与责任。这样,在一九八九年七月一日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2正式成立,并被赋予明确的职能以及行政、财政与财产的自治权。 引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为了更加符合一般惯例,澳门货币暨汇兑监理署易名为澳门金融管理局3,但原有的职能和权责全部维持不变。此外,自二零零零年四月一日起,澳门金融管理局又受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委托,为其管理储备基金。 除了根据现行的法例对本地货币及金融市场进行监管外,澳门金融管理局还向特区政府就如何促进金融业持续增长、实现金融业的长期稳定与发展提出政策建议。为了使澳门能够发展成为一个金融服务中心,澳门金融管理局已经着手进一步完善现行的有关法律制度并引入国际性的最佳营运方法。此外,澳门金融管理局还负责对澳门币的对外清偿能力进行监控,并确保其完全自由兑换。 职责澳门金融管理局1的职责已列明于三月十一日第14/96/M号法令所核准的组织章程中, 其重点如下: a) 建议及辅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制定及施行货币、金融、 外汇及保险政策; b) 根据规范货币、金融、外汇及保险活动的法规,指导、统筹及监察上述市场, 确保其正常运作,并对该等市场的经营者进行监管; c) 监察货币的内部稳定及其对外的偿还能力,以确保其可完全兑换性; d) 行使中央储备库职能及外汇与其它对外支付工具的管理人职能; e) 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 组织构架澳门金融管理局的组织架构 11 2. 澳门金融管理局的组织架构 根据《澳门金融管理局组织章程》第十四条的规定,该机构的管理机关包括行政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及谘询委员会. 2.1 在2005年的组织架构 行政委员会主席:丁连星先生 委员: 潘志辉先生 尹先龙先生 监察委员会主席:欧安利先生 委员:林品庄女士 刘本立先生 谘询委员会主席:丁连星先生 委员:潘志辉先生 尹先龙先生 欧安利先生 张鸿义先生 苏钰龙先生 姜宜道先生 1 监察委员会行政委员会谘询委员会 主席:欧安利先生 (1989年) 委员:林品庄女士 (2000年) 刘本立先生 (2000年) 主席 丁连星先生 (1999年) 主席:丁连星先生 (1997年) 委员:潘志辉先生 (1990年) 尹先龙先生 (2004年) 欧安利先生 (1997年) 张鸿义先生 (2001年) 苏钰龙先生 (1999年) 姜宜道先生 (2004年) 保险监察处货币暨汇兑处银行监察处财务暨人事处总监:文礼士先生 (1999年) 副总监:万美玲女士 (1998年) 总监:邓灿江先生 (1997年) 副总监:余擎斌先生 (1996年) 副总监:李伟斌先生 (1999年) 副总监:伍文湘女士 (1998年)总监:李可欣女士 (2003年) 行政科物资供应及管理科内部审计办公室行政委员会主席 辅助办公室 法律事务办公室资讯办公室主任:施志强先生 (2002年) 研究暨统计办公室 主任:林曼仪女士 (2002年)副总监:李展程先生 (2002年) 总监:陈守信博士 (2001年) 副总监:岑锦燊先生 (1999年) 1 副总监:刘锦超先生 (2004年) 副总监:欧阳琦女士 (2000年) 代副总监:刘奇峰先生 (2004年) 委员委员 潘志辉先生 (1990年)尹先龙先生 (2004年) 1 自2000年8月14日起借调往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 澳门金融管理局组织架构 2005年12月31日 (括号内为获委任年份) 1 澳门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员会 主席 丁连星 (中) 行政委员 潘志辉 (左) 行政委员 尹先龙 (右) 1 访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访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 1 香港证监会与澳门金管局在澳门签署补充合作协议 国际反保险诈骗机构联会(IAIFA)2005年年会在澳门举行 第七届粤澳金融合作例会在澳门举行 1 第二届保险展览会在澳门举行 澳门金融代表团参加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经贸合作论坛及泛珠三角发展利用资本市 场专题论坛 1 2.2 在2005年的各部门负责人银行监察处 副总监 : 伍文湘女士 保险监察处 总监:文礼士先生 副总监:万美玲女士 货币暨汇兑处 总监:邓灿江先生 副总监:余擎斌先生 副总监:李伟斌先生 财务暨人事处 总监:李可欣女士 资讯办公室 代副总监:刘奇峰先生 研究暨统计办公室 总监:陈守信博士 副总监:岑锦燊先生1 副总监:刘锦超先生 法律事务办公室 副总监:欧阳琦女士 内部审计办公室 副总监: 李展程先生 行政委员会主席辅助办公室 1 被调派到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 统计澳门的官方货币金融统计数据,是顺应澳门金融管理局前身 –澳门发行机构 – 在1980年代初期成立以后开始定期编制及发布。根据第62/96/M号法令关于“澳门统计资料体系”的规定,澳门金融管理局为除统计暨普查局以外,唯一的澳门官方统计编制机关,拥有“技术自主”,可以“独立之方式”编制及发布澳门官方货币金融统计资料。同时,第14/96/M号法令附件(澳门金融管理局通则)第十一条亦明确规定澳门金融管理局的一项职能是促进货币、金融及汇兑的统计编制及发布。 澳门金融管理局不断扩大统计数据的涵盖范围,并致力提升官方统计的素质、完整性及公众可及层面。现时常规发布的官方金融统计数据种类包括货币及信贷总量(始自1984年)、金融管理局及其他货币机构总量(始自1984年)、利率(始自1984年)、外汇储备(始自1984年)、汇率(始自1984年)、信用卡业务(始自2007年)、国际性银行业务(始自2007年)、境外证券投资(始自2001年)及国际收支平衡表(始自2002年)。 为进一步与国际统计标准接轨,澳门于2007年8月10日加入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所倡导的“数据公布通用系统”。有关澳门主要官方统计的编制方法和发布途径的详细数据,可浏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 “发布数据准则告示板”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专页。 澳门官方金融统计的编制及发布是澳门金融管理局属下研究暨统计办公室的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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