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液体安全套 |
释义 | 产品概述概述“液体安全套”实际上是康乐宝公司的一种高科技微生物杀灭剂,但有别于一般杀菌剂。“液体安全套”可杀精避孕、杀菌灭毒、清洁、止痒、除异味等作用又可使阴道润滑收缩。既适合日常避孕、卫生护理和调节性生活乐趣,又适合于护理妇科疾病。 产品成分“液体安全套”实际上属多功能的微生物杀灭剂。康乐宝主要产品成分:辛苯聚醇(octoxynal-简称O-9),苯扎氯铵(BZK)、芦荟等。 权威认证本品多次经国家人口计生委科研所实验:在1:10的稀释度下,一分钟内精子死亡率达100%;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检验:在1:2及1:1O的稀释度下,一分钟内即可杀灭淋球菌、疱疹病毒、阴道滴虫、梅毒螺旋体、衣原体、支原体: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学研究所实验:在1:2稀释度下作用十分钟均能达到100%灭活艾滋病病毒(HIV-1);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在1:10的稀释度下作用2分钟,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白色念珠菌的杀灭率均大于90 00%;北京医科大学等部门对阴道粘膜刺激性、皮肤刺激性及毒理检验结果,都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标准。2002年该产品己被国家科技部列入《火炬计划》成果项目,国家计生委等七部委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联合颁发《荣誉证书》;2004年国家科技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颁发《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康乐宝网购商城正品有售。并被新闻媒体称之为“液体安全套”。 最新消息因对北京都市报的报道不满,“液体安全套”的生产厂家康乐宝公司将该报社告上了法庭。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报社构成名誉侵权,判令其删除网站上的侵权文章,在该报及其网站上与侵权文章相同版面持续一周刊登道歉公告,并一次性赔偿长江药业公司名誉权侵权赔偿金10万元。 2006年8月11日,北京都市报和该报网站上分别刊发了题为《浙江叫停“液体安全套”》(副标题为夸口可杀艾滋病病毒 实际尚未经检测证明)和《浙江叫停“液体安全套” 尚未证明可杀灭艾滋病病毒》的报道。 对此,康乐宝公司认为该报道捏造事实,伪造出处,对其合法生产,通过检测的“康乐宝杀菌膏”作出否定性评价,致使该产品在消费者中评价降低,在北京乃至全国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生产厂家的名誉,并给原告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于是,康乐宝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报社立即停止在其网站发布侵权报道,并收回、销毁报纸;在其报纸头版及其网站、新华网(持续一周)向其赔礼道歉,并刊登产品合法检测证明,恢复其名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丰台法院在审理后认为,报社作为一家新闻媒体,应秉承新闻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新闻报道客观、真实的基本要求。不论刊发、转发,均须对报道内容真实以及可能带来的损害后果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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