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叶铀 |
释义 | 叶铀,男,1962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广东省梅州市梅县松口镇中心小学副校长。1981年,叶铀毕业于梅州师范学校,他立志扎根山区教育事业,辛勤耕耘,默默奉献,把青春献给山区的红领巾事业,为培养新世纪“四有”新人作出了突出的业绩和贡献。叶铀曾获“南粤优秀山区教师”等荣誉称号。 中文名:叶铀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62年8月 毕业院校:梅州师范学校 学历:大专 任职:梅州市梅县松口镇中心小学副校长 荣誉:第四届广东青年五四奖章 成就及荣誉叶铀注重少先队工作及少年儿童教育理论研究,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发现规律,总结经验,积极撰写少先队工作及教育教学论文。他撰写的论文《坚持正面教育,促进后进生转化》、《应试教育的特点和弊端》、《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刻不容缓》、《为什么孩子会产生轻生念头和自杀行为》、《立足课堂教学,改革教学方法》分别编入《中国教育新成果全书》、《中国九五理论纵横》、《中国现代教育文集》、《家庭教育热点问题与指导》和《跨世纪教育论丛》一书;《积极实施雏鹰行动,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首,加强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素质教育与创新》分别发表在《梅州教育》杂志。其撰写的论文《异步教学和全面提高学生素质的理论研究》在第五届全国异步教学研讨会上被评为优秀成果一等奖。 1995年,叶铀被梅县政府授予“优秀班主任”称号。1997年被评为梅县“十佳优秀少先队总辅导员”。1996年到1999年连续4年被梅县政府、县教育局授予“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1996年荣获中国少年先锋队二级“星星火炬”奖章。2000年,先后被评为“南粤优秀山区教师”、“南粤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并获得“广东中华丈化基金奖章”,受到了广东团省委、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人物事迹1990年,叶铀担任学校少先队总辅导员。他深化实施“雏鹰行动”,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在全校少先队员中开展了“学‘五自’精神,做‘五自’少年”系列活动。组织“学习方法交流会”、“少年笔会”、“自扩咨询台”、“五自图片展”等活动,引导和帮助队员学会生存、自理、自律;学会服务,乐于助人;学会创造,追求真知,让队员们在听与问、找与看、玩与做的过程中提高能力,增长才干,磨练意志。 少先队是辅导员的事业,更是少先队员的事业。为把实验小学的少先队培养成孩子们自主的乐园、成才的学校,他充分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和自主性,指导队干部组织“希望工程手拉手”、“增强本领学生存,争做‘五自’小主人”、“我们都是中国娃,雏鹰展翅高高飞”、“做妈妈的好帮手”、“比比谁的能力强”、“争戴自学章,雏鹰练飞翔”、“雏鹰小考察”等活动。还指导协助孩子们以竞选的方式组成了雏鹰小广播电台、小主人队报,小台长和小主编组建了自己的队伍,采访、编辑、写稿、播音、出版有条不紊,深受师生欢迎。在他的带领下,少先队组织成为了队员学习文化,吸取营养的摇篮,增长才干,展示才华的舞台;磨练意志顽强奋进的训练场;培养素质,提高能力的大课堂。 他不但以身作则做好总辅导员工作,还积极做好学校的德育工作。把德育工作和少先队活动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开创了学校德育和少先队工作新局面,推进了学校素质教育。他积极实施“雏鹰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富有时代特色和创新意识的少先队达标争章、“手拉手助残”、“新世纪我能行”等活动,寓德育教育于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之中,突出了学校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两位一体”的教育特色,培养了队员良好的思想品德,形成了良好的校风、学风和队风。学校少先队工作和德育工作均走在梅州市、梅县前列,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校少先队大队1991年、1993年先后荣获广东省“红旗大队”、全国“红旗大队”称号,十多次被评为梅州市县少先队先进集体。该校1994年被梅州市委、市府授予“好校风学校”称号,1996年首批评为梅县“德育示范学校”,连续十多年被评为梅县德育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被评为梅州市创建“美丽校园”活动先进单位和广东省“助残先进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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