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杨稷 |
释义 | 1 西晋初年交州刺史◎ 人物年代杨稷(?-271),犍为郡(治今四川彭山东)人。西晋初年交州刺史。 交趾太守马融病卒,南中监军霍弋又遣稷代融。吴遣虞汜为监军,薛珝为威南将军、大都督,陶璜为苍梧太守,距稷,战于分水。璜败,退保合浦,亡其二将。初,弋遣稷、毛炅等戍,与之誓曰:“若贼围城,未百日而降者,家属诛;若过百日而城没者,刺史受其罪。”稷等日未满而粮尽,乞降于璜。璜不许,而给粮使守。吴人并谏,璜曰:“霍弋已死,无能来者,可须其粮尽,然后乃受,使彼来无罪,而我取有义,内训吾民,外怀邻国,不亦可乎!”稷、炅粮尽,救不至,乃纳之。稷等城中食尽,死亡者半,将军王约反降,吴人得入城,获稷、炅,皆囚之。孙皓使送稷下都,稷至合浦,欧血死。先是,以稷为交州刺史,印绶未至而败,即追赠交州刺史。 ◎ 历史文献《华阳国志》卷十一后贤志《杨邠传》载:杨邠同郡(犍为郡)杨稷,泰始初为交址(辖境相当今广东﹑广西大部和越南的北部﹑中部)太守,平九真(今越南北部)、郁林(今广西桂平西,辖今广西大部)、日南(今越南中部)四郡,斩吴交州刺史刘悛、大将军修则。武帝方授交州,会孙皓(东吴的最后一位皇帝)遣大将薛珝、陶璜十万人攻稷。被攻八月,救援不至,众寡不敌,遂为珝、璜所获。囚稷,欲以送皓。稷呕血死。帝嘉其忠烈殁命,追赠交州刺史。 2 明代人物杨稷,明朝江西泰和人,父亲杨士奇,先后经历惠帝、成祖、仁宗、宣宗、英宗五朝,在内阁为辅臣达四十余年之久,担任首辅(朝廷实际掌权者)二十一年,其廉能的处事态度,深获当时朝野一致的好评。 然而杨士奇却溺爱着杨稷,使得他有恃无恐,仗势行恶。对于儿子在外的一切恶行,士奇完全不知道,等到被害人连续向皇帝奏告时,杨稷已经犯下许多坏事,杀害数十条人命。 皇上就将这些事情交付给司法单位处理,并且特地颁布圣旨,慰问杨士奇说:“你的儿子已经违背家训,干犯国家纪律,朕不敢有所偏袒,请你以国法自行处理。”杨士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将他的儿子论斩。从此,他的声望大为受损。 明道理 人人都想养子以防老,希望自己在年老时,有所倚靠,哪知养了不肖儿女,却让自己更为儿女烦恼,这些始料未及的事情,大多出现在父母为事业忙碌,无暇顾及儿女的教育,等到犯下大错,虽然此时你的财富声望都有了,但儿女所犯下的大错,不但影响父母的声誉,说不定让父母倾家荡产,永远没有机会翻身。 因而身为父母者,不但要为自己的前途打算,同时要注意下一代的品德教育,起码不要让自己的儿女成为社会的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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