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许传玺 |
释义 | 许传玺,男,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美国耶鲁大学社会文化人类学博士,哈佛大学法学院博士。现任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研究员。2005年入选中央组织部专家信息库和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7年7月被中央宣传部确定为“时代先锋”。2007年12月当选第18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2008年1月当选“首都十大教育人物”、“中国十大教育英才”、“中国法治蓝皮书·法治人物”等。2008年5月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基本资料姓名:许传玺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8年11月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博士研究生 学位:社会文化人类学博士、法学博士 现任职务: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研究员 个人简历1983——1987 北京大学英语系英语语言文学专业本科生 1987——1990 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国际政治与国际组织专业硕士生 1991——1993 美国耶鲁大学社会文化人类学专业硕士生(M.Phil.) 1993——1996 美国耶鲁大学社会文化人类学专业博士生(Ph.D.) 1996——1999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博士生(J.D.) 1999——2001 美国宝维斯国际律师事务所纽约总部律师 2001——2002 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中心研究员 2002——2009.01 中国政法大学中美法学院院长(兼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2005——2009.01 中国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交流委员会副主任 2007——2008 中国政法大学外事办公室主任(兼)、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任(兼) 2008——2009.01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兼) 2009.01——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研究员 荣誉贡献许传玺取得哈佛与耶鲁大学双博士学位后,放弃在美国优裕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不讲报酬,不计名利,回国创建并领导以中美比较法为重点、为我国法律发展所迫切需要的中美法学院,以爱国情怀吸引和凝聚了多位有志报国的海外归国法律人才,建立了中国第一个比较法学专业和该学科在国内的第一个硕士点和博士点,致力于为国家培养通晓美国法和比较法的新型法律人才。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译审委员等,为国家法律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并被国家有关部委聘请为国际事务法律专家,多次在国际法律与政治等领域成功地捍卫国家与民族利益,被誉为“新时期爱国主义典范”。 2004年当选美国法律研究院院士,成为该院院士中第一位中国内地学者。2005年入选中央组织部专家信息库和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07年7月被中央宣传部确定为“时代先锋”。2007年12月当选第18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2008年1月当选“中国十大教育英才”、《中国法治蓝皮书·法治人物》、“首都十大教育人物”等。2008年5月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学术职称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研究方向民商法(包括中国与英美民商法)、美国法律制度、中国法律改革研究、法学研究的社会科学(如人类学、社会学) 理论与方法、比较法理论与方法等。 在研课题《美国侵权法研究》,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美国合同法研究》,国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社会兼职第2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首席法律专家。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第十一届全国青联常委、社会科学界别主任委员。中美法律教育联合委员会中方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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