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
释义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4号)、《中共安顺市委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0〕9号),组建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挂安顺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指导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职责划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三)将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的职责划入市文化和体育局。

(四)将市广播电影电视局的广播电影电视市场行政执法职责划入市文化和体育局。

(五)加强动漫、网络游戏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的职责。

(六)增加协调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草案的职责。

(七)增加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的职责;加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职责。

(八)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九)加强指导著作权保护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体育工作和新闻出版、著作权、文物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县(区)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研究制定全市文化艺术事业、体育发展事业和新闻出版业发展战略,编制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和新闻出版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体育公共服务领域和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体育训练竞赛事业和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复制单位及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工作;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协调全市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发展;统筹国家划拨的文化事业经费和管理市级体育经费。

(四)管理社会文化事业和体育事业,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建设;指导、协调民族文化艺术、社区文化、少儿文化事业及县(区)体育业务工作。

(五)推进文化艺术领域、体育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和体育产品生产,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六)统筹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协调体育训练、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组织重大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七)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八)指导、监督文化市场、体育市场、出版物市场和广播电影电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体育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监管从事演艺活动和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

(九)负责全市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有关工作,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批)。

(十)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的大案要案。

(十一)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文化厅、省体育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文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机关政务、文秘、档案、信访、保密、财务、信息、后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有关会议及各类大型活动的事务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文化艺术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剧团、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图书馆的业务工作;指导和开展民族文化、老年文化、少儿艺术、地域文化、社区文化等活动;协调指导重大艺术比赛、展览和非营业性演出活动;指导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群众体育科(老年体育指导科)

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群众体育骨干的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群体性比赛和组织参加全省群体性比赛;指导城市体育、农村体育、学校体育、老年体育和其它社会体育工作;承担老体协的日常工作。

(四)竞技体育科(青少年体育科)

拟制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管理和指导竞技体育;负责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布局和运动训练及后备人才的培养工作;承担申办国内、省内重大比赛工作事项;负责全市性比赛和组织参加全省比赛工作;承担裁判员、运动员、教练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

(五)文化体育产业科

拟订全市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扶持和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建设与发展;负责全市文化体育产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估工作和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申报、专项资金、设备器材的配备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的组织、策划、销售、宣传、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专项审计工作;

(六)文化体育市场管理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管理全市文化体育市场;承担全市文化体育市场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咨询、宣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的文化体育、艺术产品和文化体育娱乐服务经营活动;贯彻、制定文化体育市场管理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审定文化体育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的从业资格;加强对文化体育市场的管理监督,负责对文化体育市场各类经营者的培训、考核工作;指导全市文化体育市场稽查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

(七)新闻出版(版权)科(安顺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全市报刊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内部书报刊准印证;审核管理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工作;管理出版物(含电子出版物)市场;负责“农家书屋”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贯彻执行著作权法律、法规和国际版权公约,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督管理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指导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申报工作;贯彻执行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评审和省级、国家级项目评审的推荐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和传承人的档案及数据库;承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含单列纪检监察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12名。

机关工勤人员编制3名。

五、其它事项

(一)设立安顺市文物局,为安顺市文化和体育局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内设综合科、文物管理科2个正科级机构。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7名、工勤人员1名。

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文物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负责文物行政审批;负责文化遗产申报和文物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文物、文物市场、文物安全和博物馆行业管理工作;开展文物宣传、保护研究和开发利用工作;承办市文化和体育局及省文物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根据中共安顺市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009〕15号)精神,安顺市文化市场稽查支队更名为安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为市文化和体育局管理的副县级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为:承担文化、体育、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文物的执法工作。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人员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11名、工勤人员1名。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23: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