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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熊新兴
释义

罪犯熊新兴,男,39岁,江西省抚州市人,汉族,小学文化,原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先后担任抚州市临川区两届政协委员。熊新兴从一个农民,摇身一变成为江西省联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顾问,人称抚州永不退休的“地下市长”。

简介

熊新兴,绰号“国国”,1967年10月1日出生,初小文化。江西省联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抚州市博福公司总顾问、广东省广州市嘉邑华投资公司(私营)董事长,曾任抚州市临川区两届政协委员。1997年以来,以其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凭借势力开设赌场、贷款诈骗银行资金等非法手段聚敛巨额财富,大肆购买枪支并以金钱拉拢多名包括厅级干部在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织层层“保护伞”。

案件

2004年12月,一封署名“正义战士”的举报信摆在了江西省公安厅领导的案头。信中举报称:“江西省联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顾问熊新兴网罗当地一些地痞流氓,目无国法,肆无忌惮地‘以黑敛财、以财贿官、以官护黑’,罪恶极大,令人发指……”

此前,类似的举报信曾像雪片般地飞向中央和江西省有关部门。各级领导对此非常重视,也曾指示相关部门查办。但当调查人员对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时,要么当事人摇头否认,要么证人杳无音讯。

恰在这时,江西省有关部门在侦办一件经济案件时,查证了江西省联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金融诈骗的犯罪事实。江西省公安厅决定,以此为突破口,深入调查熊新兴。

鉴于案情重大,江西省公安厅迅速成立“1·27”专案组,并从全省抽调56名民警,分别以熊新兴涉嫌寻衅滋事罪,隐匿、销毁会计凭证罪立案侦查。2005年2月28日,警方将熊新兴刑事拘留。

侦查工作开始后,各种干扰和压力也纷至沓来。

由于在抚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涉案人员尹光的“组织领导”下,熊新兴涉嫌的犯罪案件已经被查过两次,很多关键问题都已被他“摆平”,犯罪嫌疑人也有了“抗药性”。因此,得知警方又要进行侦查,主要犯罪嫌疑人闻风外逃,切断了与家人、朋友的联系;能反映其经济犯罪的账册、票据及其他重要证据被销毁或藏匿。

与此同时,专案组向证人取证时,证人不是回避,就是不敢陈述事实。在侦查期间,甚至出现这样的情况:有的证人刚向专案组提供证词,就遭到不明身份的人威胁、殴打。

接着,专案组组长接到了恐吓电话:“你们竟敢搞我们老板,到时候你们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但专案组不为所动,办案民警顶住干扰和压力,通过艰辛努力,将外逃的10余名犯罪嫌疑人陆续抓获归案。经审讯,这些犯罪嫌疑人陆续供述了受熊新兴指使,实施了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金融诈骗等犯罪事实。熊新兴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事实露出冰山一角。2005年4月20日,办案民警迅速出击,在熊新兴的老家查获其属下辗转藏匿的账本资料,以及枪支、弹药等作案工具。至此,熊氏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被进一步查证。

2005年7月中旬,专案组在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组织精干警力对熊新兴进行集中审讯。几经较量,在大量证据面前,熊新兴的心理防线被彻底攻破,不得不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2006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

在这期间,专案组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后检察机关对其中的16人提起公诉),缴获各类枪支8支、子弹22 6发和大量管制刀具,冻结资金1.4亿元。

2006年5月6日,江西省公安厅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熊新兴涉嫌黑社会犯罪一案。不久,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06年7月6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熊新兴一案,熊新兴的犯罪事实被公之于众。

犯罪经过

在抚州,熊新兴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老百姓畏之如虎,谈之色变。熊新兴,绰号“国国”,1967年10月出生于抚州市临川区嵩湖乡邹熊村,初小文化。其父亲是一位木匠,母亲是普通的农村妇女。

熊新兴也做过木匠,他赚点钱就请街头的一些小混混吃喝,有意识网罗了一批人聚在其身边。上世纪80年代后期,熊新兴跟随岳父熊庆堂做起了古董生意。1988年,因走私国家珍贵文物,熊庆堂被判处无期徒刑,熊新兴也被劳动教养3 年。虽然走私文物没有赚到钱,但熊新兴却见了不少世面。

3年后,被解除劳教的熊新兴意识到:要出人头地,必须走出去。随后,熊新兴来到抚州闯荡。1996年,熊新兴在陈小荣的“指引”下,与自己带出来的弟兄们一起在抚州做起了粮食贸易、木材贩运生意。但因不善经营,熊新兴还是没赚到钱。

1996年的2月,熊新兴与嵩湖乡范家村一村民发生矛盾,在抚州恶势力头目廖铁牛的帮助下,熊新兴纠集抚州市另一个恶势力团伙头目张文锋等近百人手持刀枪,杀向范家村,使整个范家村鸡飞狗跳,家家关门闭户。此次行动大长熊新兴的威风,也使他意识到,要在抚州站稳脚跟,必须有自己的势力。于是,他耍尽手段把张文锋团伙收归名下。

熊新兴和张文锋两股团伙势力合流,逐渐演变成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1996年下半年,熊新兴在抚州市先后成立了联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博福实业有限公司(下简称博福公司),公司经理、副经理等职务均由其手下骨干成员担任,使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披上了公司的外衣。

其后,熊新兴等人运用非法手段,逐渐聚敛了巨额资产,熊新兴还成为抚州市临川区政协委员。

熊氏犯罪团伙人数众多、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组织结构比较严密,熊新兴是该犯罪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其手下张文军、熊建祥、花其辉、唐天安、董啸林等既是组织中的骨干成员,同时又分别在两家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等要职,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的活动。

1996年10月,因分赃不均,熊新兴与陈小荣反目成仇。陈小荣经常在背后讥讽熊新兴人品差,并扬言要举报熊新兴的非法活动。熊新兴得知后,非常恼怒,先后两次叫其手下殴打陈小荣。但他仍不觉解恨,找机会要干掉陈小荣。199 9年11月12日晚,在熊新兴唆使下,其手下董啸林、董武忠等人设计将陈小荣诱骗到一处民宅,用锄头猛砍其双腿。陈小荣因失血过多死亡。

熊氏犯罪团伙对待无辜群众非常狠毒,稍不顺眼便施以暴行。1996年年底,嵩湖乡范家村青年范某回家过年,只因穿了一身时髦的新衣,便遭熊新兴的侄子、团伙成员熊建祥一顿毒打,熊建祥还用杀猪刀将范某肛门刺穿,致使范某终身残疾。范某此后流落他乡,有家不敢回。

1998年2月17日晚,另一流氓团伙成员廖建阳在抚州赣东夜总会调戏小姐,激怒了看场子的熊氏犯罪团伙成员付红伟,为此,付红伟大打出手。廖建阳恼羞成怒,纠集唐志凯、黄涛等持砍刀找付红伟报仇。付红伟也纠集了30多人携带枪、铳、刀等分两路对廖建阳一伙实施包围。在马家山将廖建阳打倒在地,并用乱刀将其砍死。

1997年以来,熊新兴等人凭借恶势力开设赌场、诈骗银行、强迫交易,聚敛大量非法资产,并大肆购买枪支、吸收成员,扩充势力,逐步形成“以黑敛财、以财贿官、以官护黑”的局面。另一方面,熊氏犯罪团伙虽然为非作歹,却始终没有受到法律的惩处。由此,使得熊新兴在抚州市黑恶势力团伙中声望大增。熊新兴更加有恃无恐,日益嚣张。

1998年至2000年间,熊新兴分别在抚州宾馆、富奇宾馆和其家中开设赌场,胁迫或“邀请”抚州市具有一定实力的私企老板利用假牌、假骰子和遥控器等赌具诈骗巨资,非法获利达500余万元。仅1999年9月的一天,熊新兴即诈赌骗得邓某某127万元,熊新兴获得81万元。

与此同时,熊新兴还指使张文锋、李华、张强等人在抚州市江家村、张家村等地以他的名义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聚敛非法财富。随即,他们利用设赌获取的“利润”,购买各类枪支20余支,大肆扩充势力,武装护赌、追债。

1999年11月,包工头徐某某向熊新兴索要拖欠的工程款。熊新兴以没现金为由,强行用赌博筹码作抵押,并“ 邀请”徐某某在其赌场“玩一把”。结果,徐某某不仅把筹码输了个精光,还欠下熊新兴赌资30万元。因无力偿还赌资,熊新兴指使张国华等人持枪到徐某某工地上追债。在工地上,因追债无果,张国华便放置土制炸弹、朝天鸣枪后扬长而去。随即,熊新兴又指使熊建祥、花其辉等将徐某某押至抚州市火葬场,扬言要将他扔进火炉里活活烧成灰。后来,徐某某的朋友用一辆“三菱”吉普作抵押后才留下他的命。此后,徐某某便流落在南昌的建筑工地上,靠打工为生。

此外,熊氏犯罪团伙还以博福公司的名义非法获取工程项目,强行拆迁,牟取暴利。2004年年初,博福公司在抚州赣东大道开发工程项目,因拆迁补偿费用过低,部分群众不愿意搬迁,熊新兴指使手下采取上门威逼、殴打等手段强行拆毁房屋。一位住户不愿搬迁,结果父子俩被打成轻伤。一位70多岁的老太太不愿搬迁,这伙人在深夜强行入室,连人带被子扔进了垃圾桶。

拉拢官员

在黑道上一番打拼后,熊新兴意识到,要在抚州发展,除了要有足够的势力,还要寻求官员的庇护,为此,他竭力用金钱开道,大肆拉拢、贿赂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寻求“保护伞”。一些权力部门的工作人员因熊新兴出手大方,认为他讲义气,也乐于与他交往。由此,熊新兴在官场上也“吃得开”,并成为抚州市临川区的政协委员。靠着“ 政协委员”这顶帽子,熊新兴更是使出浑身解数,大肆拉拢、腐蚀党政干部。由于其活动能力很强,久而久之,部分官员竟通过熊新兴疏通关系,得到提拔。由此,熊新兴也被称为“地下市长”。熊新兴能做到这些,其建造的联达俱乐部“功不可没” 。

在抚州市西南郊,有一片天蓝色、外型别致、装饰豪华、占地200亩的建筑群,这就是被人们戏称为“江南红楼” 的联达俱乐部,是熊新兴拉拢、腐蚀官员的专门场所。这里只设有一条专用通道,在入口处有座瞭望塔,可以鸟瞰周边全景。其中,网球场、垂钓场、游泳池、桌球馆一应俱全。主建筑为三层别墅,一楼是桑拿、泡脚屋;二楼是餐饮、舞厅;三楼是豪华客房。每逢节假日,各种高级车辆云集,可谓是“高朋满座”。

何辉光,抚州市信用联社主任,在接受熊新兴的贿赂后,很快与之形成利益共同体。何辉光把抚州市信用联社变成了熊新兴的提款机,只要熊新兴需要,随时可以提钱。由于何辉光这条蛀虫的存在,造成国有资金近亿元至今未能收回,严重扰乱了抚州市的金融秩序。

熊新兴也给何辉光帮了忙。1998年4年29日,何辉光指使胡晓兵、杨文忠、胥小明等殴打中国银行抚州分行信贷管理科副科长杨银龙,致其轻伤。抚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此案件进行查处,抓获了胡晓兵、杨文忠,正要追捕胥小明时,熊新兴为帮助何辉光等逃避处罚,找到承办此案的民警许辉,提出让熊建祥顶替胥小明投案自首。许辉同意了熊新兴的要求,在明知何辉光参与了故意伤害案的情况下而不予追查。此后,许辉对熊建祥进行讯问并制作了两份虚假讯问笔录。1998 年5月27日,熊建祥以胥小明之名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5日,经许辉建议将其释放。

时任临川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大队长的操宜荣曾两次向熊新兴索贿2万元。1999年年初,熊新兴便在距巡警大队不足50米处公开设赌,操宜荣又向熊新兴索贿30余万元后为其提供保护。

2000年5月,因怀疑16岁的谢某偷盗联达养鸽厂的鸽子,熊氏犯罪团伙成员、熊新兴的哥哥熊安兴将无辜的谢某打死。事后,在熊新兴、熊安兴的贿赂下,个别民警、法医协助其将命案现场伪造成交通肇事现场,致使熊安兴逃避了法律的制裁。

在熊氏犯罪团伙的“保护伞”的名单中,既有普通民警,也有县级干部,还有待查实的厅级干部。对其“保护伞”,有关方面还在深挖。

恶到尽头终有报。罪恶累累的熊新兴等人,终于被高擎的法律利剑斩除。

审判

2006年9月26日下午,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庄严肃穆。在高悬的国徽下,曾经猖獗一时的江西抚州熊新兴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的16名成员低下了罪恶的头颅。经过长达6天的审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行贿罪、强迫交易罪等13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首犯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的李华、董啸林、张文锋等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熊新兴被判处死刑的消息传出后,数百名围在法院门口等待宣判结果的群众顿时欢呼雀跃,掌声四起。许多人拿出手机将这一判决结果迅速传递给自己熟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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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5:3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