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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星子县国家税务局
释义

机构简介

星子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主要职能:承担星子县行政辖区内的税务管理和征收职能,实行属地化管理,重点是抓好队伍建设和管理所辖区域的税收征管工作,组织税收收入。县局机关内设九个科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计划财务股、征收管理股、税政法规股、税源管理科、纳税评估科、办税服务厅(车购税分局);一个直属机构:稽查局,一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温泉、横塘分局两个派出机构。至2008年10月全县国税系统在职人员有54人,大专以上学历占96.3%,离退休人员22人,临时人员14人。2006、2007年连续2年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荣获“先进单位”,2007年县纪委、县监察局党风廉政建设综合先进单位,2008年全县党报党刊发行荣获“二等奖”。

主要职责

星子县国家税务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星子县的实际情况,研究落实上级局下达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经济税源和九江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中央、中央地方共享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负责本局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局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承办九江市国家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现管辖全县13乡镇(场),局机关内设9个科股室、1个直属机构、1个事业单位和2个派出机构,具体设置如下: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具体负责制定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督促检查、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房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工作秩序。

2、人事教育股

具体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工资、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任职培训的组织工作;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正确运用审计成果;办理出国、出境政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业务培训管理和施教工作;负责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及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3、监察室

负责本单位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

4、税政法规股

负责组织实施流转税、所得税及车辆购置税等税的具体征收管理和办法;组织上述各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其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增值税防伪税控推广的指导,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负责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指导和管理个体工商户、集贸市场、农村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推广和应用工作;进行税政调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参与会审税收法制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的重大税收案件的有关具体组织协调、听证和法律事务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负责税法宣传工作;贯彻执行涉外税收法律法规;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国税征管范围的税收管理;承办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审核工作;实施反避税调查和处理跨国税务事项、国际税收事项;负责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业务;组织实施进出口退税工作,防范骗取出口退税;对出口企业退税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出口退税计划的编制及跟踪管理;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5、计划财务股

负责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实施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调查和测算,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负担分析;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制度;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物资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组织内部财务审计、离任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核算及管理;负责大宗物品政府采购工作。

6、征收管理股

负责纳税申报资料等各类征管资料的收集管理;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预算和涉税经济信息的采集;

7、办税服务厅

负责个体征收、企业发票印制受理。商业零售发票领销,企业申报审核,企业申报征收、违法违章处理,报税、开业、变更、停复业、注销登记,认证、代开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发票销售、缴销、验审,税务咨询。负责全县国税系统发票管理;负责全县国税系统税务登记管理;负责全县国税系统“金税工程”的开票、报税、认证、稽核、系统的管理。

8、税源管理科

负责新登记纳税人预算级次的申报;负责城区范围内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零散税收和少量上门申报的税款征收,负责全县国税系统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及登记、申报、发票等日常检查和处理;负责对出口退税初审、出口供货审理及减免抵缓退税审核和报批;负责对逾期申报纳税的催缴和纳税人违反税收程序法规行为的处罚;负责对注销纳税人的清算。

9、纳税评估科:

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纳税评估的 工作制度及工作部署;负责本局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所 得税重点企业的具体纳税评估工作,省、市局下发的重点评估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行业、区域性或重点税源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推广应用评估软件,及时报送纳税评估案例及相关材料,做好其它有关纳税评估工作。

二、直属机构

稽查局

负责制订全县国税稽查工作计划;负责全县所辖业户的税务稽查;负责对全县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税收案件举报中心工作。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构建和管理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维护信息设备、软件的综合数据库;负责“金税工程”的网络畅通、数据管理和技术工作;参与组织应用软件的开发、推广及技术培训工作;参与税控器具的鉴定和推广工作。

四、派出机构

温泉分局,横塘分局

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负责执行税务政策、法规;负责辖区范围内税务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并落实各项制度、工作计划及考核办法;负责本分局干部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与业务建设及廉政建设工作;办理其他涉税事项的初审、开展税法咨询和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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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