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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谢雨宏
释义

谢雨宏

谢雨宏,重庆永川北山中学高二4班女生。雨宏失踪案直到尸体被发现后,学校、家属、社会不断向警方提供破案线索。昨天,记者得到最新消息,警方经过对现场的勘察,在距离发现谢雨宏尸体50米的草堆里,发现了一件男式咖啡色夹克,经过警方调查,这件衣服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抛尸时留下的,而发现谢雨宏尸体的地点也许并非第一抛尸现场。警方逐步缩小了嫌疑人排查范围,将排查重点放在了寻找咖啡色男式夹克的主人身上。

谢雨宏失踪案

“肯定被绑架了,被挟持了”

昨天,北山中学接受了记者采访,讲述了谢雨宏失踪后几天所发生的事。北山中学有5000多名学生,其中3200名为走读生,身为住读生的谢雨宏的校牌,与走读生的校牌颜色有区别。

学校称,孩子失踪两天后,1月17日星期天,谢雨宏的父亲赶到了学校。“我女儿失踪2天都没回来,肯定被绑架了,被挟持了。”校方说,谢雨宏的父亲到学校后,一直重复这句话。随后,孩子的家长和校方一起到中山路派出所报案。

1月18日,北山中学成立了谢雨宏离校出走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当天,学校致函永川区公安局恳求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破案。区公安局吴副局长立即指示,谢雨宏案作为失踪人员立案处理,同时,把这个案件作为刑事案件侦破。

被遗弃的荒屋 曾以为是“关押地”

为了尽快破案,各方开始寻找线索,甚至花钱在社会上征集破案线索。1月18日下午,得到了一条重要信息,在距离北山中学1个多小时车程,约40公里的地方,有一户被遗弃的荒屋,如果实施绑架,那里是最好的关押地点。学校、家长、警方一起,立即驱车前往查看。这个“关押地”位于吉安镇,去那里必须经过数公里崎岖不平的山路。

出发前,警方考虑到如果真是绑架,或许有多名犯罪嫌疑人,民警随身还携带了手枪前往。当大家到达时,已经是晚上7点左右,这时,天已经黑尽了,一排被遗弃的破旧土房子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由于是人迹罕至的地方,没有任何照明工具,现场一片漆黑。

经过现场部署,学校德育处喻主任、谢雨宏的父亲、哥哥,从正面出击搜索,为了防身,喻主任就地捡了块砖头作为防身工具。剩下的谢雨宏的姑姑等女性,则负责在外围观察,防止劫匪逃跑。所有人靠着手机和打火机的微弱光亮,踹开大门,开始对这排黑屋子进行逐一排查。经过排查,一楼一无所获,这时,大家发现一间房子有个阁楼,所有人聚拢在一起,靠微弱的灯光,逐步逼近阁楼,但上楼后,仍然没有人影。

在排查中,大家发现,这套房子确实有人居住,屋子里留下的衣服还有汗味和烟味。但经过调查,基本上可以排除这里是关押谢雨宏的地方。

目前发现了这些情况

尸体50米外草堆发现抛弃衣物

学校开始在学生身上找线索,每天早、中、晚三次情况汇报,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线索。1月26日,在谢雨宏的老家陈食镇,发现了她的尸体。警方立即出动了10辆警察前往,封锁了现场。

警方开始在现场附近进行了地毯式搜索,在距离发现谢雨宏尸体50米的草堆里,发现了一件男式咖啡色夹克,民警初步断定,这件衣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在抛尸时抛弃在现场的。此前,谢雨宏尸体被发现时,双臂抱着一件淡黄色的夹克。这两件夹克都不是谢雨宏的。

而发现谢雨宏的地点,可能是第二抛尸现场,谢雨宏可能是在另一个地方被抛弃后,随水漂浮到这里来的。细致的警方发现,谢雨宏被发现的地点,仅仅距离谢雨宏老家200米远。

谢雨宏尸检报告拒绝给家人看被指掩盖真相

重庆永川北山中学高二4班女生谢雨宏失踪案已经过去2个多月,《尸检报告》终于出来了。谢雨宏的父母希望看看《尸检报告》时,办案人员却表示“领导说《尸检报告》不能给家属看。

一份“尸检报告”,在办案人员的“乔装打扮”之下,俨然成了“UFO”,只闻其名,不知其所以然。鉴于此类案例并非第一次,之前“躲猫猫”、“谭静案”等事件中办案人员的答复也如出一辙,公众口水战的热情少了很多。到底要不要公开,以怎样一种姿态去公开,这些问题的确需要追究,而这更多是专业人员的专题讨论,公众只能从情理出发,对于事情本身只能起到监督职能,其推动性并不大。

“尸检成秘密”引发社会讨论

“尸检成秘密”的派生问题更当值得公众关注。

其一:权力问题。看到新闻,笔者一直在想,如果谢雨宏的父母不是普通百姓,而是官员,那么办案人员是否还有坚持“尸检报告是秘密文件”的底气?在《蜗居》中,宋思明的魅力就在如此,在他的管辖范围内,几乎没有他摆不平的事。小说作为现实生活的反应,其是有一定道理的,同样,根据公众的经验和过往事例,不得不有所怀疑。即便真是“秘密”,也该一视同仁。

其二:职能问题。在网易论坛,最热的一个帖子是“溺水而亡是意外,不用立案,也没有破案的压力,因此不影响零案率的产生,奖金照拿。”其中肯定有揣测的成分,但也并非毫无道理,相反,到给人一种醍醐灌顶之感。我们不排除此事的真相并非如此,但我们不敢断言所有的“尸检成秘密”中没有这样的案例,故而,如此问题很有必要寻根究底,还原真实面貌。

其三:民意问题。“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话是这么说的,可面对泱泱民意,面对公众请求的“无条件公布尸检报告”的呼声,领导置若罔闻。诚然,归根究底在于权力的不受约束,而民意却是不容忽视的一个关键环节。这次的“尸检报告”,最起码从目前看来,尚离民意甚远。

很明显,假如政府能够将警方的“派生问题”解决好,就不用担心有类似事件以连环的方式继续上演了。“派生问题”其实有如根基,根基不牢,才会出现瓦片坠落之象,根基牢固了,即便有问题,也能顺藤摸瓜地解决。的确,“躲猫猫”最终公布了真相,可其背后的艰辛与网民的努力,这并不是每一起公众事件都能“享受的待遇”。解铃还须系铃人,笔者期望“谢雨宏失踪案”激起的网络民意能督促形成民警办案的新气象。

死亡两月后尸检报告出炉 家属欲查看被拒

永川北山中学高二4班女生谢雨宏失踪案已经过去2个多月,《尸检报告》终于出来了。谢雨宏的父母等这个结果已经等了整整2个月,“整个春节我们哪儿都没去,两个人就在家里等结果,我们就想知道,女儿到底是怎么死的?” 3月30日,当谢雨宏的父母来到永川公安局,希望看看《尸检报告》时,警方称“从未听说过这种要求。”办案人员经过请示,决定不把《尸检报告》出示给谢雨宏父母查看,仅口头告知结果。

 警方排除他杀各种可能

3月30日下午,接到通知的谢雨宏父母,来到永川区公安局,了解女儿失踪案的详细情况。民警告诉谢雨宏父母,基本上排除了情杀、仇杀、图财、性侵犯,都没有发现犯罪事实。民警介绍说,在20多天里,他们调查了谢雨宏的存款、支出等情况,没有发现任何异常,谢雨宏失踪时,身上已经没有钱了,谋财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办案人员告诉谢雨宏父母,《尸检报告》结果就是“溺水死亡”。

警方:家属要看《尸检报告》,

 从来没听说过

警方拿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要求谢雨宏父母在送达回执上签字。谢雨宏父母要求,在签字前,看一看《尸检报告》。民警立即回答:“家属要看《尸检报告》,从来没听说过。”在谢雨宏父母的执意要求下,办案人员表示向上级请示一下。经过请示,办案人员表示:“领导说《尸检报告》不能给家属看。”

经过警方调查,谢雨宏失踪案不属于刑事案件,但谢雨宏父母看不到《尸检报告》,警方对家属提出的质疑也没有正面解释,这让谢雨宏的父母很难接受该案刑事部分调查宣告“结束”的结果。

 律师: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就是可以查看

昨天,记者咨询了我市一位多年从事刑事案件代理的律师贺先生,他认为,目前,我国法律既没有规定家属有权查看《尸检报告》的权利,也没有明文禁止家属查看的权利,所以,一般就可以理解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就是可以查看。”

贺律师说,谢雨宏的父母领取的《重庆市永川区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中也写明了“谢雨宏死亡案件,我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起,7日内向本局申请复议。”既然说可以申请复议,那么,公安局连《尸检报告》都不给他们看,情况他们都不了解,又如何复议呢?

 死者家属认为还有这些疑点:

谢雨宏的家属在公安局向警方表达了几点疑问:冬天那么冷,内衣没了,T恤没了,外面抱着一件不是自己的外套,谢雨宏的衣服哪儿去了?她抱的衣服是谁的?警方调查,谢雨宏身上没钱,如果没钱坐车,又是怎么去那么远的水库的?谢雨宏到底是否遭受过性侵犯,尸检结果到底有没有对此进行表述?“溺水死亡”到底是怎样溺水的呢?

“躲猫猫”案、“林松岭大学生案”、“谭静案”都有一个共性:

 家属想看尸检报告为何这么难

在“躲猫猫”案、“林松岭大学生案”、“谭静案”中,有一个共性就是,警方的尸检报告或是隐约其辞,或是长期不露面,或是只提供不完全版本。比如,2008年,广州“谭静案”,案发日是4月5日凌晨,而据南方网等媒体报道,谭静母亲4月22日还没拿到尸检报告。距离案发时间有17天。根据媒体报道,我们推算,“躲猫猫”死者家属,距案发13天后仍没看到尸检报告,“林松岭案”死者家属,30多天未见尸检报告。

2008年4月5日,凌晨广州东风广场发生模特谭静半裸坠楼事件,4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通报,初步认定谭某系自行高坠死亡。而据南方网报道,谭静母亲4月22日还没拿到尸检报告。

2009年2月8日,晋宁县看守所一在押人员李荞明突发意外受伤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据当地警方说,李是在玩“躲猫猫”游戏时,“重度颅脑损伤”的。据云南日报网2月22日报道,21日,“躲猫猫”死者家属称,李荞明的遗体已交由昆明方面的法医进行尸检,但至今没看到检验报告。

2008年10月11日,哈尔滨6名警察涉嫌打死青年林松岭案,据《扬子晚报》2008年11月13日报道,林松岭的尸检报告11月6日得出,至今,死者家属仍未能看到完整的尸检报告。

尸检报告家属到底能不能看?

对于尸检报告家属能不能看?律师们对此看法不一。

广州市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表示,尸检报告是分析死者死因的报告,属于公安机关侦查证据,作为刑事案件,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家属和律师才能阅读到尸检报告。但在民事案件中,尸检报告给不给家属,没有严格规定,“公安机关惯常做法都不给”。广东省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刘涛则认为,尸检报告是公安机关必备的法律程序文件,没有公布的义务。但现在谭静案已经结案,排除了他杀,不属于刑事案件,所以谭静家属应该可以拿到尸检报告复印件。

律师徐玉发也表示,如果谭静母亲在警方处拿不到尸检报告,可以起诉公安“不作为”,提出诉讼请求,再由法院委托其他机关进行尸体鉴定。

尸检报告不能成为秘密文件

抛开具体的案件不谈,从基本的政治法律层面看,有学者认为警方不给尸检报告的做法都已经不合时宜,它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利于人们对公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与制约。尸检报告的秘密化无异于宣告行政权力的秘密化,与现代法治与现代行政格格不入。这种做法应尽快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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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4: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