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定(708—784),字梅臣,江南兰陵人,左仆射、宋国公萧瑀曾孙也。父恕,虢州刺史,以定赠工部尚书。定以荫授陕州参军、金城丞,以吏事清干闻。给事中裴遵庆奏为选补黜陟使判官。回改万年主簿,累迁侍御史、考功员外郎、左右司二郎中。为元载所挤,出为秘书少监,兼袁州刺史,历信、湖、宋、睦、润五州刺史,所涖有政声。
大历中,有司条天下牧守课绩,唯定与常州刺史萧复、豪州刺史张镒为理行第一。其勤农桑,均赋税,逋亡归复,户口增加,定又冠焉。寻迁户部侍郎、太常卿。朱泚之逆,变姓名藏匿里闾间。京师平,首蒙旌擢,除太子少师。兴元元年卒,年七十七,加赠太子太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