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乡级行政区 |
释义 | 中国大陆现行的乡级行政区属于县级行政区的行政区划单位,若按省级、县级、乡级三级行政区划制度划分,则属于第三级地方行政单位;若按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四级行政区划制度划分,则属于第四级地方行政单位。乡级行政单位类型包括乡(及民族乡)、镇、街道等。乡可升为镇,乡和镇统称为乡镇,这一机关叫乡政府或镇政府。乡、镇下辖村。在改革开放以前,乡叫人民公社或公社,村叫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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