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香港房屋委员会 |
释义 | 香港房屋委员会(简称房委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一个独立法定组织,根据房屋条例成立。其执行部门房屋署则属于政府部门。主席为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成员由香港行政长官委任。 成立历史 1973年,为配合当时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之十年建屋计划,屋宇建设委员会、徙置事务处及市政处屋宇建设科合并为房委会,负责管理及规划公共屋邨。到了1978年,为了使中产社会提供多一个置业选择,房委会又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简称居屋)。 除此公屋及居屋外,房委会亦负责管理中转房屋(前称临时房屋)、政府多层工厂大厦。惟近年香港政府致力推行服务外判制,不少公共屋邨的管理业务已交予私营管理公司。 现时,房委会已经是全球拥有最多屋苑的业主。 2005年起, 房委会将旗下屋村商场, 停车场等设施, 出售于领汇, 由其管理该等设施。 现在,房委会由房屋及地政局管理。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