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先验分析判断 |
释义 | 这是《纯粹理性批判》(康德 著)中的一个重要术语。 一、何谓「先天」(先验)与「后天」(后验) 康德他认为所有的知识都是随著经验开始的,但是并非都是源自于经验的。因此一切都是感官作用而来,因此并不承认如之前哲学家所提的人有先天的观念。而知识则有先天与後天之别,所谓「先天」(a priori)是不依赖经验而成立的,所以又有学者翻译成「先验」,在课本中是用「先天」,有时也会用「先验」(因为怕与先天观念误用)。「先验」顾名思义乃是「先」於经「验」的意思(以下还是以用「先天」为主);然而「先」在此很容易被误解为「在时间上先於经验」,其实它应该更适当的说是「作为经验的先决条件」,也就是使经验成为可能的先决要素与基础。然而「先天」是相对于经验,所以,对于「经验」便被称为「后天」(a posteriori)或「后验」。 因此,所谓的认识过程上的「先天」,便是说在认识过程之的「先决条件」,也就是使得经验知识成为可能的先决条件。更明确地说是客体对像被认识的认识根基,这个部分是存在主体之中,也就是主体的认识结构与功能。 总之,主体的认识结构与功能,为一个先天的架构,在任识过程中会产生所谓的「先验形式」,因而引申出来经验知识,因此知识的成立,便成为可能。举例来说: 先天: 音响内部的结构与功能 ≒ 主体的认识的架构与功能 後天: 声音的呈现 ≒ 客体的经验知识 由上面的分析得知,音响的内部结构,可以是产生或引申出声音的呈现,如同主体的认识结构,可以引申出经验之知一样;所以音响的内部结构是声音呈现的先决条件,如同主体的认识结构,是使经验成为可能的先决条件一样。 所以,「先天」或「先验」,便是主体认知的先决条件,是不来自於经验的,是在主体之内的。(http://baike.baidu.com/view/1092471.htm) 二、判断 所谓的判断(Judgment),是认识的行为,在判定观念与观念间的相合或不相合,因此判断,不是肯定就是否定,不能有第三种情况出现。例如:「我是男生」,是将其中「我」与「男生」两个观念联在一起(肯定)、或「地球不是方的」的「地球」与「方的」两个观念分开(否定),如果它们都与事实相符合,则判断是真的,反之则是假的,因此在传统观念的知识论,则主张知识结束於判断,因为知识的终极目的便是判断真假的问题。 因此,判断的组成条件是要有两个观念,一个称为主词(Subject),另一个称为述词(Predicate)或称为谓词。而主词与述词的关系,又可分为两种判断:分析判断(Analytic Judgment )与综合判断(Synthetic Judgment)。(http://baike.baidu.com/view/1092471.htm) 《纯粹理性批判》面对的问题是:是否有普遍必然的知识(知识如何可能)?为了回答知识如何可能,康德选择的最小单位是“判断”而不是“概念”。因为单独的概念不构成知识,只有判断才构成知识。比如“桌子”这个概念不构成知 识,“桌子是由红木做成的”或“桌子是红木”这个判断才构成知识。“人”这个概念不构成知识,“人是自私的”或“人是政治动物”才构成知识。(http://hi.baidu.com/zhguoq/blog/item/541013248c977437c89559bc.html) 三、「先验」的分析判断 分析判断:述词(谓词)意义是包含在主词之内,也就是说述词(谓词)是能 从分析主词中而获得的。都是直接分析,无须经验的检证。 如:人是理性的动物、物体有扩延性 综合判断:述词(谓词)意义是不包含在主词之内,也就是说述词(谓词)是 不能从分析主词中而获得的。 如:甲民族的人是矮的、张三是好人 康德也认为知识并非由单一的观念所构成的,而必须是由包含主词和述词的判断来表现的,因此判断必须包含在一些规则下,而作分辨的工作。判断必须经由实践,不能光凭抽象或想像,如此才能判断真或假。而在我们的认识过程中,判断是否也有先天的呢?针对如此的疑问,他将「先天与後天」、「分析判断与综合判断」合并在一起讨讨论,以便找出答案。因此,认为可能会有以下的情况出现: 分析判断 先天分析判断 (所有分析判断无须检证,所以都是先天分析判断) 後天分析判断 (已经是经验事实,不须再经经验判断,因此不存在) 综合判断 先天综合判断 (不来自经验,具有绝对普遍的) 後天综合判断 (由经验中获得,因此是相对的普遍,可以找到例外) 由上面而知,知识的判断中并无所谓的「後天分析判断」存在,而「分析判断」直接可由分析而来,是无须透过经验检证,换句话说,其实所有的分析判断都是先天的。因此分析判断,只有「先天分析判断」,也即,先天分析判断就是分析判断。(http://baike.baidu.com/view/1092471.htm) 分析判断的宾词(邓晓芒翻译为“谓词”,张汝伦翻译为“宾词”。按照汉语的习惯,个人倾向于翻译为“宾词”。张汝伦的翻译参见张汝伦著:《西方哲学十五 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9页。)原本就蕴涵在主词之中,宾词的内容由主词派生,也因此,宾词并不能为主词增加新的内容。也就是说,分析 判断虽然也是一个判断,但它本身并不提供新的知识。这类判断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多,康德举的例子是:“一切物体都有广延”。如果由我个人来举例,我会把康德 的例子做一个改写:“一切物体都有体积”。这更符合汉语的习惯。“一切物体都有体积”这个判断也就是说:“物体”是有“体”的。或者还可以举很多类似的例 子:“一切敌人都是人”、“一切地主都有土地”、“一切资本家都有资本”。 综合判断的宾词并不由主词派生,它对主词构成某种补充和说明,比如“桌子是红木”。“红木”并不是“桌子”的特性,桌子可以是由红木做成的,也可以是由 “粘合板”做成的。康德举的例子是“一切物体都是有重量的”。康德是意思是说:物体可以有重量,也可以没重量(比如在月球上,物体就会失重)。如果由我来举例,我会想到类似“人是自私的”或“人是政治动物”这样的例子。 虽然分析判断不能增加我们的知识,但是,分析判断并非邓晓芒先生所说的那样“等于废话”(邓晓芒著:《康德哲学讲演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年版,第51页)。比如,“一切物体都有体积”听起来似乎是废话,但它能够使人回到常识,使人不要“忘本”。想想另外的例子,比如,“一切敌人都是人”、 “一切地主都有土地”、“一切资本家都有资本”,等等,这些例子就能够防止人们因对某种概念过于熟悉而导致概念变形、沉沦。它提醒人们回到概念的本原。 分析判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优点:这个判断具有普遍必然性。而这恰恰是综合判断的缺失。综合判断都是经验判断,它不具有普遍必然性。(http://hi.baidu.com/zhguoq/blog/item/541013248c977437c89559bc.html) 四、 先验分析论的要点 先验分析论是《纯粹理性批判》中主要部分之一,是对先天分析判断的深入研究。 所谓“先验分析论”亦即研究知性的先天认识形式的理论。 对于知识而言,仅仅有感性直观形式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知性的参与才能构成知识。感性的作用是接受经验质料,知性的作用则是对这些经验质料进行综合统一以构 成知识。因此感性的特点是接受性,而知性的特点则是构成性。感性之所司在直观,知性之所司在思维,对于知识而言两者缺一不可。感性的先天认识形式是空间与 时间,知性的先天认识形式就是知性纯概念,亦即“范畴”。 我们的知性有两方面的功能:一是逻辑功能,一是认识功能。前者在知 识的基础上规定着思维的判断形式,这是形式逻辑的范围;后者则为我们提供新的知识,这是“先验逻辑”的领域。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我们的形式逻辑已经相当完 备了,没有人怀疑形式逻辑是普遍必然的亦即“先天的”,因而为形式逻辑提供知识内容的先验逻辑也一定是先天的,因为它是形式逻辑的基础。所以,形式逻辑与 先验逻辑是对应的,在每一个判断形式的背后都有某种先验的要素作为它的基础,这种先验要素就是“范畴”。于是康德把形式逻辑的判断形式整理出来,建立了由 量、质、关系和样式四组十二个判断形式所组成的判断表,并且一一对应地建立了先验逻辑的范畴表: 判 断 表 1、量的判断: 全称的 特称的 单称的 2、质的判断:肯定的 3、 关系的判断:直言的 否定的 假言的 无限的 选言的 4、样式的判断:或然的 实然的 必然的 范 畴 表 1、量的范畴:单一性 复多性 总体性 2、质的范畴:实在性 3、关系的范畴:依附性与实体性(实体与偶性) 否定性 原因性与结果性(原因与结果) 限制性 交互性(主动与被动的相互作用) 4、样式的范畴:可能性与不可能性 存在性与非存在性 必然性与偶然性 康德借用法律上的一个概念,将关于范畴的证明称之为“演绎”。 人们在法律上常常要区分事实问题和权利问题:我事实上占有某物并不意味着我有合法的权利占有某物,关于权利问题的证明就被称之为“演绎 (deduction)”。同样,我们每时每刻都在使用范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对范畴的使用都是合法的。所以,范畴需要“演绎”。在康德看来,证明范 畴的先天性亦即所谓范畴的“形而上学演绎”并不困难,因为它们作为概念本来就是主体固有的认识形式,而且形式逻辑的判断表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证明。真正的困 难在于说明属于主观范围的范畴对于经验如何具有客观有效性,亦即主观的范畴如何是经验的先天条件,这就是“先验演绎”。于是,康德就把研究的重心放在了 “先验演绎”上,这就是关于范畴用于经验之客观有效性的证明。 《纯粹理性批判》一书是哲学史上最晦涩难懂的著作之一,而其中最难于理解的部分就是关于范畴的先验演绎,康德自己亦称之为形而上学中最艰难的事业。它的困 难在于知性范畴与感性经验毕竟是间接的关系,在通常观念中,即使没有范畴的参与我们一样可以形成经验,而康德要证明的却是范畴是经验的先天条件,换言之, 离开了范畴我们就不可能形成经验。其困难的程度可想而知。 先验演绎分为“主观演绎”和“客观演绎”。 “主观演绎”。 所 谓“主观演绎”的思路是通过说明形成知识的主观条件,进一步揭示知识的先天条件,说明知识之最高的先验根据。知识以判断为基本单位,所谓判断就是以某种形 式把不同的表象或概念联结在一起,康德把这种联结称之为“综合”。综合属于知性而不能来源于感性,因为感性是被动的接受能力而综合却是主动的思维作用。通 过感性直观形式所接受的东西只是相互之间没有联系的“杂多表象”,唯有知性的综合作用才能把这些杂多表象联结为判断。在认识中,综合有三重作用。首先是 “直观中把握性的综合”,如果没有这一综合,我们就可能在抓住一个表象的时候丢失了其他的表象。其次是“想象中再现性的综合”,如果经验过的东西不能再现 出来,我们就不可能有关于对象的完整的表象。最后是“概念中认知性的综合”,如果我们不能在概念上把众多表象“抓”在一起,就不可能形成关于对象的知识。 当我们形成了关于对象的知识之后,我们就会问,这个对象究竟是什么?按照康德的观点,对象不可能是事物自身而只能是事物对我们的表现,因此“对象”在认识 中实际上所起的作用就是把不同的表象结合于一身的同一性,亦即对象概念。然而由于对象不是外在的事物而是我们的表象,因此所谓对象的同一性归根结底乃是意 识的同一性,而意识的同一性则必须以自我的同一性为基础和前提。所以一切认识之最高的根据就是先验主体的自我同一性,康德也称之为“先验自我”、“先验我 思”或“先验统觉”。“统觉”有经验的与先验的区别。所谓“经验统觉”作为内知觉乃是变化不定的意识情状,即休谟所说的“一束知觉”。能够对这些多种多 样、变化不定的意识情状有所觉察,就必须有一个自身始终保持同一性的不变的自我意识,这就是“先验统觉”。“先验统觉”是一切认识活动形式上最高的先验根 据,然而其自身却不是认识的对象。 《纯粹理性批判》出版以后,有人指责康德的上述思想是巴克莱式的主观唯心主义。康德为了避免误解,在出版该书的第二版时干脆删去了主观演绎,加强了客观演绎部分。实际上,主观演绎的重要意义并不低于客观演绎,虽然就康德的主题而论,客观演绎才是其最终的目的所在。 “客观演绎”。 所 谓“客观演绎”完全从自我的先验同一性出发,通过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之间的关系来说明范畴对于经验的客观有效性。我们的一切认识都必须以自我的先验同一性 为其前提,我思伴随着我的一切表象,如果我的表象和知识不属于我,那么一切知识都不可能发生。因此先验自我或先验统觉的自身同一性乃是认识的最高根据,这 就是“我=我”的分析的同一。然而,如果我的表象和对象本身不具有某种综合的统一性,我也不可能从它们之中意识到自身的同一性,所以说自我意识还必须以对 象之综合的统一性为前提。但是这样一来,自我意识与对象意识就成了互为根据的了。在康德看来,先验自我的同一性是认识的最高根据,而对象的统一性其实就来 自自我之先天的综合统一功能,这个综合统一功能就是范畴的作用。这就是说,范畴作为先验自我之综合统一功能的体现,乃是自我与对象之间的“中介”。在综合 统一杂多表象的认识活动中,范畴一方面把先验自我的同一性带给了对象,一方面又把综合而成的对象带到了先验自我之中。由此可见,知性范畴是形成经验对象的 先天条件,如果没有范畴我们不仅不可能形成知识,而且也不可能形成经验对象。换句话说,感性提供给我们的只是杂多表象而不是经验对象,经验对象并非感性所 予而是知性范畴的综合统一功能所形成的。由此,我们就证明了知性范畴对于经验的客观有效性,因为它是经验的先天条件。 然而,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感性与知性、直观与范畴是不同性质的认识能力,它们是如何结合在一起的?换言之,感性杂多是如何进入知性的,知性范畴是 如何运用于感性经验的?显然,我们必须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一个“第三者”作为连接的中介,这就是康德称之为“先验图型”(Schema)的“时间”。“时 间”既是内直观的先天形式,同时亦与知性相关,无论感性经验还是知性概念都以“时间”为存在的条件,因而“时间”就成了沟通直观与范畴的桥梁。简言之,范 畴是通过一定的时间图型而作用于直观杂多的。 现在,我们可以展示知性在经验中进行综合统一时所采用的普遍原理了,这些原理作 为“纯粹形而下的自然科学普遍原理”,乃是构成科学知识的最基本的四条原则,一切自然科学知识都必须以这四条基本原则为依据才能形成具体的科学知识,亦即 “先天综合判断”。纯粹知性的先验原理是: I、直观的公理 II、知觉的预测 III、经验的类比 IV、一般经验思维的准则 于是,我们就达到了先验哲学的最高峰:“知性为自然立法”。对康德来说, 所谓“自然”并不是自然本身而是一切可能经验之表象的总和,这个表象的领域就构成了“现象界”,而连接表象的法则就是知性的法则,亦即范畴。在“现 象”(Phaenomena)之外,就是“本体”(Noumena)。“本体”作为思想的对象首先是一个“界限概念”,它标志着不可知的领域,亦表明现象 并非终极存在,而其积极的意义唯有在实践理性的领域才是可能的。康德一方面把科学知识的对象确定为现象从而证明了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另一方面亦把认识 限制在了现象之内,主张知性范畴只能在经验上使用而不能超验地用于物自体之上,这就在证明数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的普遍必然性的同时,证明了以往知识类型 的形而上学的不可能性。 既然范畴只能用于经验而不能用于超验的物自体,为什么以往的形而上学总要迫使范畴去做它不可能做的事呢?(http://hi.baidu.com/hotcool/blog/item/dbd7b9fdbf8fd81509244d9d.html?) 五、 先验分析论原文 请参考http://www.xiaoshuo.com/readbook/00111286_4419_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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