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周师旂鼎 |
释义 | 【名称】 西周师旂鼎 【类别】 铜器、青铜器 【年代】 西周 【文物原属】 西周时期饪食器 【文物现状】 现藏北京故宫博物院 【简介】 高15.8cm,口径16.2cm,重1.92kg 鼎圆浅腹,腹倾垂,二直耳,三柱足。颈饰一周长身分尾垂嘴的鸟纹。 器内壁铸铭文8行79字: 唯三月丁卯,师旂众仆不 从王征于方雷。使厥友引 以告于伯懋父。在,伯懋 父乃罚得、显、古三百锊。今弗 克厥罚,懋父令曰:“义, 厥不从厥右征,今毋, 其又内于师旂。”引以告中 史书,旂对厥于尊彝。 (仆:指师旂管辖的一些人。友:这里指同事或下属。内:交纳、上缴。这里指交纳一定的罚款。) 铭文大意是:这是三月的丁卯日,师旂因为他属下的许多仆官不跟王去征方雷,派了他的属僚引把这件事告到伯懋父那里。说:“在的时候,伯懋父曾罚得、显和古三百锊,现在没有能罚”。伯懋父命令说:“依法应该放逐像这些不跟右军一起出征的人,现在不要放逐了,应该交罚款给师旂”。引把这件事告知中史写下来。师旂对扬这个判词,铸这件彝器。 这件铜器铭文记录了西周中期军法处罚事件,反映了当时的法律制度,是研究法律史的珍贵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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