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 |
释义 | 简介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指导广大群众消费的社会团体。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于2006年11月9日成功召开了第四届理事会,参加会议的理事单位84个,理事90名,会议修改了章程,总结了工作,选举了本届常务理事25名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聘请了市委常委副市长董军、副市长韩松为名誉会长,市政协副主席胡剑虹为顾问。 目前,西安市13各区县都设有消费者协会,另有市消协高新、经开、曲江和双生4各分会,目前全市消协系统共有基层组织608个,其中分会66个,工作站519个,联络站23个。 成立时间1985年10月4日 领导市消协有会长郑让(市工商局副局长),副会长张鹏飞(市质监局副局长),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魏勤厚,副秘书长马世群、李富春。 部门设置1、投诉与法律事务部 2、消费指导部 3、组织联络部 4、办公室 消法赋予消协的七项职责是(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 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 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 诉讼;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 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工作目标1、树立一个理念——“以人为本、依法维权”; 2、努力构建“三大体系”——“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体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救助体系”; 3、不断推进“三大工程”——消费维权“理论建设工程”、“信息化建设工程”、“消费组织建设工程”,为我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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