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我为峰传媒 |
释义 | 公司简介我为峰(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致力于“影视文化的品牌推介,艺人的品牌打造和推介,以及针对影视文化、艺人、娱乐项目的商业开发”等为主的现代传媒公司,也是一个年轻、充满朝气活力的影视文化传媒机构。 本公司与业内相关制片人、影视片编导、音乐制作人、艺人等保持着诚挚友谊,并与国内外数百家知名媒体建立了密切合作关系,用精益求精的运作方式,为电影、电视剧的拍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以及艺人的品牌宣传、推介及发展提供稳固的服务平台。尽力满足他们在宣传策划、品牌推介等方面的严格要求,共同缔造中国影视文化产业的新辉煌。 本公司着力宣传和推介具有深厚文化内涵和强大影响力的影视作品及艺人。从创意策划、文案撰稿、媒体投放,到品牌的确立、宣传、推进,都时刻把握“朋友们”的期望,尽力实现他们的效益,充分利用品牌优势,打造以影视业发展为核心的专业传媒“频道”,把影视业及艺人重要的、有价值的信息作最权威、有效的发布和展示。本公司宗旨是:让非品牌变成品牌,让品牌成为超级品牌。让新人成为明星,让明星成为超级明星。 除此之外,公司将致力于以影视剧植入式广告为核心的整合娱乐营销,为企业和影视界、娱乐活动搭建良好平台,着力于让企业的品牌融入百姓娱乐生活,潜移默化的传递企业品牌信息,树立企业根深蒂固的品牌形象。 公司业务品牌宣传推介、大型活动策划、商业演出、娱乐整合营销、影视剧制作等。 公司赠言海至尽头天是岸,山到高处我为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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