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魏元 |
释义 | 【明朝人物】 魏元,字景善,朝城人,明朝中期大臣。 天顺元年进士。授礼科给事中。成化初,万贵妃兄 弟骄横,元疏劾之。四年,慈懿太后崩,将别葬。元偕同官三十九人抗章极谏, 御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争之,伏哭文华门,竟得如礼。 其年九月,彗星见。元率诸给事上言: 入春以来,灾异叠至,近又彗星见东方,光拂台垣,皆阴盛阳微之证。臣闻 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传闻宫中乃有盛宠,匹耦中宫。尚书 姚夔等向尝言之,陛下谓“内事朕自裁置”。屏息倾听,将及半载,而昭德宫进 膳未闻少减,中宫未闻少增。夫宫闱虽远,而视听犹咫尺,衽席之微,谪见玄象, 不可不惧。且陛下富有春秋,而震位尚虚。岂可以宗社大计一付之爱专情一之人, 而不求所以固国本安民心哉。愿明伉俪之义,严嫡妾之防。俾尊卑较然,各安其 分。本支百世之基,实在于此。 四方旱涝相仍,民困日棘,荆、襄流民告变。陛下作民父母,初无儆惕, 仅循故事,付部施行。而户部尚书马昂,凡有奏报,遇上意喜,则曰“移所司处 置”;遇上意怒,则曰“事窒难行”;微有利害,即乞圣裁。首鼠依违,民更何 望。惟亟罢征税,发内帑,遣官振赡,庶可少慰人心。 陛下崇信异教,每遇生愍之辰,辄重糜资财,广建斋醮。而西僧札实巴等, 至加法王诸号,赐予骈蕃。出乘棕舆,导用金吾仗,缙绅避道,奉养过于亲王。 悖理乱纪,孰甚于此。乞革夺名号,遣还其国,追录横赐,用振饥民。仍敕寺观, 永不得再讲斋醮,以橐国用。 天下之财,不在官则在民。今公私交困,由玩好太多,赏赉无节。或营立塔 寺,或购市珍奇。一物之微,累价巨万,国帑安得不绌?愿屏绝淫巧,停罢宴游, 诸银场及不急务悉为禁止。 至两京文武大臣,不乏奸贪,争为蒙蔽。陛下勿谓其位高而不忍遽去,勿谓 其旧臣而姑且宽容。宜令各自陈免,用全大体。其贪位不去者,则言官纠劾。而 臣等滥居言路,无补于时,亦望罢归,为不职戒。 帝优诏褒答之,然竟不能用。 元屡迁都给事中,出为福建右参政。巡视海道,严禁越海私贩。巨商以重宝 赂,元怒叱出之。母忧归,庐墓三年,服除,起江西参政,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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