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未来教师 |
释义 | 基本信息 影片原名:未来讲师めぐる企画制作:朝日ANB 首播日期:2008年1月11日,每周五晚11:15 影片编剧:宫藤官九郎 影片音乐:野崎良太 平均收视:9.09% 主制片人:桑田洁 制 片 人:中入卓也、平部隆明 领衔主演:吉田巡 —深田恭子饰;门传大—武田真治饰; 海老泽由纪—胜地凉饰 ; 海老泽由纪 (20年后) —田口浩正饰; 木村满—黒川智花饰; 吉田嵌—船越英一郎饰; 吉田中吉—地井武男饰; 江口秀夫—星野源饰; 高尾山登—正名仆蔵饰 播出的相关信息 凤凰卫视周一至周五每天6:20PM (2010-12-7播映完毕) 剧情介绍:此次剧本是由人气编剧宫藤宫九郎原创的作品,领衔的深田恭子在剧中扮演主角,这是她自从1997年出道以来,连续12年在民间放送的电视台担任主演。惯例,天马行空的故事设定多在周五档,但由女孩子担任主角还是第一次。原作者表示对此次的得意之作充满信心,而主角也表示对此类超能力加喜剧题材非常中意,认为新年就出演这种可以给自己,给观众都带来欢乐的片子感到非常高兴。 广西师范大学未来教师协会一、协会简介 社团名称 未来教师协会 协会性质 校级 成立时间 2010年3月 负责人姓名 覃婕 指导老师 黄都、王彦、余昱 会费 20(元/人) 社团使命 圆教师梦,铸教师魂,打造未来的特级教师。 社团简介社团简介 未来教师协会是以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育才校区、雁山校区三大校区中全体热爱教师职业,并以从事教师职业为志向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校级社团组织。接受校团委直接领导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以培养“二十一世纪园丁工程”的后备军,即未来教师为主要宗旨,坚持“道高为师,身正为范”的理念,筹办各项提高师范生意向的会员教育教学素质的活动的基地。 特色活动 1、“博众采·铸师魂”教学技能培训 2、“行万里路,觅名师点路”文化沙龙 3、“我的教师梦”主题中英文讲课大赛 4、“希望教师”志愿者活动 口号 道高为师,身正为范。奋斗青春,放飞梦想! 口号阐释 用师德塑造未来教师,用奋斗成就共同的梦想, 会歌 《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会歌阐释 赞美老师,歌颂师恩。内容上包含着对老师深深的敬意以及感激之情,用生动、形象的字眼,美妙、动听的歌声表现和唱出了对老师的祝福和关怀。 会徽 会徽阐释 这个标志包含一本课本、一支羽毛笔和地球,寓意我们未来教师力求博学,同时努力把育人影响扩大至全世界,另外地球遍生着小树苗寓意着未来教师还应有爱心,犹如园丁用辛勤滋润小树苗一样用爱来培育每一位学子,助他们走向成才之路!绿色孕育着希望,而紫色代表我们亲爱的师大,我们协会是从师大走出去的,我们的所有会员都热爱我们师大,并努力把师魂发扬光大! 会旗 会旗阐释 用象形法将“师”字用圆形囊括起来,透露出正直的师德之气,底色的金色与字体的红色交相呼应,使会员的教师梦想熠熠生辉。 二、协会规章制度和条例 1、部门设置 (1)横向:会长,办公室,宣传部,技能部,外联部 (2)纵向:总会,六个分会 总会=总会会长+总会副会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总部长+宣传部总部长+技能部总部长+外联部总部长+六个分会会长 (3)分会设置 育才校区: 一分会(会员来自计信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等学院) 二分会(会员来自职师学院、教科院、体育学院等学院) 三分会(会员来自环境资源与科学学院、生物科学学院等学院) 雁山校区: 四分会(会员来自文学院、法学院和政行学院) 五分会(会员来自外国语学院、教科院和经管学院) 王城校区: 六分会(会员来自美术学院) 2、章程条例 (1)总章程(见附件1) (2)指导老师章程(见附件2) 三、协会团队构成 1、会员 2、3名指导老师(化工院黄都博士,教科院王彦博士,校教研处主任余昱博士) 3、2名专家顾问(首师大桂林附属中学特级教师刘定华校长,桂林双语实验学校特级教师唐秀云校长) 广西师范大学未来教师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协会性质:本组织全名是“广西师范大学未来教师协会”,是以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育才校区、雁山校区三大校区中全体热爱教师职业,并以从事教师职业为志向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校级社团组织。接受校团委直接领导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一管理。 第二条:协会目的:加强每位会员对教师行业的熟悉,培养每位会员的教师教学能力,锻炼每位会员的实践能力和技能,提高每位会员自身学术素养和开拓创新能力,使未来教师的发展能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协会宗旨:“培养未来教师教学能力,实现未来教师讲台梦想、展示未来教师人格魅力”,开展丰富、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和谐、文明的校园氛围。 第四条:协会会训: 道高为师,身正为范。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会员资格:凡在广西师范大学王城、育才、雁山校区的各院各系部在籍学生,从小热爱教师职业,并有志于成为人民教师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非师范生亦可加入)。审核会员基本准则:从小热爱教师职业,志向于成为人民教师,符合未来教师的基本条件,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富有责任心,努力上进,遵守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守则和本协会章程。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一)拥有参加本协会各项培训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活动资格。 (二)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表决权。 (三)具有向协会理事会提出建议或意见的权利。 (四)具有获得本协会服务优先权。 (五)具有推荐新会员权。 (六)具有请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权。 (七)具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 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接受本协会领导。 (二)积极参加本协会所举办的活动,服从本协会的安排。 (三)会员中途退出,需向协会理事会上交说明,已经缴纳的会费按规定不予退回。 (四)维护本协会声誉及合法权益。 (五)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六)会员用本协会名义开展活动,须经协会理事会批准。 第七条:会员证 (一)凡协会认可的会员均发给会员证。 (二)会员证由理事会签发,加盖本协会公章和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公章方能生效。 (三)退会或毕业离校的会员,其会员证由理事会注明废止日期,不予收回。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协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会长负责。本协会设主席团、办公室、宣传部、外事部、财务部、技能部六个部门。总会长、各分会会长及各总部部长共同组成理事会机构。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一年。 第九条:本协会会长,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二)热爱教师职业并志向成为人民教师,热心本协会工作,并具有一定组织活动能力。 (三)服从校团委领导,遵守纪律,有乐于为同学服务、为老师服务的精神。 (四)无处分现象。 第十条 :各部门具体职责 (一)理事会的权利与义务 1、各理事拥有对本协会发展与规划的建议权和共同决策权。 2、共同商讨和解决协会内部的各项事宜。 (二)会长的职责:会长是本协会的核心代表,对外代表协会,对内主持协会的全面工作,负责内部人力资源的调动。 (三)办公室:负责协会文字、通知传达及办公室管理工作,包括做好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及信息传达工作,同时着重做好办公室的管理和规划工作 (四)宣传部:主要负责本协会举办的活动宣传,制作宣传海报、喷绘、宣传单、宣传文稿及博客。 (五)财务部:负责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及设备管理。 (六)外事部:主要负责联系企业单位寻找合作项目,积极吸收各种正当合理的赞助。 (七)技能部:负责相关培训及经验交流会的策划,协会成员技能水平的考核。 第十一条 会长、总会产生办法: (一)由协会全体成员自愿报名。 (二)召开协会全体会员大会,候选人自我展示,由会员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会长及理事。 (三)总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按以下程序进行。会长空缺的,由理事会或校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名推荐人选,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理事空缺的,由会长提名,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理事会成员,采取罢免方式: (一)在协会内部拉帮结派,造成协会内部不团结的。 (二)将协会经费作不正当使用的。 (三)作风很差,有损于协会的名誉的。 (四)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协会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者会议的。 (五)以协会名义谋一己之利的。 第四章 活动内容 第十三条:每学期开学完成本协会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注册工作,向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呈报本学期主要活动计划,并须取得校团委老师的同意,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活动策划实施方案。 第十四条:积极开展能够培养、提高未来教师能力的活动,提高会员的自身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第十五条:以倡导尊师重道之风气为目的,为学校、为社会作一些义务活动。如爱心支教活动。以提高未来教师教研业务技能培训为目的,定期举行例如资深教师经验交流会、粉笔字大赛、课堂讲课大赛等活动。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六条:本协会经费来源为: (一) 社团成员缴纳的会员费。 (二) 校团委下拨的支持协会发展的资金。 (三) 企业赞助或其它形式的社会捐助。 (四) 协会通过收费家教、收费培训等获得的资金。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 (一) 协会有关财务有财务部统一管理。 (二) 开展各项活动时,应注意节约费用,所有支出必须由会长签字方可有效。 (三) 协会经费必须用于协会的发展,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 (四) 收支情况应详记在案,按期通报,接受会员及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团委的监督。 (五) 各部门如需会费用于协会活动,部长需向会长口头申请,通过后自己先垫付凭有效发票或收据给会长签字,会长签字后将报销单给财务部,财务部核实情况后把资金给申请人,报销单应写明经费出处和时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章程的修改必须在协会理事会议上经2/3以上成员通过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广西师范大学未来教师协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施生效。 广西师范大学未来教师协会 2009年12月9日 附件2: 广西师范大学未来教师协会指导老师工作细则 一、权利: 1、指导老师如需在师大各个校区举办有关于教育教学方面的讲座时,本协会将自觉担任承办方,积极配合讲座准备活动,并且总会在了解到相关信息后迅速向该校区会员宣传,积极发动会员聆听讲座。 2、指导老师在平时工作、生活中如需学生给予力所能及的协助时(如做调查问卷、做科研项目、组织实践活动等),本协会会员将全力支持。 二、义务: 1、在本协会因活动需要征求老师意见时,指导老师应从理论上、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上,给予本协会一定的意见和建议。 2、在本协会活动准备前期需要帮助时,指导老师应给予一定的支持,如:遇到申请不到活动场地、活动器材、设备方面或得不到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等问题时,指导老师应提供相应帮助。 3、在本协会组织开设关于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讲座,或者召开小型学术报告会时,指导老师有选择性地应邀担任主讲人。 4、在指导老师允许的前提下,指导老师的博客与本协会博客链接,及时解答会员的提问,并不定期到协会的博客对会员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和对会干相关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5、指导老师应及时跟踪本协会成长情况,不定期推荐有关教育教学和职业生涯规划方面的书籍。 6、在会员进行研究性课题研究时,指导老师应多多指导,有可能的话,担任该课题的指导老师。 广西师范大学未来教师协会 2010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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