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伪满兴安局 |
释义 | 1932年3月,伪满洲国在长春(改称新京)正式成立。伪国务院内设立兴安局,专管为蒙古人划定的特殊行政区域兴安省及兴安省外蒙旗事务。兴安局下设总务、政务、劝业三处。兴安局总长齐默特色木丕勒,政务处长寿明阿,次长及总务、劝业处长均为日本人。同年8月,兴安局改称兴安总署,但职能、机构未变。1934年12月,兴安总署改为蒙政部,仍由齐默特色木丕勒继任蒙政部大臣。1937年7月,伪满调整中央政府机构,撤消蒙政部,改设直属国务院总理大臣的兴安局,成为中央政府内有关蒙古政务的咨询协调机构。兴安局总裁先后为扎噶尔,巴特玛拉布坦接任。1945年8月,伪满洲国灭亡,伪满兴安局消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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