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威斯特法伦和约 |
释义 | 概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是象征三十年战争结束,在德国明斯特市和奥斯纳布吕克市签定的一系列和约,签约双方分别是统治西班牙王国、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大公国的哈布斯堡王朝和法兰西王国的波旁王朝、瑞典王国以及帝国境内勃兰登堡、萨克森公国、巴伐利亚公国等诸侯国。而在1648年10月24日签定的西荷和约,正式确认了威斯特伐利亚这一系列和约,并象征三十年战争结束。政治学者一般将该条约的签订视为民族国家的开始。 一般史学家会视1635年的布拉格和约和1659年的比利牛斯和约为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系列之一。 和约主要内容如下1. 重申1555年的奥格斯堡宗教和约和1635年的布拉格和约继续有效。 2. 哈布斯堡皇室承认新教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合法地位,同时新教诸侯和天主教诸侯在帝国内地位平等。 3. 帝国境内各诸侯国可自行订定官方宗教,其中归正宗-喀尔文教派获帝国政府承认为合法宗教。 4. 帝国境内各诸侯国有主权及外交自主权,惟不得对皇帝及皇室宣战。 5. 正式承认荷兰及瑞士为独立国家。 6. 哈布斯堡皇室的部分外奥地利领地割让与法国,瑞典和帝国境内的部分新教诸侯: (1) 法国得到洛林地区梅林、图尔、凡尔登等3个主教区 ,和除了史特拉斯堡以外的整个亚尔萨斯地区。 (2) 瑞典获取西波美拉尼亚地区和维斯马城、不来梅-维尔登两个主教区,从而得到了波罗的海和北海南岸的重要港口。 (3) 普鲁士获得东波美拉尼亚地区和马格德堡(Magdeburg)主教区。 (4) 萨克森获得卢萨蒂亚(Lusatia)地区。 7.普法尔茨(Palatinate)公国一分为二: (1) 信奉天主教的上普法尔茨与巴伐利亚合并。 (2) 信奉新教的下普法尔茨(莱茵兰-普法尔茨)维持独立。 8. 帝国皇帝选举不得在现任皇帝在世时进行,以免皇帝干预,影响结果。 9. 法国和瑞典在神圣罗马帝国议会有代表权,巴伐利亚公爵被封为选帝侯 。 合约的历史意义此和约导致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失去大量领地,也削弱了王朝对神圣罗马帝国境内各邦国的控制,使王朝陷入中衰,也使德国陷入封建分裂的时代。 另外,此和约导致法国,荷兰和瑞典这三大欧洲新霸主的崛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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