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丁澎 |
释义 | 王丁澎(1622-1686),回族,字飞涛,号药圆、荷棘山人,清余杭县仁和(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镇)人。 出身于一个世代诗书家庭,祖父丁鹤年是明朝(1368-1644)著名的诗人。少年时即以才华见称,诗文已名扬于江南。顺治十一年(1655年)中了进士,官刑部广东司主事,遇册立东宫典礼,改调礼部主客司,历升仪制司员外郎,奉命典试河南。为“西泠十子”之一,清初著名回族诗人。 从小就显示出杰出的文学才能,与仲弟景鸿、季弟潆均以诗风言近诣远、语有尽而意无穷而名世,有《白燕诗》传流吴下,名播江左。时人们称为“三丁”,与同乡吴百朋、陆圻、紫绍炳、陈廷会、 孙丹、沈谦、毛先舒、虞黄吴称为“西岸十子”、“西泠十子”之一。清顺治十二年(1655年)中进士,开始在政府里担任官职,官刑部广东司主事,遇册立东宫典礼,改调礼部主客司。在担任朝廷礼部主客司职务的期间,就经常与信仰伊斯兰教的各国使节交往,国外的贡使,以紫貂、银鼠、美玉、犀象等珍品从吏人易其诗以归。通过与各国使节交流,深入了解了伊斯兰地区的风土人情,从而对伊斯兰教以及各派的渊源有了很多了解。在这种基础上,撰写了著名的《天方圣教序》和《真教寺碑记》。在著作中认为:伊斯兰教是在儒、佛、道三种宗教之前的最纯粹的宗教,该教的教义也是最清楚而真实的。并且认为,伊斯兰教的教义其实与儒家思想是互相融合的。所作《白燕楼诗》,流传吴下,人们争相传抄,书之衫袖。婺州名士吴器之赠诗说:“恨无十五双鬟女,教唱君家白燕楼。”顺治十四年(1657年)奉命典试河南副考官。典试河南时,科场案起,以违犯试场规例被劾,东谪戍奉天靖安(今吉林省挑安县)5年,生活十分困苦,养牛,与牧人同卧起。塞上苦寒,秋季刚到,山林往往就被雨雪覆盖,河水封冻,每因此而无水汲,无柴烧,以至几日不得炊,将生米和着雪水吞咽。但大自然的景色,塞上的风光,谪中的遭遇,给了丰富的诗源。在靖安迁居5次,家日贫而诗日富。顺治十九年(1662年)始获归。康熙九年(1670年)在礼部祠祭司为郎中,升仪制司员外郎。暇日与宋琬、施闰章、张谯明、周茂原、严沆、赵锦帆、陈祥明唱酬日下,因又称“燕台七子”。晚年回到家乡。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参加了浙江省地方志的修辑工作。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在仁和病卒,终年64岁。著有《天方圣教序》、《真教寺碑记》、《扶荔堂集》、《信美轩诗集》、《药园》等传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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