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掞 |
释义 | 王掞shàn(1644~1728)清朝官员。字藻儒,一作藻如,号颛庵、西田主人,江南太仓(今属江苏)人,明代首辅王锡爵曾孙。康熙九年进士,授编修,官至文渊阁大学士。康熙六十年,请重立胤礽为太子忤旨,应谪戍,以年老由子代行,寻致仕。有《西田集》。 人物简介王掞,康熙九年(1670)进士,改庶吉士,授翰林院编修,迁赞善,提学浙江,累升内阁学士,转户部侍郎,三十七年(1698年)调吏部,四十三年(1704)升刑部尚书,后又调工部、兵部、礼部,总持纲纪,务存大体,及为大学士处事更恪谨,为属僚所折服。六十年(1721)因疏请立储事受责,应谪戍以年老免行,由子代戍西陲,至雍正即位(1723)因病告辞,六年(1728)病故,年八十四岁。世宗感其恩,赐葬于祖茔檀树坟之南。工诗,偶作画,秀逸不群。有画箑为王翚赠行。 清史文载王掞,康熙九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为掌院学士熊赐履所器。迁左赞善,充日讲起居注官。以病告八年,起右赞善。提督浙江学政,严剔积弊,所拔多宿学寒畯。龙泉知县茅国玺以印揭荐武童,掞疏劾,国玺坐谴,别疏陈剔除积弊,报闻。累迁侍读学士。三十年,超擢内阁学士。三十三年,迁户部侍郎,直经筵。三十八年,调吏部,禁革临选驳查、临掣买签诸弊,铨政以肃。偕尚书范承勋、王鸿绪督修高家堰河工。 四十三年,擢刑部尚书。刑部奏谳无汉字供状,掞言:“本朝官制,兼设满、汉,欲其彼此参详。今狱词不录汉语,是非曲直,汉司官何由知之?若随声画诺,几成虚设。嗣后定谳,当满、汉稿并具。”诏报可,著为令。累历工、兵、礼诸部,务总纪纲,持大体。五十一年,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直经筵如故。 五十二年,典会试。其冬,以疾疏辞阁务,温旨慰留。越年春,疾愈,仍入直。孝惠章皇后祔太庙,议者欲祔於孝康章皇后之次,掞曰:“孝康章皇后虽母以子贵,然孝惠章皇后,章皇帝嫡配也,上圣孝格天。曩者太皇太后祔庙时,不以跻孝端文皇后之上,今肯以孝康章皇后跻孝惠章皇后上乎?”礼部不从,上果以为非,令改正。时上春秋高,皇太子允礽既废,储位未定。掞年七十馀,自念受恩深,又以其祖锡爵在明神宗朝,以建储事受恶名,欲干其蛊。五十六年,密奏请建储,疏入,留中。是年冬,御史陈嘉猷等八人复以为言,上不悦,遂并发掞疏,命内阁议处。忌掞者欲置重典,掞止宫门外不敢入。上顾左右,问:“王掞何在?”李光地奏掞待罪宫门。上曰:“王掞言甚是,但不宜令御史同奏,蹈明季恶习。汝等票拟处分太重,可速召其来。”掞闻命趋入,免冠谢。上招掞跪御榻前,语良久,秘,人不能知。 六十年春,群臣请贺万寿,上勿许。掞复疏前事,请释二阿哥,语加激切。既而御史陶彝等十二人连名入奏,上疑出掞意,大怒,召诸王大臣,降旨责掞植党希荣,且谓:“锡爵在明神宗时,力奏建储,泰昌在位,未及数月,天启庸懦,天下大乱,至愍帝而不能守。明之亡,锡爵不能辞其罪。掞以朕为神宗乎?朕初无诛大臣之意,大臣自取其死,朕亦无如何。”令王大臣传旨诘掞,令回奏。时举朝失色,无敢与笔砚者。掞就宫门阶石上裂纸,以唾濡墨,奏言:“臣伏见宋仁宗为一代贤君,而晚年立储犹豫,其时名臣如范镇、包拯等,皆交章切谏,须发为白。臣愚,信书太笃,妄思效法古人,实未尝妄嗾台臣共为此奏。”奏上,越五日,诏缓议罪,与诸御史俱赴西陲军前效力。因掞年老,责其子奕清代往,为父赎罪。先是,掞尝密奏请减苏、松浮粮,言至剀切,疏久留中。至是忤旨,乃与建储奏疏一并掷还。是年冬,上自热河还京师。掞迎驾石槽,上望见,遣内侍慰问。六十一年元旦,诸大臣表贺,未列掞名,上发表命列名以进。翌日,赐宴太和殿,再召见西暖阁,赐坐,慰谕有加。寻起原官,视事如故。 雍正元年,以老乞休,世宗降旨褒嘉,以原官致仕,仍留京师备顾问。三年,上谕阁臣云:“王掞向人言,曾在圣祖前奏免苏、松浮粮,未蒙允行。朕查阅宫中并无此奏。”因责掞藉事沽名,并涉其子奕清、奕鸿谄附年羹尧,目为奸巧,乃遣奕鸿与奕清同在军前效力。六年,掞卒,年八十四。乾隆二年,奕清始请恤於朝,赐祭葬如制。 诗作选摘【泛舟尚湖】 晴湖似镜平,泼眼绿波明。 鱼队行堪数,凫雏近不惊。 棹移菱叶乱,风静布帆轻。 更喜山光好,周遭最有情。 【望岱】 山色周遭信马蹄,岱宗高峙绝攀跻。巃嵸未许儿孙并,崱屴浑疑星汉齐。 风定天门悬日月,雨收石角挂虹霓。他年定拟穷游屐,秦观峰头倚醉题。 【虹友兄斋同汉槎夜话】 海内争传季子名,相逢执手喜还惊。廿年塞外空归梦,一夕镫前似隔生。 铁岭风沙销战骨,金河笳鼓驻雄兵。知君具有凌云笔,得藉陈汤返汉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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