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汪红飞 |
释义 | 汪红飞个人简介 浙江省淳安县人,1972年出生,199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职称:副教授 研究领域:刑法学 工作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个人主要成果: 论文: 1、 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之策略《工会理论研究》2000、4 2、 诚信是律师生存与发展之本《 律师世界》 2003、6 3、 帮助型犯罪问题研究《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3、12,第16卷第5期 4、 贯彻十六大精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从诉讼目的、诉讼价值出发谈构建合理的刑事诉讼结构《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4、6,第2期 5、 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问题研究《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6,第16卷第3期 6、诉讼费用征收存在问题的探讨《浙江万里学院学报》2004、8,第17卷第4期 7、 论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4、6 ,总第15期 8、 论期待可能性理论及其与我国犯罪构成的关系《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12,第4期 9、 论诉讼费用征收制度《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第1期 10、 故意伤害罪若干争议问题探讨、《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06、7,第19卷第4期 11、 预防工矿灾难刑法第134条应作调整的建议《煤矿安全》 2006、9 12、 论空白刑法中补充规范的范围-----以重大责任事故罪为视角《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1,第5卷第6期 13、 “不认为是犯罪”与共同犯罪《黑龙江社会科学》 2008、5 ,总第110期 14、 交通肇事案件中的刑、民程序问题《法制与经济》2008、9,总第179期 15、 非法人体试验行为的刑法规制《医学与哲学(人文社会医学版)》2008、10,第29卷第10期 1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现行法律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文化遗产》2009,第4期 17、 敲诈勒索罪客观方面解构《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 ,第9卷第6期 18、对向犯理论的适用:向制假者购买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不应定罪《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11,第25卷第6期 19、向制假者购买居民身份证行为的法理分析《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8,第10卷第4期 专著: 1、 《刑法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参编 2、 《律师学:制度与实务》浙江大学出版2006年、参编 获得荣誉奖励:杭州市“131”人才;杭州师范大学第三届教坛新秀;浙江省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优秀奖。 担任社会兼职:杭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浙江飞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