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脱敏治疗 |
释义 | 脱敏疗法desensitization又称为特异性免疫治疗(specific immunotherapy)或减敏疗法(hyposensitization)。1997年WHO根据多年来对特异性免疫治疗机制的了解和临床疗效,提出了新的术语即特异性变态反应疫苗治疗(specific allergy vaccination ,SAV)。SAV是在临床上确定过敏性疾病患者的变应原后,将该变应原制成变应原提取液并配制成各种不同浓度的制剂,经反复注射或通过其它给药途径与患者反复接触,剂量由小到大,浓度由低到高,从而提高患者对该种变应原的耐受性,当再次接触此种变应原时,不再产生过敏现象或过敏现象得以减轻。 概述1911年Noon & Freeman开始试用SAV(当时称为脱敏疗法)来治疗花粉症,至今已有90余年的历史,此后逐渐改进治疗方法,并用于治疗其它变应原引起的各种过敏性疾病。70年代后期John's Hopkins大学著名变态反应学家P.S.Norman曾倡议不再使用脱敏或减敏等名词,推荐用变应原免疫治疗(allergen immunotherapy)的名词。在过去的几十年里,由于该疗法可能激发严重的过敏反应以及吸入糖皮质激素治疗哮喘有了较好的疗效后,SAV一度曾受到冷落。近年来随着对吸入糖皮质激素疗效局限性的认识,SAV的疗效得到重新评价,其在治疗过敏性疾病的地位重新得到WHO的肯定。 研究表明,包括哮喘病在内的过敏性疾病是由于免疫应答中Th1/Th2的比例失衡和其它一些因素综合引起的。免疫治疗可以通过调节过敏性疾病的细胞免疫应答和体液免疫应答,干扰Ⅰ型变态反应的自然发展进程,同时也可预防发生新变应原的变态反应发生以及防止由过敏性鼻炎发展到哮喘。SAV是迄今为止对过敏性疾病进行病因治疗的最直接方法,主要用于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花粉症、过敏性皮肤病和蜂毒过敏症等Ⅰ型变态反应性疾病的防治。 欧洲变态反应和临床免疫学学会(EAACI)分别在1988年和1992年较为全面地总结了近年来SAV的研究进展,肯定了SAV对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具有预防发作和病因治疗的双重意义,且疗效持久,副作用少。我国上海用粉尘螨治疗过敏性哮喘、异位性皮炎和过敏性鼻炎已有20余年历史,共治疗了200万人次,成人的有效率达70%,儿童可达80%。1997年日内瓦WHO变应原免疫治疗工作组会议,公布了WHO立场文件(Allergen immunotherapy :Therapeutic vaccines for allergic diseases),成为全球变态反应疾病的治疗指南。由于变应原的标准化有了很大进展,会议决定把变应原浸液(allergen extract)改称为变应原疫苗(allergen vaccine),纳入药品管理和注册范围。1997年柏林国际变态反应研讨会明确指出了SAV的适应症、开始治疗的最好时机和疗程。全球哮喘防治创议(GINA)也把SAV归入治疗规范之中。 由于采用高纯度、高免疫原性和低变应原性的标准化变应原制剂,加上治疗方法的改进以及非注射途径的应用,使SAV的疗效逐渐提高和更为安全,成为目前哮喘病缓解期治疗中的重要措施之一,在目前以吸入糖皮质激素等抗炎药物和支气管解痉剂为主的哮喘治疗方案中占有一席之地。 瞻望21世纪的SAV,将围绕以下四方面进行研究:①变应原基因免疫治疗:通过DNA疫苗将微量变应原基因导入体内,使机体产生持久的免疫反应;②重组变应原治疗:利用基因工程技术重组变应原的抗原蛋白进行免疫治疗,可为变应原疫苗的商品化提供物质保障;③突击免疫治疗、口服或舌下免疫治疗的研究;④对SAV在哮喘患儿的特应症早期运用干预性治疗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治疗目的改变过敏性哮喘、鼻炎等过敏性疾病的疗程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的规范化治疗应该联合使用药物治疗和SAV。通过药物治疗控制哮喘患者的症状,而SAV能改变哮喘病演变过程和改善预后,如通过降低对变应原的敏感性,减轻气道炎症反应,预防哮喘不可逆性的气道炎性损伤出现,通过抑制或消除气道炎症来减轻哮喘症状,减少哮喘患者的用药量,提高患者生命质量,从而改善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的预后,并有可能使一些哮喘患者得到治愈。 预防过敏性哮喘、鼻炎等过敏性疾病发生1.对于过敏性鼻炎患者早期进行SAV,可以防止疾病进一步发展到过敏性哮喘。据统计,过敏性鼻炎患者进行常规SAV后,只有5%出现过敏性哮喘,而不进行SAV者则有23-68%发展成为过敏性哮喘。 2.SAV可以防止哮喘患者对新的变应原出现变态反应,提高机体对各种变应原的耐受性。 以上几点对哮喘患儿尤其重要。长年的临床实践已经证实,SAV对儿童哮喘的疗效比成人显著,通过适当的SAV可以大大提高哮喘患儿的长期缓解率,并可防止患过敏性鼻炎的儿童发展成过敏性哮喘。通过SAV还可使特应性素质的患儿对相应变应原的耐受性大大提高,甚至受益终身。 脱敏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大多数变态反应学家认为SAV的适应证应该和长期预防性用药的适应证是相同的,即缓解期的抗炎治疗(包括吸入糖皮质激素或色甘酸钠等)与SAV可同步进行。辅助SAV可以改变包括哮喘病在内的Ⅰ变态反应疾病的自然病程。由于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诱因多,特别是许多吸入性变应原很难避免,在目前我国居住条件还不完善时,完全避免吸入变应原对大多数患者来说还难以做到,因此,SAV在我国具有更广泛的适应证。过敏性哮喘、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患者进行SAV前应考虑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确定病因证实为IgE介导并已明确变应原的支气管哮喘患者,特别是一些难以避免的变应原所诱发的哮喘患者,应早期进行SAV。治疗前通过仔细询问病史、皮肤变应原试验、支气管激发试验,变应原-特异性IgE和变应原-特异性T细胞的测定,以明确变应原。超过三种完全不相关的变应原或变应原难以查清,或变应原可以避免的哮喘患者,则不主张进行SAV。 (二)病程主张在哮喘的早期阶段进行,因为此时尚未发生气道不可逆性损伤。SAV可以改变其自然病程,减轻气道慢性炎症,避免气道不可逆损伤。 晚期患者经适当药物治疗后,其FEV1值仍低于预计值的70%,提示此时已存在气道不可逆损伤,不主张SAV。在病程晚期进行SAV疗效较差,且易激发严重副作用。 (三)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前应判断哮喘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结合其他因素分析是否适合SAV,并充分考虑SAV可能带来的好处以及风险和并发症。以下情况应考虑SAV: (1)通过采用避免变应原措施或应用适当药物治疗后病情仍有进展或从过敏性鼻炎发展到哮喘的患者。 (2)过敏性鼻炎、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和过敏性哮喘需每日用药物控制症状者。 (3)过敏性鼻炎、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和过敏性哮喘需常年使用预防用药者。 (4)通过吸入糖皮质激素和支气管解痉剂仍不能控制病情的哮喘患者。 以下情况不主张使用SAV: (1)重度哮喘。哮喘越严重,疗效越差。 (2)合并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者。 (3)病情不稳定者。因为SAV有可能激发病情加重。 (四)年龄对儿童哮喘和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的疗效优于成人哮喘和成人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因为哮喘患儿病程短,未发生不可逆性的气道损伤,加上儿童的免疫系统发育尚不完善,可塑性较强,因此在儿童早期进行SAV有可能达到治愈的目的。一般主张年龄>5岁,但随着安全性的提高及使用非注射途径后,<5岁患儿亦不作禁忌,但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进行,并密切观察,现场应有抢救措施,能迅速建立静脉通路等。 老年性哮喘患者疗效较差。由于老年性哮喘患者大多已发生气道不可逆性的炎性损伤或已经出现了不可逆性肺功能障碍,并且IgE介导的变态反应在老年性哮喘的发病机制中的重要性下降。加上老年患者往往合并心脏病或高血压等,SAV一旦发生意外反应,肾上腺素的使用受到限制。故老年性哮喘患者接受SAV的疗效/安全性比例较差,不主张使用。 (五)全身状况有以下身体状况时,不宜使用SAV: (1)孕妇。没有证据显示SAV有致畸作用,但合并妊娠的患者一般不主张开始SAV,但怀孕前如已进行SAV,也不必停药。 (2)合并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恶性肿瘤的患者。如患者伴有胶原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较为严重的免疫性疾病时禁忌使用,以免加重病情;合并严重异位性皮炎者慎用。 (3)合并高血压、冠心病等不宜使用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禁忌使用。因为SAV可能引起全身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此类患者不能用肾上腺素进行急救,使危险性大大提高。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者亦不宜接受SAV。 (4)缺乏依从性患者不宜使用。成功的免疫治疗要求患者与医师配合,长期和定期接受治疗,完成疗程,如患者缺乏合作或有严重心理障碍不宜进行SAV。 综上所述,进行SAV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综合评价疗效与副作用之比,选择合适的患者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并避免严重副作用的出现。有关脱敏治疗的各种治疗方案可以参考扩展阅读。 (六)治疗方案舌下脱敏治疗 对尘螨引起的过敏性鼻炎,过敏性哮喘,过敏性结膜炎,过敏性皮疹。患者经过舌下尘螨免疫治疗前后体内免疫学指标也有改变,由于舌下粘膜组织较薄,这些位于粘膜表面的朗格罕细胞会在接触抗原的时候,捕足到变应原存在的信号,变应原疫苗能迅速吸收,从而启动脱敏反应。包括血清IgG4水平上升,Th2/Th1细胞比值改善等。由于是通过舌下给药,通常不会产生过敏性休克等严重不良反应,极少数患者偶有轻度皮疹或轻度腹泻,停止治疗或减量即可恢复。舌下脱敏治疗的机制是因为舌下粘膜有极多的朗格罕细胞,通过吸收微量尘螨变应原后将其加工转变成螨多肽信息,通过提呈给 Th0细胞,使Th0细胞向Th1细胞转化,阻止变态反应的发生。 (一)舌下脱敏, 舌下脱敏治疗是利用过敏原的提取物滴入舌下,使呼吸道粘膜产生耐受性,从而减轻或控制过敏症状,到达脱敏治疗的目的。其临床特点在于: 全球发展最快的脱敏治疗(即特异性免疫治疗或免疫治疗)方法,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对症 +对因的理性化治疗方案。 标本兼治:根本性治疗过敏性疾病,起效显著,脱敏彻底;克服传统的激素类化学药物只在疾病发作时对症治疗,治标不治本的局限性,且随着服用时间的延长,具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可能产生一定的耐药。 安全性高:全球范围内,使用30年未发生严重副作用,最大程度保障了脱敏治疗的长期用药安全性;避免注射型脱敏疗法可能引起的全身性的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甚至死亡),从而减轻了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心理负担。 脱敏治疗的发展历程1909年,Noon用自动免疫法治疗花粉性鼻炎获得成功,开创了免疫治疗新纪元。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免疫治疗显示了一定的临床效果,但是自从上世纪80年代起,由于英国发生了数例由于注射免疫治疗制剂而死亡的病例,导致有关政府机构下令全面禁止免疫治疗。 1986年Scadding和Brostoff首次利用舌下脱敏疗法(即舌下特异性免疫治疗(SLIT))成功治疗变应性鼻炎,让人们对免疫疗法重新燃起了希望。 1992年,世界卫生组织(WHO)通过循证医学的方法确认I 型变态反应疾病的免疫治疗是有效的,并认为“如条件具备,应尽早应用”,免疫治疗得以重新推广。 1993年,欧洲变态反应和临床免疫学会(EAACI) 指出舌下特异性免疫治疗(SLIT)可能是一种潜在有价值的治疗方法。 1998年,《WHO变应原免疫治疗意见书》意见书指出“脱敏治疗是唯一可能根治过敏性疾病的方法”的观点,并正式推荐舌下特异性免疫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目前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舌下脱敏的治疗已得到大力推广,而皮下注射的免疫治疗方式则由于其潜在的危害而渐渐淡出主流医疗方案。 2001年,《全球哮喘防治创议》(ARIA)肯定了高剂量变应原的舌下脱敏治疗(至少是皮下注射免疫治疗累积剂量的100倍)对儿童及成人治疗的安全性。 2004年,世界卫生组织认可SLIT为治疗某些变应性疾病如过敏性哮喘、变应性鼻炎等的主要治疗方法之一。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