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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通灵宝玉吉谶
释义

通灵宝玉吉谶,出自曹雪芹所著的《红楼梦》第八回。前两句为通灵宝玉正面所题文字,后三句为通灵宝玉反面所题文字。

中文名:通灵宝玉吉谶

出处:《红楼梦》第八回

作者:曹雪芹

创作年代:清朝

体裁:谶语

作品概况

作品名称:通灵宝玉吉谶

创作年代:清代

作者:曹雪芹

作品体裁:谶语

作品原文

莫失莫忘,

仙寿恒昌。

一除邪崇,

二疗冤疾,

三知祸福。

(出自《红楼梦》第八回。前两句为通灵宝玉正面所题文字,后三句为通灵宝玉反面所题文字。)

作品赏析

通灵宝玉本是补天之余的顽石,因向往人世繁华,经仙僧“大展幻术”,“变成一块鲜明莹洁的美玉”,又镌上了一些字,由下凡的神瑛侍者夹带着它投了胎,成了贾宝玉落草时衔着来、以后一直挂在脖子上的美玉。关于通灵宝玉,书中之前曾多次写到,但都未详述,第八回中,因薛宝钗要“细细的赏鉴”,才对它作了详尽的正面介绍。吉谶,即希望将来能应验的吉祥语。

通灵宝玉即石头,是曹雪芹虚拟的小说的作者,小说也就被虚构成是石头入红尘所经历见闻的故事。石头是随伴着贾宝玉的,所以实质上也等于是贾宝玉所经历的故事。

曹雪芹并没有直接把作者虚构成是贾宝玉,而要转个弯假托作者是他身上挂的石头。这两者的不同在于:如果明白宣称小说是贾宝玉讲的自己经历见闻的故事,那么凡是贾宝玉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的事就不能写了,如同以第一人称写的小说、日记体小说那样,这种限制是很大的,创作上是很不自由的。石头就不同了,它既然是神奇的、“通灵”的,就什么事都能知道,包括它不在场的、暗中发生的、甚至只在心里想的。这样,就可以很自由地表达,与通常第三人称写的小说毫无区别了。此外,不让贾宝玉充当作者还有个重要原因,即曹雪芹不愿别人(哪怕是知内情的人)将他自己混同于他创造的人物贾宝玉。

但石头与贾宝玉又形同一体,被视作“命根子”,则仙僧所镌之字也是切合贾宝玉的。“莫失莫忘”是告诫语,也就是说若能如此就会吉祥。实际上,是悲剧人物的、不祥的贾宝玉,他也是不慎“失”掉过宝玉的。据脂砚斋批语提示,后半部原稿中有“误窃”、“凤姐扫雪拾玉”、“甄宝玉送玉”等情节,只是详情已不可知了。反正很可能还是现实的合乎情理的写法,与续书所写莫名其妙地神秘失踪,致使贾宝玉迷失本性成了疯癫不一样。

其次是通灵宝玉背面的三句话。前两句“除邪祟”、“疗冤疾”,读者在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通灵玉蒙蔽遇双真”中可以读到。贾宝玉、王熙凤被人施邪术临危,经癞头僧将通灵宝玉持诵使之灵验,转危为安。至于“知祸福”,可从书中前面一首诗的“堪叹时乖玉不光”句看出,那正是指宝玉能知祸而不现光泽。此类非现实的情节,不到必要时作者是不写的,所以全书中极少有,纵然偶尔写到,也总带有某种象征性。《红楼梦》甲戌本的回末总评说:“通灵玉除邪,全部只此一见(庚辰本眉批作‘全部百回只此一见,何得再言’),却又不灵,遇癞和尚、跛道人一点方灵应矣!写利欲之害如此!”续书似乎对神秘之事特感兴趣,第一百一十五回写贾宝玉又病危,眼看无望,又有和尚送通灵宝玉来将他救活,如此不嫌重复地效颦前半部情节,完全是没有意义的写法,也完全不符合脂砚斋批语所说的原稿写“通灵玉除邪”“只此一见”的话。

作者简介

曹雪芹(1715~1763或1724~1764),清代小说家,名沾,字梦阮,号雪芹、芹圃、芹溪。他的先世原是汉人,大约在明代末年被编入满洲籍。他出身于一个“百年望族”的大官僚地主家庭,从曾祖父起三代世袭江宁织造一职达六十年之久。后来父亲因事受株连,被革职抄家,家庭的衰败使曹雪芹饱尝了人生的辛酸。他历经十年创作了长篇名著《红楼梦》,死后遗留下前八十回的稿子。该书内容丰富、情节曲折、思想认识深刻、艺术手法精湛,是中国古典小说中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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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23:4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