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唐启楹 |
释义 | 简介唐启楹,男,汉族,湖北省襄樊市南漳县人。1956年2月出生。1974年12月参加工作。197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政工师。高级经营师。襄阳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 人物履历1974年12月在河南省军区独立师某部六连服役 1979年8月任副连长 1980年8月在河南省鲁山县人武部服役 1984年12月转业到南漳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工作 1989年2月任南漳县烟草专卖局(公司)纪检组副组长 1990年8月任南漳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1992年7月任南漳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副局长(副经理)、党组副书记,并主持全面工作 1994年3月任南漳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党组书记 1999年3月任襄樊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襄樊卷烟厂副局长(副经理)、副厂长,党组成员、党委委员 2000年3月任襄樊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副局长(副经理)、党组成员 2005年5月任襄樊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党组书记,襄樊金叶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992、1993年度在“两个文明”建设中,被襄樊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襄樊卷烟厂授予“金杯”奖 1995年度在双目标考核中被南漳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 1995年7月,襄樊市烟草专卖局党组在全市烟草系统号召学习唐启楹同志的廉洁奉公事迹,《东方烟草报》、《金叶时报》、《统计与决策》、《中国当代与改革文献丛书》刊载了他的事迹 1996年度被南漳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南漳县总工会授予“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的优秀党政领导干部”称号 1997年度被南漳县委、南漳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经营工作者”称号 2005年度被襄樊市委、市政府授予“双联双促”先进个人称号。先后在国家级、省级有关刊物发表《论市场经济与廉政建设》等十多篇论文,其中《领导干部应具备十种能力》获得中南七省(市、区)烟草学会论文一等奖、湖北省烟草学会2004~2005年学术论文一等奖。《用系统的观念指导烟叶生产》获得中南七省(市、区)烟草学会论文三等奖,在襄樊烟草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年会上被评为二等奖。 2005年被选为襄樊市人大代表。 2011年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侦查。 涉嫌受贿襄阳市烟草专卖局原局长唐启楹,长期在襄阳办公生活,却在武汉主城区有一套价值47.6万元的房产、两间位于洪山区汪家墩某写字楼总价值113万元的办公室。唐启楹的巨额家产让人怀疑来路不正,最终被举报到了有关机关,移交到检察机关侦查。枣阳市法院查明:唐启楹先后收受贿赂15次,受贿现金248万元、港币4600元,另有349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唐启楹有期徒刑13年,其妻张爱华也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两年。 经办此案的检察人员说,唐启楹受贿房屋数量之多,在襄阳市已被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之中也是罕见的。 受贿行为2006年初,武汉仁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武汉仁文公司)总经理郭继中,专程拜访唐启楹,希望他在承揽工程上给予照顾。 2006年3月,南漳县烟水配套工程未通过招标,甚至连合同都没有签,就将工程交给武汉仁文公司承建。就这样,武汉仁文公司凭着唐启楹的关照,2006年至2009年承揽了襄阳烟草系统下属50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 这些工程涉及南漳县烟草专卖局办公楼装修工程,南漳县薛坪镇、巡检镇、板桥镇、长坪镇、李庙镇连续3年的烟水配套建设工程。此外,保康县的烟站建设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等,也被武汉仁文公司承揽建设。 为了多揽项目,唐启楹还从高新区团山镇取得6.42亩土地的租赁权,租期22年,以20万元的价格转给郭继中租赁。 2006年10月,郭继中花47.6万元在武汉友谊大道,为唐启楹购买一套单元房,并以其儿子的名义办理了房产证。 2007年6月,郭继中又以113.7万元的价格在武汉洪山区汪家墩某写字楼,购买了两间办公室送给唐启楹。他按照唐启楹的要求,再次以唐启楹儿子的名义办理了房产证。 2007年11月,郭继中又花15.38万元购买一辆丰田卡罗拉轿车,送给唐启楹儿子使用,并为之办理了车辆入户手续。 2008年9月,烟草系统干部阮某为得到提拔,趁唐启楹生病住院之机,送礼1万元。 2009年6月,郭继中以20万元价格,购买了一尊象牙观音雕像送给唐启楹。 2010年春节,烟草系统干部宋某等3人,为得到提拔,分别送给唐启楹现金1万元。 2010年3月,陶某被调到襄阳市烟草专卖局任职。 2005年至2010年,烟草系统干部袁某请求将儿子调到烟草系统工作。他先后4次送给唐启楹4600元港币、铂金手链一条、人民币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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