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溯因方法 |
释义 | 溯因方法是一种根据某现象的特征推测该现象产生原因的信息加工方式。它具有推测的特征,因而具有多元试错性以及推论的或然性。面对纷繁复杂的事物现象及其关系,人们为了根据某现象推测该现象的产生原因,运用了各种各样的溯因方法。这类方法具有自身的诸多特征,因而它们的使用也应遵循一些合理性原则。 一、溯因方法及其模式 纷繁复杂的现象何以产生?某一具体现象为何如此这般?人们为了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永无止境地去探索各种现象产生的原因。 例如,彗星把人们恐吓了许多年代。它的形状和其他任何天体都不相同,它模模糊糊,轮廓并不清晰,而且还拖着一个不甚分明的尾巴。 1950年代,美国天文学家惠普勒提出,彗星主要是由低沸点的物质(如氨和甲烷)构成的,同时也包含有细碎的石砾。这团彗星云在远离太阳的时候,氨、甲烷和其他物质都凝固成为坚硬的“冰块”。 这种冰冷的彗星结构,在外层空间迅速运行时是稳定的,但是,一旦它们慢下来,向太阳靠近时,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当他们进入太阳系内层时,会从太阳接受到越来越多的热量,使得“冰块”开始变成蒸气。原先被凝在冰块表层的石砾颗粒得到了自由,结果,彗星的核心就被一团尘埃和蒸气所形成的云雾包围起来。越靠近太阳,这团云雾就越稠密。 太阳朝四面八方刮着太阳风----一种向外奔涌的亚原子粒子云。太阳风对彗星有一股吸引力,这种力超过了彗星本身的微弱引力,彗星内的尘埃云就开始被太阳风吹出来,向背离太阳的方向伸展。随着彗星接近太阳,太阳风加强了,尘雾云就成了背离太阳方向的一条长尾。离太阳越近,尾巴就越长,然而,这种尾巴是由极其稀薄的分散物质构成的。 在这里,惠普勒根据所观察到的彗星的结构形状,依据相关的科学理论,猜测出一种可解释该观察现象的假说。这种溯因法在逻辑结构上包括以下要素:①观察陈述;②导致观察现象的可能原因即猜测性假说;③关于猜测性假说蕴涵观察陈述的命题。如果我们用E表示观察陈述,用H表示猜测性假说,那么溯因模式可用下列公式表示: E 待解释的观察陈述 H→E 猜测性假说可导出观察陈述 所以,H 被猜想的理论成立 从溯因方法的模式中可以看出,由观察现象到原因的猜测推导,既不同于演绎方法,也不同于归纳方法,而是一种独立的沿着现象的特征往回追溯产生该现象之原因的方法。同时,运用溯因方法去猜测现象的机理,受逻辑规则制约的程度小,因而灵活性程度较大,它是一种颇具创造性的方法。美国逻辑学家皮尔斯称溯因法为“外展法”,并明确指出:“尽管外展法很少有逻辑规则的约束,但仍然是逻辑的推理,诚然它的结论只具有或然性或猜测性,不过它仍然具有完整的、确定的逻辑形式。”([美] N.R.汉森.发现的模式.邢新力等译.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年版,第.93页)美国哲学家N.汉森更明确地将溯因模式表述为([美] N.R.汉森.发现的模式.邢新力等译.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年版.第93页): 1.某一令人惊异的现象P被观察到。 2. 若H是真的,则P理所当然地可解释。 3.因此有理由认为H是真的。 溯因方法是有其客观基础的。这就是客观世界中事物现象间的因果联系性。因果联系是客观现象之间普遍联系的一种方式。如果一个现象的存在必然引起另一现象的发生,那么这两个现象之间就具有因果联系。简言之,因果联系就是指一现象引起另一现象的必然性联系方式。 二、溯因方法的基本特征 1、溯因方法的逆推性 从溯因方法的基本模式中可以看出,溯因方法具有逆推性,即根据由已观察到的事物现象(包括事件过程),去追溯产生该现象的原因或条件。 对于溯因方法的这种逆推特征,美国哲学家N.汉森结合物理学发现“电子”这种微观粒子的性质的事例指出: 粒子的性质是被物理学家发现的和(在某种意义上)决定的。令人惊异的现象被观察到了,并且要求解释。……理论家寻求他能够从中产生对这些现象的解释的概念。……他渴望把资料置于一个可理解的概念模式中。一旦做到了这一步,他就会知道基本实体究竟有哪些性质;他通过逆推获知这一点。 ……为了使推理到电子的粒子行为和波动行为都是可能的,物理学家形成了这一电子概念,而这样形成的概念不可避免地是不可描绘的。观察在增加,性质则被逆推到“电子”概念中,从这些性质理所当然地产生出一个新的解释。除非这会导致不可靠的推论,否则以具有这些性质的粒子为基本的理论就被认为是解释了这些现象。([美] N.R.汉森.发现的模式.邢新力等译.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年版.第133页) 在这里,汉森明确地说明了“电子”概念是从观察现象中逆推出来的,它体现出对现象产生之原因认识的逆推特征,即“理论把现象纳入体系中,而理论则‘以相反的方式’----‘逆推地’建立起来。”([美] N.R.汉森.发现的模式.邢新力等译.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年版.第97页)。 2、溯因方法的创造性 从现象出发去猜测导致该现象的原因或机理,需要富有灵活性的创造性思维。溯因方法受其他条件制约的程度较小,只要对解释某现象有用的观点、理论,人们就会去猜测,并且这种猜测相当灵活。这样它就为创造性思维拓展了航道,帮助人们较有成效地猜测到隐藏于该现象深处的机理。 事物现象的机理具有非观察性,不可进行直接的经验描述,对它的认识只能靠大胆地进行创造性猜测。科学史上的许多理论原理的发现都表现出了这种创造性特征。开普勒透过行星运行的观察现象,对行星运行机制进行大胆的创造性猜测,从而发现了行星运行理论。泡利关于中微子的设想,既不是逻辑的虚构,也不仅仅是对直接的大量观察现象所作的概括性描述,而是一种经过创造性思维加工的逆推结果。卡拉汉也只是在观察到飞蛾投扑烛火并依据烛火可产生红外线光谱等背景知识,经过大胆猜测,才逆推出烛火放射红外频谱吸引飞蛾的假说。显然,没有创造性思维的参与,就不可能洞察现象背后的奥秘。 对于溯因方法的创造性,许多哲学家和科学家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当代著名的科学哲学家亨佩尔就这样说过:“从材料到理论的过渡需要创造性的想像力。科学假设与科学理论不是从观察事实中导出,而是被发明出来借以说明这些事实的。它们包含着对所研究的现象之间所可能具有的联系的猜测,对使这些现象之所以发生的统一性及行为方式的猜测。这种类型的‘幸运的猜测’需要巨大的独创性。”([德] C.G.亨佩尔.自然科学的哲学.陈维杭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16—17) 爱因斯坦更是强调:理论与其说产生于发现,不如说产生于发明,只有发明才真正是创造性科学思维的途径。正因为主张“理论是被发明出来的”观点,爱因斯坦明确地将理论原理的创立归结为根据经验事实(或思想实验材料)所作的创造发明或理性直觉的跃迁。美国科学史学家A.米勒指出:在狭义相对论里,被研究的事实有从以太漂移试验、电磁感应、恒星视差和斐索实验中挑选的材料。据爱因斯坦回忆,这些太受限制的“已知事实”,是不可能发现“真实规律”的,因此,他又附加了思想实验资料和对美学来说最本质的对称性考虑。这样他就跃过了这些事实之间的鸿沟,发明了理论。 3、多元尝试性 客观事物中某一现象所涉及的因果联系复杂多样,某一现象可以由不同因素分别导致,也可由复合因素同时作用引起,加之事物现象的机理本来是隐藏其后的,这样,人们对事物机理的认识常常要经历多次试探、多路尝试。 例如,脉冲星为何时亮时暗且具有极端稳定性的周期呢?天文工作者曾设想了多种能够解释此现象的假设,其中有脉动说、双星绕转说和灯塔式自转说。所谓脉动说,是设想脉冲星时而膨胀时而收缩,好像人的心脏的跳动那样。此前,人们已经知道,有的恒星由于脉动而造成了亮度的变化,这种恒星称之为脉动变星。因此,人们自然会想到脉冲星也可能是由脉动作用而引起的。所谓双星绕转说,是设想两颗恒星在相互绕转,由于绕转中发生相互遮掩的现象,人们就会观察到周期性的时暗时亮。所谓灯塔式自转说,是设想脉冲星像灯塔上的光束那样旋转,人们每隔一定时间可看见光束。对于这些设想,天文工作者又作出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如果脉冲星时亮时暗是脉动起作用,那么就不可能出现脉冲周期的极端稳定性;如果是双星绕转,那么脉冲星也不可能维持脉冲周期的极端稳定性。因此,灯塔式自转的解释更具合理性。后来的研究表明,脉冲星有强磁场,在磁场中运动的带电粒子(电子和质子)发出同步辐射,形成一个与脉冲星一起转动的射电波束,于是随着星体的自转,每当射电波束扫过射电望远镜天线时,地球上就收到一个脉冲。这种灯塔效应的发生是因为脉冲星的自转轴与磁轴不重合。 溯因方法的多元探测特征还表现为这种情形:对某一现象机理的推测是在不同层次上进行的。例如,对于星系光谱向离开人们的方向作轻微移动的现象即“红移”现象,人们可以用宇宙膨胀的理论去解释,也可以用更高层次的宇宙大爆炸理论去说明。 4、溯因推测的或然性 溯因方法对现象机理的解释,是一种试探性的推测,这种推测不具有必然性。 从逻辑结构上看,它是从肯定充分条件假言命题的后件到肯定该假言命题的前件,即:E,如果H,则E;所以,H。在这里,“如果H,则E”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命题,它断定了H是E存在的充分条件,即“有H必有E,无H未必无E”,因此,E存在时H不一定存在。例如,如果某人发高烧,则他有病;但当某人有病时,他不一定发高烧。这样,由现象E的存在来推测H的成立,是不具有必然性的。 从溯因推测的结论来看,它还只是一种假设,它尚未被实践验证,也不一定真正体现了事物因果之间的必然性。人们对太阳系起源的许多解释就是如此。 18世纪下半叶,德国哲学家康德和法国天文学家拉普拉斯分别提出过天体起源的星云假说。他们认为太阳系起源于原始星云(即散布于空间的尘埃物质)。星云假说成功地解释了行星的自转方向、公转平面等许多天文现象。但是,星云假说未能对太阳系中星球角动量的分布状况给予合理说明。因为按照该星云假说的观点,应得出“太阳的角动量大于行星的角动量”的结论,而观察事实却与此相差甚远。观察资料显示,太阳的质量虽占太阳系总质量的99.86%,但其角动量不足太阳系总角动量的0.6%。原因何在?科学家提出了一系列猜测性假说。 假说一:“灾变说”。法国科学家布丰等人认为,曾有一个巨大的天体走进太阳,这个天体或以其引力从太阳上拉出一部分物质形成行星和卫星,或与太阳相撞而碰出一部分物质形成行星和卫星。 假说二:“俘获说”。前苏联天文学家施米特等人认为,太阳的形成先于行星的形成,行星是太阳在星际空间俘获的星云而形成的。 假说三:“双星说”。美国天文学家H.N.罗素等人认为,太阳系原是一个双星系,因两星质量不同,演化过程也各异,其中一星演化为太阳,另一星分化为各个行星。 这些假说虽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包括太阳系角动量分布状况在内的一部分观察事实,但是它们仍缺乏充足理由,都不具有必然性。 随着现代天文学和物理学的发展,人们又认为星云假说更合理一些,同时又提出了若干种星云假说之类的解释性理论。这些理论使人们进一步认识到太阳与行星都不是某一偶然因素形成的,而是星际物质组成的;太阳系的角动量通过磁场向外转移,从而使环绕它的星云物质获得较大的角动量;同时,人们不再单纯考虑太阳系的力学特征,而是更多地考虑到太阳系形成的物理过程和化学过程,如电磁作用、热作用和核反应过程等等。这些从不同角度提出的假说比以前的理论更可靠一些,但仍具有猜测性。 溯因方法的类型与合理性原则 溯因方法的基本模式,是从现象到解释性原理的推测,而将它应用于不同场合,就形成了若干种具体类型,如溯因解释法、并案溯因法、多元溯因法、多级溯因法和溯因辩护法等。 一、溯因方法的类型 (一)溯因解释法 溯因解释法,是对已知现象的机理(或原因)作出回溯推测的方法。它是溯因方法的典型形式,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E 己观察到的某现象 如果H,则E 猜想理论成立,则E可被解释 所以,H 猜想理论成立 例如,人们观察到,每年3至7月,有一种名叫格鲁昂鱼的小银鱼随海潮涌上海滩来产卵,几分钟之内,随另一个涌上海滩的浪头游向海里;退潮之后,鱼卵被埋了起来;两三个星期之后,恰好是下一次海潮能涌到埋卵的地方的时候,孵化出的小鱼已发育到可在水中游弋觅食了。这时又正是另一批小银鱼随海潮涌上海滩产卵之时。 这种“合拍”现象作何解释呢?有些科学家认为:除非用“生物节律”原理解释(即格鲁昂鱼体内有一种化学变化,这种化学变化每两三个星期出现一次高潮),否则,几乎不可解释。 在这里,对于“格鲁昂鱼到海滩产卵以及新生鱼孵化初生期的周期与海水涌岸的周期性合拍”这一现象的解释,就是运用溯因解释法,即: 格鲁昂鱼的活动周期与海潮周期合拍; 如果格鲁昂鱼有生物节律且为每两三周一次,那么这种鱼的活动周期与海潮周期合拍现象就可被解释; 因此,格鲁昂鱼的生物节律为每两三周一次。 当然,这种溯因解释不具有必然性,因此运用溯因解释法寻求解释性理论,应注意运用其他科学方法分析论证,并在实践中反复观察反复验证。 (二)并案溯因法 并案溯因法,是指根据若干现象或事实在许多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的特征,去推测这些现象或事实是由同一原因所致的溯因方法。 例如,人们多次观察到物体下落的现象,抛向空中的物体(除了高速运动的人造天体外),无论重物还是轻物,无论是大还是小,都会落于地面。其原因是什么?科学家认为,这是地球对物体的吸引力所致。 并案溯因法的逻辑模式可表示如下: E1具有属性a、b、c E2具有属性a、b、c ………… E3具有属性a、b、c 如果H,则E1、E2…En具有属性a、b、c 因此,H 这种方法体现着并案归纳与并案溯因的综合使用,它在并案归纳概括基础上,再推测若干案例之所以具有相同特征的原因。例如: 2002年末至2003年春,中国及世界范围内30余个国家和地区先后出现了一种传播性与感染性极强的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症(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简称SARS),又称“非典型性肺炎”。据报道,2003年初春,广东几所医院先后接诊了多名特殊发热患者,发现他们都有发热、头痛、干咳、少痰和全身酸痛乏力等症状,部分病人有气促等呼吸困难症状,少数进展为呼吸窘迫综合症,早期白细胞正常或降低,肺部影像学显示肺炎改变。广东省卫生厅新成立的专家组对30多名病人症状分析后认为,这种肺炎症状不同于人们已知的一般的典型性肺炎,而是一种新病毒引起的肺炎。于是,他们在2003年1月22日的报告中将此病命名为“非典型性肺炎”。 在此例中,广东省卫生厅专家组的分析,在运用并案归纳概括基础上又运用了并案溯因推测。 并案朔因法是一种或然性推理方法,其前提与结论没有必然性联系。因此,运用此方法时,一要注意对若干案例之间的相同属性的归纳概括是否可靠;二要注意若干案例之间的相同属性是否为同一原因所引起。 (三)事件过程溯因法 事件过程溯因法,是指根据若干事件现象,推测事件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内在联系的溯因方法。这种溯因法所探讨的,不是隐藏在现象深处的机理,而是事件过程的内在联系。 客观世界中任何一事件的产生,必由其他事件引起,若干有关事件之间也有一定的联系。人们可根据丰富的经验知识和科学原理,合理地追溯事件产生的过程。 例如,某侦破组人员侦破了下面的一起杀人案。 现场位于一个三居室单元内,尸体仰卧在正中一间居室的水泥地上,地上有大量血迹。经法医检验,死者前额有钝器打击造成的裂伤,两眼青肿,鼻左侧骨折,左、右枕部有裂伤10余处,颈部有索痕,地上有一根3米长的细麻绳。腹部有刀伤,肠子外露。两手有抵抗伤。里屋沙发上有血迹,沙发后墙上有喷溅血迹若干点,高120厘米左右。沙发前20厘米水泥地上,有两个不完整的大菱形花纹鞋印,外屋西墙和门上有几处血迹,高度为120至于150厘米。墙上血迹粘有毛发。 根据以上现场勘查,侦查人员对现象的产生原因及作案过程作了如下分析:①死者前额的裂伤、沙发及其后墙上的喷溅血迹,以及沙发前的两个足迹,是由于凶犯在沙发前猛击死者的头部造成的;②死者左、右枕部的裂伤,外屋西墙和门上的粘有毛发的血迹,是凶犯抓住死者头发碰撞造成的;③颈部的索痕是凶犯用绳子勒颈造成的;④腹部的切割伤和肠子外露是被凶犯剖腹造成的;⑤犯罪过程可能是:先在沙发前猛击死者头部,死者挣扎抵抗到外屋,被罪犯抓住头发往墙上猛撞,晕倒后又被绳子勒颈,而后被剖腹断肠。 事件过程溯因法的推测是或然的,一是因为关于现象原因的推测不一定抓住了真正的原因;二是对事件过程的回溯推测不一定符合实际,可能颠倒了顺序。因此,运用事件过程溯因法,要注意各种现象产生的真正原因,以及各种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以提高推测的可靠性程度。 (四)多元溯因法 多元溯因法,是一种根据已观察现象的特征,从多个角度追溯可解释该现象的可能原因的推理方法。 事物现象间的因果联系是很复杂的,某一现象可能由多种不同的现象分别引起,也有可能由相互联系的多种不同的现象引起。因此,人们追溯某一现象的原因,可从不同角度推测出不同的原因。 多元溯因法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某一现象E 如果H1,则E可被解释 如果H2,则E可被解释 …… 如果Hn,则E可被解释 因此,H1 或H2 ,……,或Hn 多元溯因法在人们探索事物现象机理时被大量运用。这里,让我们看一看美国生物学家沃森和英国生物学家克里克对生物遗传基因物质DNA的化学结构及其机制的探索过程。 1940年代,美国细菌学家艾弗里等人已发现并确认生物遗传的物质基础是DNA而不是蛋白质。这时,一直在探索分子水平上基因结构及其功能的沃森与克里克,希冀弄清楚DNA物质如何在结构上同生物学功能相适应的问题。他们认为,在DNA分子中,核苷酸的任何排列都必须能说明分子如何忠实地复制自己。他们根据已有的研究资料,初步推测到DNA分子的基本形式是不同碱基的互补配对。但对于这种配对方式,他们却提出了多种设想([美] G.E.艾伦.二十世纪的生命科学.谭茜等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5.291-292): 在1952年春天,克里克就认识到,不同碱基的互补配对很可能是形成DNA分子的基本形式。这个认识极为重要,因为它揭示了分子如何能够联结在一起,以及如何能够复制的原因。然而,分子是由几条链组成,或者它们彼此的空间关系如何则还没有证据。 …… 1952年冬……可供选择的方案本身已缩减到两链或三链分子(不是单链),这种链基朝内,糖-磷酸骨架朝外,或是碱基朝外,糖-磷酸骨架朝内。 这样,他们对DNA物质配对方式提出了以下4种猜测假说:H1:碱基朝外而糖-磷酸骨架朝内的二链式;H2:碱基朝内而糖-磷酸骨架朝外的二链式;H3:碱基朝外而糖-磷酸骨架朝内的三链式;H4:碱基朝内而糖-磷酸骨架朝外的三链式。随后,沃森和克里克对这4种假说进行分析研究,排除了H1、H3和H4,选择了H2,并且在另一化学家J.多诺林的协助下找到了双螺旋式结构。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多元溯因法的推测是多元的、不确定的。多元溯因法往往使人们进一步运用其他研究方法,在比较多元假说优劣的基础上,以求揭示事物现象的真正机理。 (五)层级溯因法 层级溯因法,是一种逐层探索事物现象原因的溯因方法。换句话说,层级溯因法是一种连续的溯因模式,即根据事实E去猜测可以解释E的原理H1;接着根据H1的特征,去猜测蕴涵H1的原理H2,如此连续下去,不断追求高一层次的理论。 层级溯因法可用以下公式表示: E H1→E H2→H1 ……。 Hn+1→Hn 所以,Hn+1 这一公式还可表示为这们的一种逆推模式: Hn+1←Hn←…H2←H1←E 在这里,“←”表示逆推的进程方向。 逐级探索事物现象机理的研究方法,体现了科学探索活动永无止境的特征。被人们探索的客观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在其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因果联系既有阶段性,也有多层次性。与其相应,人们对客观事物本质或规律性的认识也表现出相应的阶段性、多层次性。同时,人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因受种种条件的制约而呈现出不断深化的发展过程,正如列宁所指出的:“人对事物、现象、过程等等的认识深化的无限过程,从现象到本质、从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深刻的本质”;“从并存到因果性以及从联系和相互依存的一个形式到另一个更深刻更一般的形式”。(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译.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12) 下面,我们再看一看人们运用溯因模式对生物遗传本质认识的不断深化情形。 早在19世纪50年代,达尔文已提出生物物种的遗传规律,揭示了物种世代相传的机理。然而,人们并不因此而停止探索。 1860年代,孟德尔根据生物遗传实验材料推论出在生物性细胞中存在着决定子代性状的物质因素即“遗传因子”。然而,生物通过基因遗传、变异而进行遗传的机理又何在呢?能否按一种确定的机理来促成生物基因的分布呢? 20世纪初,摩尔根进行了果蝇实验,并在实验基础上揭示基因分布的机理,即“基因是染色体上直线排列的遗传单位”。 1940年代,美国生物学家G.比德尔则深入追寻基因何以起遗传作用的问题,提出了“一个基因控制一个酶的形成”的理论。 1950年代后,许多科学家对作为基因载体的染色体进行化学分析,发现染色体是由蛋白质和核酸这两种主要成分所构成的,并且确认脱氧核糖酸(DNA)是遗传物质;这时,沃森和克里克揭示了DNA双螺旋分子结构模型,使人们对遗传本质的探索深入到分子水平。在随后的十多年中,克里克和M.尼伦伯格等人揭示了遗传信息从DNA到蛋白质的传递途径,破译了遗传密码,确立了遗传本质的“中心法则”。至此,人们对遗传本质的探索似乎已深入到了更深的层次,但人们尚未宣告探索的结束。 人类对微观分子世界的认识是如此,对宏观宇宙世界的认识也是逐级溯因而深化的。这里,让我们看一看人们对宇宙演变过程的探索情形: 人们观察到恒星光谱红移现象; 如果恒星在退行,那么恒星光谱红移就可解释; 如果整个宇宙在膨胀,那么恒星都在远离我们而去; 如果宇宙在某一时刻起源于大爆炸,那么宇宙就会不断膨胀; 因此,宇宙起源于大爆炸。 至此,人类对宇宙起源的追溯并未结束,“宇宙起源于大爆炸”的溯因推测不仅需要不断证实,而且还需说明宇宙大爆炸的原因等更深层机理。 (六)溯因辩护法 人们在探索事物现象的机理时形成了多种推测性理论,这些理论正确与否,还需经过事实验证。但是事实验证之前,人们必然会思考:该理论是否可行?也就是说,该理论能否成功地解释相关的一系列现象呢?这也就是为理论的成立作辩护。 那么,对理论的辩护是如何进行的?从研究方法角度来看,除了运用高层理论进行分析说明的演绎法和事实支持的归纳法外,还有溯因辩护法。 溯因辩护的一般过程表现为:人们观察到一个现象E,然后推测一个理论H去解释E,如果H能够成功的解释E,那么就有理由认为该H是可行的。 溯因辩护法体现为这样一种模式: 待解释观察陈述E 如果设想理论H可行,那么E就能得到解释 因此,设想的理论H是可行的 从前提与结论的逻辑联系来看,这种逻辑模式不具有必然性,因而它不能为理论的成立提供逻辑证明,只能为理论的可行性提供一定的支持和辩护的理由。 对理论进行可行性辩护是理论的创立者极为关注的问题,理论辩护的溯因法是人们尤其是科学研究人员经常运用的一种方法。 例如,物理学家泡利提出解释ß射线衰变现象的“中微子”理论之后,许多物理学家都极为关注该理论是否可行。后来,人们发现“中微子”理论能够成功地解释ß衰变的一系列现象,于是认为“中微子”理论是可行的,是有理由成立的。对此,物理学家费米等人指出([美] N.R.汉森.发现的模式.邢新力等译.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年版.第135页): 我们接受泡利的假说:随着每一个ß粒子的发射,另一个粒子也携带能量差脱离核而去。如果这个粒子被认为(按照费米的说法)具有这样一些性质:速度C,因此质量=0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大于电子质量的1/500,电荷中性,磁矩=0(或很小),那么ß射线的连续光谱就理所当然地是可解释的,而能量守恒原理仍然有效。 诚然如此,但为什么接受这个(中微子的)概念呢?它既不能在威尔逊云室中观察到,也从未通过其他任何手段被直接探测到。此外,这样一种粒子看来是未必确实的,是不确定的。那么为什么要承认这个中微子呢? 因为如果接受中微子概念,那么ß射线的连续光谱就会理所当然的得到解释,而能量守恒原理则会保持完整无损。还能有什么比这更好的理由呢? 以上事例表明,理论创立之后,有一个建基于理论解题能力的可行性辩护过程。对此,一些哲学家和科学方法论学者认为,在理论的最初发现与最后证明之间存在一个“似真考虑”或称“追求范围”的先验评价阶段。例如,美国哲学家劳丹就明确指出:“在发现的关系域和最后证明的关系域之间,存在着我称之为‘追求的关系域’( context of pursuit)的这样一个区域。在追求的关系域中的限制(假定有的话)要比在发现的关系域中的限制严(假如存在这样的限制),而又要比那些我们在涉及相信或接受所坚持的那些限制宽。……它首先被发现出来;假如发现值得追求的话,那么就准备考虑它;如果进一步评价表明它是值得相信的,那就承认它。”([美] L.劳丹.发现的逻辑为什么被抛弃?自然科学哲学问题丛刊,1984(10).3) 溯因辩护法运用于理论可行性评价,所作的推断是或然性的,并未能证明理论必然真。但就理论可行性的辩护模式而言,某一猜测性理论能成功地解释的现象越多,那么人们就越有理由认为该理论的可行性程度高。这种情况正如库恩所指出的:人们评价、选择某一理论的标准之一就在于,该理论“应有广阔视野,特别是,一种理论的结构应远远超出于它最初所要解释的特殊观察、定律或分支理论。”([美]托马斯.S.库恩.必要的张力.纪树立等译.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316)例如,沃森和克里克关于DNA双螺旋理论的可行性,正是随解题能力的扩大而不断增强;人们也正是根据该理论的解题能力来赋予其较高的可行性评价,“这个模型完美地说明了遗传物质的遗传、生化和结构的主要特征。在生化和结构水平上,它解释了双螺旋所特有的X射线数据:DNA纤维的固定途径,碱基的有规律的间隔堆集,以及1:1的碱基比例等。从生物学角度看,它解释了自催化和异催化,并提出了DNA如何储存遗传信息的机制。”([美] N.R.汉森.发现的模式.邢新力等译.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年版.第295页)因此,人们认为DNA双螺旋理论具有相当高的理论价值。 二、 溯因方法的合理性原则 (一)充分认识因果联系的复杂性 客观世界中因果联系是非常复杂的。当我们说某一现象是原因,另一现象是结果时,这是仅就两个单个现象而言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为了了解单个的现象,我们就必须把它们从普遍的联系中抽出来,孤立地考察它们,而且在这里不断更替的运动就显现出来,一个是原因,一个是结果。”(恩格斯.自然辩证法. 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编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210) 因果联系的复杂性,常常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某一现象既是原因又是结果。客观世界的万事万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在其不断变化发展的链条中,由其他现象引起的A现象又引起B现象,B现象又引起C现象,C现象又引起D现象……其中,某一现象既是原因又是结果。第二,因果两现象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客观现象在变化发展中常常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例如,在一定条件下,气温变化引起水的运动,水的运动变化又引起气温变化。第三,一果多因,既某一现象由多种原因共同引起或由不同原因分别导致。例如,某农作物的产量,取决于种子质量,自然条件的水、肥、气候,以及人工的种植方法和植保管理等诸因素。再如,同是感冒,可以由多种不同的病毒感染造成。第四,一因多果,即一种现象可导致多种不同的结果。在因果联系中,同一现象作用于不同的对象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或同一现象在不同条件下作用于同一对象也可产生不同的结果。例如,同一种厄尔尼诺现象可导致许多不同地区气候极为异常,或寒冷或炎热,或多雨或干旱,甚至会导致农作物生长异常。此外,因果联系中还有其他的复杂情形。例如,有时几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形成相互制约的因果循环链。 因此,运用溯因方法时,必须充分认识客观事物现象间因果联系的复杂性,以便准确找到被解释现象的真正原因,进而形成富有解释力的理论原理。 (二)科学把握解释性理论与待解现象的逻辑关联性 逆推时所设想的理论性假说H与待解释现象E之间要有逻辑相关性,即从前者可导出后者(如果H真,则E可被解释)。对此,美国科学哲学家汉森明确指出:“为了能以‘若H真,则P理所当然地可解释’的方式来表述,P和H必定具有更深刻的逻辑性质。” ([美] N.R.汉森.发现的模式.邢新力等译.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88年版.第95页) 否则,设想的假说H不可逻辑地导出待解释现象E,那么逆推的理论就无可靠性。例如,如果假说H是“格鲁昂鱼喜欢到海岸找食吃”,那么这种假说就不能解释“格鲁昂鱼分批的两三周的生物节律与海潮合拍”现象,也就是说,所设想的假说H与待解释现象E之间就无逻辑相关性,这时逆推的假说H就没有什么可靠性。 (三)尽可能提高解释性理论的可检验性 逆推的解释性理论不应是特设性的,而应是可经受经验检验的。否则,如果逆推的理论不能进行经验检验,那么它就不能导出与实际相符的事实性解释,因而它就不能为待解释现象提供科学说明。例如,对“桂林山水异常奇特”的现象,如果运用“宇宙造物主是万能的”这一特设性假设来说明,那么这一解释就毫无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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