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
释义 |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意见概况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川教[2005]263号) 各市、州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厅[2001]3号)和《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校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0号)的精神和我省的工作部署,2005~2008年我省在中等职业学校将逐步推进学分制的实施。为切实做好学分制条件下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我们已先后印发了《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基本要求》、《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和《关于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等管理制度和文件,同时,结合省级重点教育科研课题《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和制度创新研究》的研究实践成果,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进学分制的实施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快速持续发展,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的试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领导和指导。各校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合学分制的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模式,建立科学、开放、灵活、有序、规范的学生工作运行机制。 各地、各校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职成教处联系。 四川省教育厅 二〇〇五年九月三十日 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为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学分制教学制度下科学、开放、灵活、有序、规范的学生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制定《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生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相关资料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中等职业学校要充分认识学生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以学生为中心,以培养学生自主学习意识、成才意识和竞争意识为任务,以提高学生良好的综合职业素质为目标,坚持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制度育人的原则,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学生工作必须遵循教育规律,按照国家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思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工作规章制度,规范学生工作程序;要加强学生参与管理的民主意识及自我管理意识,加强监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健康成长;要树立科学的管理理念,探索在学校、学生社团、家长和社区管理共同努力下、在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学生工作由单一行政班级管理向跨班、跨年级、跨专业、跨校(区)全方位管理的转变。 二、主要任务与要求德育工作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综合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工作的首要任务。要进一步明确德育课是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的主渠道,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诚信教育,培养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根据学分制教学制度下学生学习的课程、时间、方式、场地的变化特点,要认真做好学生学习管理工作,积极尝试从教育学生热爱专业着手,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学习观,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下灵活有序地学习。 课外活动是提高学生素质和锻炼能力的重要环节,课外活动的组织与管理是学生工作的重点。学分制的实施和学校后勤工作社会化,学生学习、生活作息时间和活动区域的不一致,增加了学生工作的难度。要针对学生课外活动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和社会影响大等多种因素,开展内容鲜活、形式多样、吸引力强的课外活动,充分利用学分制灵活机动的特点,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学生工作要面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生,实现为学习者提供多元服务的目标。学校应对实施学历教育的学生在入学、学习、生活、择业等方面实行全方位服务,对参加学习、培训、考证的非学历教育人员进行全方位的规范管理,同时,要尊重学习者的个性要求,正确对待个性差异,引导学习者个性发展,从而实现为学习者提供多元化服务的目标。 要坚持学生行为规范和遵纪守法教育,加强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建设,加强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探索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结合的新模式,使学生在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中养成良好的习惯,强化学生养成教育。 要做好毕业生推荐就业和就业前的管理工作,加强对毕业生的择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加强职业道德、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三、组织机构与队伍建设学校要建立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其成员应包括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科(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导师、家长代表、学校所在社区有关负责人等。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指导、组织和协调学生工作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各级学生管理、生活管理、就业指导、成材与发展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机构,强化组织协调功能,构建责权清晰、分工明确、合作有序的学生工作体系。通过学生科(处、室)、共青团、班主任、导师、学生社团,建立和完善学生自我管理机构。 要加强对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和指导,精心培养培训班主任和导师,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好、工作作风正、教学业务精、爱岗敬业,能引导和帮助学生成长、成才的学生工作专兼职队伍,使学生工作更好地适应实施学分制后的新形势和新变化。 四、制度建设与创新为推进职业学校在学分制教学制度下顺利开展学生工作,学校要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完整的学生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学校、社会、单位及学生、家庭的权利和义务,依据规章制度开展学生工作。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班级管理、班主任工作、导师工作、教室、学生公寓、图书馆、学生日常行为、学习、文体活动、校园生活、社会活动、评优与处分、推荐择业等方面完整的、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规范学生工作,行使有效的管理。 学生工作要以加强教学班的管理为重点,防止实行学分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修订班主任管理制度,制定导师工作制度,明确班主任与导师的职责和分工,充分发挥导师指导和管理的作用,配合学校教学部门和任课教师,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确保教学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教务管理和后勤管理,维护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并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应制度培养学生爱护公共财产的意识。在学生工作中要发扬创新精神,调动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学生会的作用,加强学生社团建设,培养学生干部,建立学生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机制,改变学生在管理中从属和被动的地位,变被动管理为自律、自治的自我管理。要鼓励学生开展积极有益的活动,支持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开展勤工俭学等活动,努力营造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课堂内外一致、校内校外一致的良好育人氛围。 要加强对学生遵守公民道德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教育,明确规定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直销和进行宗教、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奖励与处分等级、形式与方法等应按照《四川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制定相应的纪律处理办法。 五、德育工作评价中等职业学校要紧紧围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努力构建与学分制教学管理配套的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德育能力要求、德育学分标准、实施方法和评价体系。 实行学分制教学制度下德育评价的核心是对德育学分的认定与评价。德育学分应包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达到的德育学分总量和各学期的德育学分。德育学分总量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必要条件,各校要依据学分制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 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确定。德育学分评价应包含学生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态度和效果、纪律、社会实践等各方面。学校应每学期进行德育学分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以德育学分形式计入学生个人档案。 要认真研究德育学分评价方法和特点,建立科学、客观的德育评价体系。要改革原来以学年制统一的教学计划、同一班级的学生为评价单元、以学习成绩的分数高低和遵守纪律情况为主的学生评价体系,建立适应学分制条件下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特长、能力,跨专业、跨年级、跨校选课,延长或缩短学制所带来的学习进度、学习内容、学习成绩评判标准不一致全新的德育评价体系,发挥激励作用,保证实效性。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