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司隶校尉 |
释义 | 司隶校尉,旧号‘卧虎’,是汉至魏晋监督京师和地方的监察官。始置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年),汉成帝元延四年(前9年)曾省去,汉哀帝时复 置,省去校尉而称司隶,东汉时复称司隶校尉。西汉时司隶校尉秩为二千石,东汉时改为比二千石。属官有从事、假佐等。又率领有由一千二百名中都官徒隶所组成的武装队伍,司隶校尉因此而得名。一直到三国魏晋时期,司隶校尉都是监督京师和京城周边地方的秘密监察官。其不畏权贵,战绩不凡,权势强大远远胜过了明代的东西厂和锦衣卫。 背景汉武帝晚年的丞相公孙贺,其妻卫君孺乃是汉武帝卫皇后的姐姐,也就是说,公孙贺与汉武帝乃是连襟关系,至爱亲朋。公孙贺原为太仆,九卿之一,公孙贺当了丞相后,汉武帝即任其子公孙敬声为太仆。不料,公孙敬声是个公子哥儿,上任不久,就因挪用公款而下狱。公孙贺救子心切,此时,汉武帝正在逐捕一个“京师大侠”朱安世而未得,于是公孙贺向汉武帝提出,愿意自己去捕获朱安世,以此来赎儿子之罪,汉武帝同意了,公孙贺乃以欺骗手段见朱安世而捕之。于是,朱安世入狱,公孙敬声出狱。 公孙贺却没有想到,得罪了京师大侠朱安世,为祸更大。读过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的人,当能知道,汉代去先秦未远,游侠之风颇炽。那些汉代的游侠们,交通王侯,消息灵通,神通广大,极有能量。于是,朱安世为了报复公孙贺,便从狱中上书,揭发公孙贺一家勾结汉武帝与卫皇后所生的女儿诸邑公主、阳石公主等人,埋木偶人于专供汉武帝车马通行的驰道上,诅咒汉武帝,大逆不道。此案牵涉到两位公主及兼有皇帝连襟身份的丞相等人,大约汉武帝觉得御史大夫与御史中丞都不便治,乃专设司隶校尉以查治之。 发展西汉时期汉武帝刘彻为了加强京城的治安而置司隶校尉,监察京师百官和三辅(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河(河东,河内,河南)及弘农七郡的官员。初置时能持节,表示受君令之托,有权劾奏公卿贵戚。元帝时司隶校尉诸葛丰曾案劾贵幸的外戚许章,成帝时司隶校尉王尊则劾奏丞相匡衡和御史大夫张谭。司隶校尉除监督朝中百官外,还负责督察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和河东、河南、河内、弘农七郡的京师地区,起到和刺史相同的作用,但它比刺史地位高。江充是第一个被任命为司隶校尉的人。汉武帝为江充组建了一支接近两千人左右的武装部队,第一个任务就是执行镇压皇后卫子夫和太子刘据的叛军。这支部队的忠勇表现却得到了汉武帝的深度认可,成为了治办“巫蛊案”的核心队伍,皇帝对他们的依赖程度远远超过了丞相司直和御史大夫。由此司隶校尉权势大增。 东汉时期东汉初年,汉光武帝刘秀省去丞相司直,使司隶校尉获得更大的权势,朝会时和尚书令、御史中丞一起都有专席,当时有“三独坐”之称。东汉时司隶校尉常常劾奏三公等尊官,故为百僚所畏惮。司隶校尉对京师地区的督察也有所加强,京师七郡称为司隶部,成为十三州之一(见两汉州部)。 在外戚与宦官的斗争中,一方常借重司隶校尉的力量挫败对方,如宦官单超等谋诛大将军梁冀,汉桓帝派司隶校尉张彪率兵围困梁冀住宅,将他杀死。汉末,外戚何进欲诛宦官,以袁绍为司隶校尉,并授予他较大权力,后来袁绍果然尽灭宦官。从此,司隶校尉成为政权中枢里举足轻重的角色,所以董卓称之为“雄职”。李傕专政时也自领司隶校尉(《后汉书·董卓传》:“ 傕(李傕)又迁车骑将军,开府,领司隶校尉,假节。汜后将军,稠右将军,张济为镇东将军,并封列侯。”)。曹操在夺取大权后,也领司隶校尉以自重。 三国时期曹魏政权建立后,司隶校尉权势进一步扩大。按照级别,司隶校尉排在各部门首长之后,但在朝会的时候,大臣们坐在宫殿的正南门外,这时司隶校尉坐在各部门首长的上首,一个人单坐,比东汉时的“三独坐”更为显要。进入宫殿后,再按职务高低,司隶校尉坐在各部门首长的下首,即回到了自己应该坐的位子上,也不单独坐了。东汉司隶校尉的属官有从事史12人、假佐25人,共37人,而曹魏时司隶校尉属官有从事史、假佐等100人,人数远远超过前代。 蜀汉的张飞、诸葛亮先后担任司隶校尉(《三国志·诸葛亮传》:先主於是即帝位,亮以丞相录尚书事,假节。张飞卒后,领司隶校尉)。 晋代时期司隶校尉在西晋时职务与两汉基本相同,至东晋罢废。 晋代以后隋炀帝置司隶台,长官为司隶大夫。 作用中国汉至魏晋监督京师和地方的监察官。始置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前89),成帝元延四年(前9)曾省去,哀帝时复置,省去校尉而称司隶。东汉时复称司隶校尉。司隶校尉秩为二千石,东汉时改为比二千石。属官有从事、假佐等。又率领有由1200名中都官徒隶所组成的武装队伍,司隶校尉因此而得名。司隶校尉初置时能持节,表示受君令之托,有权劾奏公卿贵戚。除监督朝中百官外,还负责督察三辅(京兆、左冯翊、右扶风)和河东、河南、河内、弘农7郡的京师地区,起到和刺史相同的作用,但它比刺史地位高。东汉初年,汉光武帝省去丞相司直,使司隶校尉获得更大的权势,朝会时和尚书令、御史中丞一起都有专席。在外戚与宦官的斗争中,一方常借重司隶校尉的力量挫败对方。司隶校尉在曹魏、西晋时职务与两汉基本相同,至东晋罢废。 汉武帝设置司隶校尉的初衷是治“巫蛊之狱”,捕奸滑之徒。开始时虽非真正意义上的监察职官,但其监察职能已初见端倪。“巫蛊之乱”平息后,司隶校尉属兵被罢而掌监察权,“察三辅、三河、弘农七郡”,具体职掌是“督察三公以下为职”。司隶校尉由临时机构演变为监察百官为主要职掌的常设监察机构。它的职能不仅是监察三辅、三河、弘农地区各郡官吏,而且可以监察中央百官。《后汉书·百官志》载:“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宣帝时,盖宽饶为司隶校尉,“刺举无所回避,大小辄举,所劾奏众多,……公卿贵戚及郡国吏繇使至长安者,皆恐惧莫敢犯禁,京师为清”。司隶校尉在西汉后期,其地位历经反复。元帝初元四年(前45年)司隶校尉所持之节被收回。成、哀之际,其地位进一步衰落。成帝元延四年(前9年)被撤销;虽又于绥和二年复置,但是隶属关系已发生变化,改属大司空,地位与丞相司直相当。后汉时又复置为司隶校尉,其地位迅速回升,与御史中丞、尚书令于朝会时“三独坐”,地位相当特殊,“延议处九卿上,朝贺处公卿下”。司隶校尉权重一时,上至三公,下至百官都受司隶校尉的监察。《后汉书·百官志四》本注云:“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注引蔡质《汉仪》:“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戚、三公以下,无尊卑。” 司隶校尉既是御史大夫之属官,反过来又可以监察御史大夫,身份颇为特殊。这种特殊的身份使其不依附于行政权力的制约,不会轻易受到行政权力的干扰,从而能够更好的发挥监察的作用。司隶校尉的司法监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各级官吏尤其是中央高官的不法行为,为整顿吏治和保障司法正常运作起到了不可忽略的作用。汉代这种以司隶校尉为标志的特殊监察机构的设置,是中国古代司法监察史上颇具意义的一个举措。 主要作用: 一是可以快速集结。 因为司隶们主要集中在京畿地区,以京师为主,如果以法警队的角度来定位司隶的话,那么快速反应是这支司隶队伍的一个重要特点。 二是身份公开但作用隐蔽。 尤其是在除掉梁冀的事件上最为明显。梁冀掌握着国家的兵权,可是并不了解小司隶们的战时作用,所以在铲除梁冀的过程中,这支法警队突然集合,上演了擒贼先擒王的角色。 三是搜罗朝野情报。 这点在处理匡衡的过程中,是可以看出的,中国历史多时记录王侯将相这些大人物,而小司隶们虽然没有具体的描述,但从第二次弹劾匡衡中可以看出,司隶校尉骏与少府忠如果没有得到确切证据是不敢弹劾匡衡的,因为王尊已经是前车之鉴,而得到证据就要有人去搜集,无论是到乐安乡丈量土地,还是在地方官府的土地手续中查找纰漏,肯定有搜集情况者,换句话说就是调查保密档案。 四是司隶校尉领司州事 这一点往往容易被人忽略,作为京师官员,不仅监控着三辅、三河、弘农,而且有独立权利领司州事务,就意味着这支司隶队伍有相对独立的大后方,在某些保障方面不受京师节制,可以自给自足,也可以作为战时的大本营,在京师哗变时,可以近距离为皇帝提供可靠寓所。司州起着监控京畿要害的作用。 相关史料汉武帝曾设司隶校尉一职,征和元年(公元前92年)置,据《后汉书·百官四》注引荀绰《百官表注》云,汉武帝设置此职是为了专治诸邑、阳石公主的巫蛊之狱的。此案牵涉到皇家公主,一般官吏,包括御史大夫,均不便措手,所以专设此职。 《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一人,比二千石。蔡质《汉仪》曰:“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戚、三公以下,无尊卑。入宫,开中道称使者。每会,后到先去。”本注曰:孝武帝初置,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司隶校尉,周官也。征和中,阳石公主巫蛊之狱起,乃依周置司隶。”臣昭曰:周无司隶,岂即司寇乎?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前书》曰:“置从中都官徒千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猾,后罢其兵。”元帝去节,成帝省,建武中复置,并领一州。蔡质《汉仪》曰:“司隶诣台廷议,处九卿上,朝贺处公卿下陪卿上。初除,谒大将军、三公,通谒持板揖。公仪、朝贺无敬。台召入宫对。见尚书持板,朝贺揖。”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蔡质《汉仪》曰:“都官主雒阳百官朝会,与三府掾同。”《博物记》曰:“中兴以来,都官从事多出之河内,掊击贵戚。”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众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其余部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录郃下事,省文书。门亭长主州正。门功曹书佐主选用。《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簿曹书佐主簿书。其余都官书佐及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司隶所部郡七。 《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司隶校尉,周官。武帝征和四年初置,持节从中都官徒二百人,捕巫蛊,督大奸滑。后罢其兵,察三辅、三河、弘农。元帝初元四年去节。成帝元延四年省。绥和二年哀帝复置,但为司隶,冠进贤冠,属大司空,比司直。” 蔡质《汉仪》曰:“职在典京师,外部诸郡,无所不纠。封侯、外戚、三公以下,无尊卑。入宫,开中道称使者。每会,后到先去。” 晋傅咸 《司隶校尉教》:“司隶校尉,旧号‘卧虎’,诚以举纲而万目理,提领而众毛顺。”按,汉 置司隶校尉,权任甚重,历代相承, 唐废。 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司隶校尉,周官也。征和中,阳石公主巫蛊之狱起,乃依周置司隶。” 清代福格撰《听雨丛谈》卷一:“步军统领,秩如汉之司隶校尉、明之锦衣卫,虽武职二品,威权甚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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