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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私有制
释义

私有制与公有制是目前许多人都关心的问题。但我发现人们在谈论私有制与公有制的时候,都只谈论的是“经济私有制”和“经济公有制”,而忽视了另一种形式的私有制和公有制——“政治私有制”和“政治公有制”。那么何为“政治私有制”和“政治公有制”呢?所谓“政治私有制”或“政治公有制”,就是指建立在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的“私有”或“公有”基础之上的一种社会制度。同理,“经济私有制”或“经济公有制”则是建立在财产的“私有”或“公有”的基础上的一种社会制度。

私有制与公有制的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我说的私有制和公有制主要是从家族性质的角度讲的,而非从个人性质的角度讲的,即衡量一种制度是私有、还是公有的标准是看其是否实行的血缘继承制或世袭制。如果一种制度实行的是血缘继承制或世袭制,那么这种制度就是私有制的;如果一种制度不是实行的血缘继承制或世袭制,那么这种制度就是公有制的。比如我们现在的经济制度实行的就是私有制,因为我们现在的经济制度建立的基础就是父母可以将其财产世袭给其子女,或者说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注意:我认为世袭和继承只是一种逆向表述的关系,即世袭是“父母→子女”的表述,继承是“子女→父母”的表述,两者的实质是一样的)。如果没有这种血缘继承制或世袭制,那么我们现在的经济制度会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再比如中国古代的西周时期的政治制度实行的就是私有制,因为当时的父母是可以直接将其社会地位或政治权力世袭给其子女的,或者说当时的子女可以理所当然的继承其父母的社会地位或政治权力(当然,由于中国古代是“重男轻女”的社会,因此当时的世袭制和血缘继承制主要是针对男性而言的,女性一般没有这种权力)。

为什么我不从个人性质来讨论私有制和公有制,而只从家族性质来讨论私有制和公有制呢?因为我认为个人性质的私有制和公有制意义不大,私有制和公有制是因为有了家族性质才有意义,是因为有了世袭制和血缘继承制才有重大意义。如果财产和政治权力不能世袭或血缘继承,那么这种财产和政治权力终归是有限的,在其生命结束后也就终结了。另一方面,如果一个社会不允许个人将其财产和社会地位世袭给其子女,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对个人的财产和社会地位进行限制,而不会允许个人积累庞大的财富和极大的政治权力。因为如果一个社会不允许个人将其财产和政治权力世袭给其子女,却又不对个人的财富和政治权力作限制的话,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个人在其生命要结束之前将会如何处理他的财富和政治权力呢?善良的人会将他的财富和政治权力交给社会、交给公众,但是邪恶的人却会随意挥霍他的财富和滥用其政治权力。因此,如果一个社会不允许个人将其财产和社会地位世袭给其子女,那么这个社会必须会实行相反的制度――公有制,并且会建立与公有制相配套的其它制度,将个人的财富和政治权力限定在其合情合理的范围内就是很重要的一项。

因此,我认为通常所说的私有制和公有制是有很大缺陷的。通常所说的私有制和公有制是按能使其财产增值的生产资料是否个人占来区分的,不能使其财产增值的消费资料是不算的。这种意义上的“私有制”和“公有制”主要有两方面的缺陷:一方面它主要是指经济私有制和经济公有制,而忽视了另一个重要表现形式――政治私有制和政治公有制;另一方面它主要指的是个人性质的,而非家族性质的,其本质上并不是一种制度的深层基础,而只是其浅层表现而已。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私有制的代名词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是“允许贫富差距”,从而揭开了私有制的序幕。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讲话中提出了“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政策。邓小平说:“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他还特别指出:“这是一个大政策,一个能够影响和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政策,建议同志们认真加以考虑和研究。”(《邓小平文选》,第2卷,152页。)

如果说共同富裕是公有制的保障,那么“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就为私有制贴上了“合法”的护身符。如今,改革开放30多年了,也就是说“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实行了30多年,虽然政府部门一味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但现实生活中还有多少东西是“公有”的,社会上的绝大部分财富都成了“先富起来的”猎物。可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实施,为私有制的生存开辟了广阔的空间,拉开了私有制的序幕。“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 “私有制”的代名词。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两极分化,贫富差距”的催化剂。在没有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前,中国是没有“两极分化,贫富差距”的。新中成立以后,长期“以阶级斗争为纲”、全社会实行“一大二公三纯”的社会主义社会。似乎越大越公,就越是社会主义,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不要富裕资本主义,越穷越革命,白卷最光荣。谁富了,谁就是搞资本主义,谁就会被打倒。刚改革开放的时候,雇工8人以下的就是个体经济,8人以上的就是剥削;在广东,农民养3只鸭子,就是走社会主义道路,养了5只就变成资本主义道路,就要被打倒。

1978年,小平同志提出了“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但是,那时候贫富差距拉开不是很大。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又一次的提出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决议》指出,分配上必须实行按劳分配,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竞争,要反对平均主义,反对“大锅饭”,并且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于是,追求富裕的人们,在“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春风吹拂下,如虎添翼、大展宏图。中国的《胡润百之富榜》,见证了富豪们的成长历程。这些富豪们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从而也形成了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趋势。

在刘德著作的《财富论》中,对私有制有很好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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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