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斯蒂芬威尔夏 |
释义 | 姓名:Stephen wiltshire 出生日期:1974年4月24日 出生地点;英国伦敦 家庭:父母均为西印度人。 小时候的斯蒂芬不说话也不喜欢和他人相处,3岁的时候,斯蒂芬被诊断为自闭症,此后他一直无声无息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唯一的娱乐就是画画。而不久他的父亲就在一场摩托车事故中过世了。 5岁时被送往伦敦的昆士米尔学校,这是一所为有特别需要的孩子开办的学校。当时的斯蒂芬显得极为孤僻,也不说话。他对其他人视而不见,也不与人有任何眼神接触。他会突然漫无目的地到处走动,然后突然冲进其他房间——在这些房间里都能发现一些使他入迷的绘画。斯蒂芬对课堂上的任何活动都不感兴趣。在个人辅导中他会机械地配合着老师,但老师一走开,他就会开始一个人走动,或是找来纸和铅笔涂鸦,并长时间沉浸于其中。他通过绘画与世界进行沟通:从动物、伦敦的巴士到建筑物。 为了引导斯蒂芬开口说话,昆士米尔学校的老师故意取走了他的绘画工具,使得斯蒂芬不得不问他们拿。斯蒂芬开始只是发出一些声音作为回应,但最后他终于说出了他的第一个字——“纸”。经过一段很长的时间,斯蒂芬逐步地开始建立起自己的词汇库。9岁的时候斯蒂芬才完全学会说话。 学校的老师鼓励着他去谈自己的绘画,斯蒂芬自己也开始从画技的进步中尝到乐趣。斯蒂芬对城市图景表现出强烈兴趣。是从八岁时开始的。伦敦地标;公共汽车;轿车;他都喜欢画。那时,他凭想像画了一张地震后城市的样子,居然被一本书收录作为地震后果的图片展示。 斯蒂芬的老师克里斯·马里斯,对斯蒂芬特别关注。他带着这位小学生到处游览画画,并把他的作品送去参加儿童艺术比赛。10岁左右,斯蒂芬展开了他雄心勃勃的计划“伦敦字母”,这是一组描绘伦敦标志性建筑的图画,图中的景物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从艾伯特演奏厅到伦敦动物园。 随后,斯蒂芬慢慢喜欢上了以俯瞰的角度画城市,在巨幅帆布上,他相继画出了伦敦,纽约,罗马,香港,法兰克福,东京等十二个史上著名的城市地标和200座著名城市的建筑。而且在画画之前,斯蒂芬只用花20分钟坐直升机在城市上空绕一圈,仅凭记忆和12支笔,一周后他就可以画出该城市的俯瞰图。 他的城市全景图与实际城市相似度惊人,就像照相机拍下来一样,包括城市里的每一栋著名建筑物和几乎所有大小不等的楼宇,甚至能看到大建筑的窗户和砖。说到他画面的精确程度,举个例子你会明白:看到城市的边角有个体育馆,斯蒂芬能准确地画出那个体育馆的柱子数量。 1987年,英国BBC电视台的QED节目“愚蠢的智者们”特别报道了斯蒂芬的惊人天赋。皇家艺术学院前院长休·卡松把斯蒂芬形容为“英国最杰出的小孩画家”。2001年,他登上BBC电视台的另一个节目“天才的片断”,在拍摄过程中,他乘坐直升机飞过伦敦上空,然后在3个小时内绘制完一幅细致完美的空中插画。这幅插画描绘了达4平方英里范围的景色,其中包括了12个历史景点和200个其他建筑。 2006年斯蒂芬·威尔夏被授予英国皇家荣誉会员勋章。此后斯蒂芬在伦敦开办了自己的永久性画廊,他所有的作品都将永久地在这里展出。 2005年十米长卷画东京震惊世人 今年10月底,斯蒂芬乘坐直升机游览了纽约市,全程只用了20分钟。但在接下来的3天时间里,他完全凭记忆在6米长、0.8米宽的画布上画出了纽约市全貌,而且尤其令人惊叹的是,他的大脑就像照相机一般精确,在画面上,甚至连帝国大厦、克莱斯勒大厦等标志性建筑的细节都丝毫不差。 其实,早在纽约之行之前,2005年斯蒂芬·威尔夏就开始了他的大都会之旅。这年5月,斯蒂芬在东京上空作了一次短暂的飞行观光后,他凭着记忆在一张10米长的画布上绘制出了一幅细致得令人震惊的城市全景。从那之后,斯蒂芬凭记忆复原了世界上最具标志性的8大城市全景,伦敦、东京、香港、罗马、马德里、法兰克福、迪拜和耶路撒冷,而此次对纽约的描绘,则是他“城市全景”系列的最后一站。 将纽约选做此系列的最后一站也颇有意义,因为在斯蒂芬心目中,纽约一直是他的精神故乡。前不久,他终于在世界著名的纽约普瑞特艺术学院完成了这一系列的最后一幅作品。而无论在哪个城市,画画之前,他所有的准备就是搭乘直升机绕城观察数十分钟而已。 除了描绘大都会全景风貌之外,斯蒂芬还凭借他“人肉照相机”的天才在画布上复原过悉尼歌剧院、伦敦莱斯特广场地铁站、威尼斯水上风情等著名景观。 对话斯蒂芬·威尔夏——小时候作品太过完美被认为是骗子 记者:你小时候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斯蒂芬·威尔夏:一个画家,用钢笔和铅笔绘画。我曾经为大楼、小棚屋、摩天大厦、金丝雀码头、纽约、洛杉矶和芝加哥做过建筑设计。我也曾迷上绘画经典的美国汽车。 记者:你最喜欢画什么? 斯蒂芬·威尔夏:我最喜欢画建筑,其次是人,高耸的塔楼群是我的最爱。我不太喜欢画动物,因为太费事了。 记者:你能记住看见的每一样东西? 斯蒂芬·威尔夏:有时我能看见一切。 记者:你多大开始知道自己有绘画天赋? 斯蒂芬·威尔夏:我5岁开始画画,8岁时因为画伦敦大笨钟和圣保罗大教堂而闻名。我的老师不断鼓励我参加各种比赛,每次我都能获胜。他们认为我是骗子,我们地方报纸称那些作品过于完美了。 记者:这些景象能在你大脑中保存多久? 斯蒂芬·威尔夏:永远。 记者:不画画时你喜欢做什么? 斯蒂芬·威尔夏:我喜欢伴随着上世纪70年代、80年代、90年代的音乐跳舞,我不介意人们认为它们格格不入。 认为自己很好看,还擅长弹钢琴 记者:如果你能改变自己的一样东西,你会改变什么? 斯蒂芬·威尔夏:好像没什么。我喜欢在大街上游荡,想新的点子,买我的杂志,还有画画。 记者:在镜子中你看到什么? 斯蒂芬·威尔夏:我认为自己是个好看、快乐的年轻男子。 记者:你最喜欢的服装是什么样的? 斯蒂芬·威尔夏:我喜欢西装,领带和衬衫。我有时会穿着夜小礼服参加活动。我那样穿真的很好看。 记者:人们或许不知道,但你很擅长的是什么? 斯蒂芬·威尔夏:弹钢琴,唱歌和视唱。我真的很擅长演奏本·E·金的《Stand By Me》和山姆·库克的《Wonderful World》。我在姐姐的婚礼上也演唱了“史提夫·汪达”的《My Cherie Amour》。 记者:你最宝贵的财产是什么? 斯蒂芬·威尔夏:我的才能。我想我很有天赋,同时我也很擅长自己所做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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