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水环境容量 |
释义 | 水环境容量 定义一:是指在不影响水的正常用途的情况下,水体所能容纳的污染物的量或自身调节净化并保持生态平衡的能力。水环境容量是制定地方性、专业性水域排放标准的依据之一,环境管理部门还利用它确定在固定水域到底允许排入多少污染物。 定义二: 将给定取悦和水文、水力学条件、给定排污口的位置。满足水域某一水质标准的排污口最大排容量,叫做该水域在上述条件下所能容纳物质总质量。 水环境容量的意义: (1)理论上是环境的自然规律参数和社会效益参数的多变量函数;反映污染物在水体中迁移、转化规律,也满足特定功能条件下对污染物的承受能力。 (2)实践上是环境管理目标的基本依据,是水环境观规划的主要环境约束条件,也是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关键参数。容量的大小与水体特征、水质目标、污染物特征有关。 由两部分组成:稀释环境容量和自净环境容量。 一般水环境容量的应用体现在: (1)制定地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在环境规划中的应用: 水环境容量的研究是进行水环境规划的基础工作,只有弄清了污染物的水环境容量,才能使所制订定的水环境规划真正体现出生态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做到工业布局更加合理,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更加经济有效,对水环境的总体质量才能呢个进行有效地控制 (3)在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中应用: 要相对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不仅要保证它能提供足够质量的水质合格的水,而且还应考虑它接纳污染物的能力。因此,一个地区的水环境容量大型也是该地区水资源是否丰富的重要标志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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