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双流县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概况双流县国家税务局是于1994年9月,随税制改革、机构分设而在双流县税务局基础上组建的,系成都市国家税务局垂直管理机构,负责全县增值税、消费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中央级收入部分)、中央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及稽查工作。全局设有9个行政科室(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计划征收科、人事教育科、办公室、监察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1个直属机构(稽查局),3个派出机构(第一、二、三税务分局),1个事业单位(信息中心),共有干部职工200名(其中在职干部职工152名,离退休干部职工48名)。 机构荣誉双流县国家税务局自成立以来,从1994年至2009年底,全局共组织入库工商税收 75.64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0%以上,连续15年超额完成市国税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税收收入目标任务,为保证双流财政收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全局系统已建成全国青年文明号1个, 国家局级文明税务所2个,省级最佳办税服务厅1个, 省局级文明税务所4个,市级巾帼文明岗1 个,市级文明单位3个,市局级文明税务所2个, 县级最佳文明单位3个,县委县政府命名的文明红旗单位3个,县级青年文明号2个。县局机关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县局党组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创“四好活动”先进班子称号,2005年10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09年1月,双流国税文明创建更上层楼,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 成为了全市国税系统首批、双流县首家国家级文明单位。 机构设置征收管理科 负责征管法和实施细则及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处理执行税收征管法规和实施细则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欠税管理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负责普通发票的政策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对征管质量的综合考核;负责组织征管软件的推广和应用;负责纳税评估、纳税约谈的牵头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纳税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考核、调配、交流、辞职辞退、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等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工会、青年和妇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征收科(办税服务厅) 负责税收计划管理、税收会计、统计等信息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编制和分配税收计划、指导组织收入工作,开展税收预测分析,负责税款征收信息的集中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并检查税款征收、解库、提退等制度的执行;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重点税源的监控管理,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发布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票表稽核、报税审核、咨询辅导和各类申请的受理、承办或转办事宜;负责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的印制、领购、保管、发放和配售等管理工作;负责税务登记证的领、发、存管理工作;负责协助公、检、法等部门对发票、税票重大案件的协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对双流县东升街办、九江镇、胜利镇、黄水镇、彭镇、金桥镇辖区内的企业(不含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人合伙企业,下同)的税收管理工作。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开展纳税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开展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源管理三科 负责对双流县西航港街办、黄甲镇、公兴镇辖区内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对所辖税源实施监控管理,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开展纳税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开展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全县(涉外)的税源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开展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制定本局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综合性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文印、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管理本局财务等后勤保障及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监察室 负责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干部的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规科 负责综合性税收政策和各税种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宣传及日常管理;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工作;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工作;负责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管理性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负责对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的审核和确认工作;负责本地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开具的检查及指导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 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处和转办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一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一科、三科征管范围内九个街镇的个体集贸税收、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人合伙企业的税收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纳税约谈,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双流县华阳街办、白沙镇、太平镇、万安镇、正兴镇、新兴镇辖区内的税收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纳税约谈,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 主要负责对双流县三星镇、籍田镇、煎茶镇、兴隆镇、永兴镇、合江镇、大林镇、永安镇、黄龙溪镇辖区内的税收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纳税约谈,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和零星税款的征收等;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承办上级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息中心 负责组织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维护计算机网络与涉税信息等综合数据库利用;利用综合数据资源,进行数据分析,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信息服务和支持;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根据工作需要,对征管数据进行质量审核、加工处理、综合分析等;负责网络及系统安全管理工作;遵照市局制定的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实施对本级的日常维护;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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