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书记处 |
释义 | 书记处是党中央的直接办公单位,党中央书记处相当于国务院办公厅,当然重要性不能相比,一个是党委,一个是政府。 书记处主要负责党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对中共中央的文件及领导批示进行收集、处理、转发及归档,同时协助中共中央领导同志处理相关文件。 如:书记处出台的文件先由中央领导批示,经书记处发出,交总书记阅示并根据批示交与相关领导阅示,所有文件的送交及转交均由书记处负责,并做好记录。 再如:下级党委有文件、报告送到中央,也是先交书记处,书记处再根据文件内容确定交由哪位领导阅示,提出拟办意见送相关领导批示,并根据批示确定后面的工作。所有这些程序都是必须的,不能更改。 中央所有的大小会议,都由书记处的人员在场并做好记录(原始记录,一般为手抄稿,并由会议主持人签字)并存档。 所有领导的指示、中央的文件、决定都必须在书记处有备案,一切文件、决定不是经书记处下发,都不作为党的文件和决定,下级党组织可不执行。领导个人如果避开书记处而向下级发出文件和决定,只能认定为个人行为。 注意书记处与秘书处的区别和联系,书记处级别高于秘书处,书记处是组织机构,秘书处是管理、协调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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