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三场 |
释义 | 宋朝茶叶买卖市场,又称淮南十三场。 宋太祖乾德三年(965)榷淮南茶,在蕲(湖北蕲春)、黄(湖北黄岗)、舒(安徽安庆)、庐(安徽合肥)、寿(安徽寿县)、光(河南潢川)六州相继开设十三个买卖茶场,称十三场。 茶场设官置吏,主管榷茶事宜。其具体职责是: 用茶折算,向园户征税; 规定园户岁额,按官定茶价预知本钱,收买茶叶; 收买园户税课以外余茶,禁止私卖; 将征收和购买的茶叶就场出卖,或凭榷货物交引向茶商支付茶叶。 嘉祐四年(1059)驰茶禁,准许茶商与园户直接交易,十三场相继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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