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深圳市社保局 |
释义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简介其主要职能是: 一、制定全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少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补助基金及家属统筹医疗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参保方案。 三、负责上述各险种基金的征收、待遇审核、支付、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并监督用人单位对其非参保工伤员工按规定偿付工伤待遇;负责参保员工的工伤救治和伤残康复管理。 五、负责因病、因(公)工受伤人员劳动能力和伤残等级评定的管理。 六、依据合同的约定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管理。 七、负责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征收、支付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增值。 九、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具体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职工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和社会保险档案等。内设14个处室和直属单位,下设7个分局和19个社保站。全市社保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荣誉近年来,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劳动保障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服务社会”的社保理念,狠抓队伍作风建设,努力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曾分别被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人民政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市委、市政府评为“三优文明窗口”、“先进集体”、“文明单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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