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深圳市档案局 |
释义 | 历史沿革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深圳市成立。1979年11月15日,建立深圳市档案馆,科级建制,隶属市委办公厅领导,馆址设在市委大院内。1983年5月,市档案馆升为处级单位,对外称市档案馆,对内称档案处,由市政府办公厅领导,编制12名。1985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档案处改为深圳市档案局(对外仍挂市档案馆牌子),处级建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1986年6月,市档案局列为市政府直属局,归口市政府办公厅管理。1987年,市档案局(馆)人员编制增至20名。1993年10月,市政府授权市档案局主管全市档案工作,内设办公室、监督指导处、档案管理处,编制27名。1994年,市档案局(馆)人员编制增至31名,同年,市档案局(馆)迁入新建的档案大厦办公。 1984年2月,深圳市城建档案馆成立,科级建制,隶属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公司。1984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特区建设公司撤销,市城建档案馆改归市建筑科学研究中心代管。1985年2月,市城建档案馆划归市政府基本建设办公室领导,升格为副处级,1985年9月,市基建办公室撤销,市城建档案馆划归市建设局管理。1993年3月,市城建档案馆(处)定为正处级。1994年6月,市城建档案馆(处)迁入档案大厦办公。 2004年6月,深圳市城建档案馆并入深圳市档案局(馆),实行“三块牌子”(深圳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一套人马,为市政府授权主管全市档案工作的行政事务机构。2007年4月,深圳市档案局(馆)市民中心新馆开馆(档案大厦老馆仍保留)。 深圳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城建档案馆)为市政府授权主管全市档案工作的行政事务机构,据官方资料显示,局(馆)编制84名,内设办公室、监督指导处、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处、档案管理处、信息技术处。下设市文档服务中心。 馆藏介绍深圳市档案馆是深圳市综合性档案馆,其前身为宝安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形成年代最早的是清同治五年(1866年),最近的为2007年,馆藏档案时间跨度141年。其中主要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后形成的档案。这些档案反映了深圳建市前的历史概貌,记录了建市后深圳市党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工作经验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工业、交通等各个方面的发展过程。 深圳市档案馆通过大力开展档案接收和征集工作,初步形成了以社会管理性档案为主,科技档案、公证档案、婚姻档案、荣誉档案、书画艺术档案、名人档案、声像档案、缩微胶片档案等不同形式和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为补充的馆藏结构。馆藏档案资料约20万卷(册)。深圳市档案馆馆藏主要包括: (1)1866年意大利传教士绘制的羊皮纸《新安县全图》、清代地契。 (2)1952年原宝安县土地房产档案;深圳市1967至1991年的公证档案;深圳市1973年至1985年的涉外婚姻档案。广东省、宝安县、深圳市地图及《广东省宝安地面气候资料》(1961-1970年)。 (3)深圳市市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2000年前形成的档案资料。 (4)反映深圳解放、新旧城区面貌、经济建设等方面的照片,中央领导来深圳视察和深圳重大政务、外事活动及重大事件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5)深圳市获得的国家、省各项荣誉奖牌、奖杯及证书。 (6)深圳市与国外城市缔结友好城市的协议书,世界各国及地区领导人、社会团体、友人赠送深圳市的公务往来纪念品。 (7)党和国家领导人给深圳的题词;开国十大元帅题词;近千位共和国老将军书画作品;当代书画家书画艺术作品。 (8)深圳“孺子牛”雕塑创作定稿原样;千余件牛雕塑及牛文化书画艺术品。 (9)深圳申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时形成的档案及实物资料。 (10)深圳市撤销机构及名称变更单位印章印模等。 (11)民国时期宝安县档案缩微胶片;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香港历史档案馆征集复制深圳早期历史档案;东江纵队革命斗争史料。 (12)康熙二十七年(1688)版的《新安县志》(复印本);嘉庆二十四年(1819)版的《新安县志》;《东莞县志》(1911年);《惠阳县志》(1958年)。 (13)深圳市市属单位的内部出版物(包括报纸、杂志、档案汇编等)。 主要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起草档案法规,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开展档案法规宣传并组织实施,组织档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三)接收市直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形成的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档案资料,征集境内外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名人档案、地方特色档案、声像档案、革命历史档案资料等。 (四)参与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接收管理全市10层以上,面积一万平米以上,投资五百万元以上建筑工程和所有市政、公用及地下管线工程的建设档案。 (五)承担全市重大政务、外事活动和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以及全市重点市政工程、建筑工程项目建设过程声像档案的形成和保存。 (六)整理、保管和编纂馆藏档案资料;配合有关部门利用档案资料开展社会公益事业。 (七)制定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标准和规范;对全市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归档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八)负责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检查、指导全市档案工作,协调、指导全市信用档案、规划档案、土地管理档案、产权档案、环保档案、水务档案等各类专门档案工作;监督、指导档案学术团体及档案中介活动。 (十)建立完善与企业之间的对话沟通制度,指导企业进行档案管理。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主要领导据官方资料显示,局领导如下: 姓名 职务 分管工作 林波 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分管办公室. 张明哲 副局长 分管信息技术处、监督指导处、老将军书画档案专馆工作。 唐国彬 副局长 分管文档中心、档案管理处、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处工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