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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上新城乡
释义

上新城乡位于元阳县东部,东观音山北麓中段,红河南岸,地处东经102°54’—102°57’,北纬22°59’—23°11’之间。东接小新街乡,南连金平县,西邻嘎娘乡,北与个旧市保和乡隔红河相望,国十面积139.05平方公里。

基本简介

新城街景之一

全乡辖采山坪、兴隆街、瓦灰城、风口、小土龙、复兴、同春山、下新城、箭竹林9个村委会,57个村民小组。距县城南沙112公里。

全乡耕地面积61281亩,其中水田7591亩,早地53690亩;承包面积15846亩;土地详查面积208500亩。

2002年全乡总人口20100人,其中农业人口19656人,占总人口的978%,世居哈尼、彝、苗、汉、傣、瑶六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7577人,占总人口的87.4%;其中哈尼族7486人,占总人口的37.2%;彝族5058人,占总人口的25.1%;苗族总人口2993人,占总人口的14.8%;傣族1347人,占总人口的6.7%;瑶族881人,占总人口的4.3%。

行政规划

上新城地处云遮雾绕的红河南岸哀牢山深处

上新城乡山高谷深,地形南高北低,北宽南窄,呈“A”形。最低海拔300米(芒杏河村),最高海拔2524米(白虎山)相对高差2224米,年均气温16.4℃,年均降雨量1617毫米。

行政规划 兴隆街苗族村委会位于乡西南部,辖兴隆街、上火地、下火地、告封碑共4个自然村,300户1431人。

瓦灰城村委会位于乡西北部,辖瓦灰城、杨姓、老河寨共3个自然村,581户2671人。

风口村委会位于乡北部,辖风口、大麻迷、小麻迷、关泥、关洞、椎栗树、东瓜林共7个自然村,363户1497人。

小土龙村委会位于乡北部,辖小土龙、大石头、新寨子、尼苏寨、卜拉寨共5个自然村,302户1374人。

同春山瑶族村委会位于乡北部,辖同春山、哈卡、仁寿村、中寨共4个自然村,705户3481人。

复兴村委会位于乡北部,辖土锅寨、鱼塘凹子、沙仁上寨、沙仁下寨、小寨、老寨子、三台坡、李子冲、蛮堤、芒杏河共10个自然村,443户1931人。

新城村委会位于乡政府所在地,辖上新城、下新城、新亚拥、老亚拥、纳更冲新寨、纳更冲老寨、格河寨、下中寨、五六良寨共9个自然村,715户3289人。

箭竹林村委会位于乡东南部,辖箭竹林、小中寨、梭山、平安寨4个自然村,424户1918人。

风口山村委会位于乡北部,辖前进村、石膏村、铁岭村、印楝村、采花村、丰收村、和谐村、江边村、建设村9个自然村,875户 1815人。

全乡耕地面积61281亩,其中水田7470亩,旱地13851亩;承包面积17571亩;土地详查面积208500亩。

2008年全乡总人口21552人,其中农业人口21375人,占总人口的99.18%,世居哈尼、彝、苗、汉、傣、瑶六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9054人,占总人口的83.41%;其中哈尼族7803人,占总人口的37.53%;彝族4735人,占总人口的 22.8%;苗族258人,占总人口的12.4%;傣族1124人,占总人口的5.4%;瑶族1025人,占总人口的4.9%。

上新城乡山高谷深,地形南高北低,北宽南窄,呈“A”形。最低海拔300米(芒杏河村),最高海拔2524米(白虎山),相对高度差2224米,年均气温16.4℃,年均降雨量1617毫米。

社会发展

解放前,500多年的土司制度,严重束缚了生产力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在极度贫困和落后的社会环境下生存。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乡各族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

,更新观念,积极进取,使上新城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02年,全乡国内生产总值2492万元,地方财政收入45.6万元;粮食总产量6623吨,经济总收入达1767万元,农民人均有粮329千克,人均纯收入585元。

“九五”以来,在确保粮食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粮、经、畜协调发展的格局。2002年,农业总收入1023万元,比上年增长9%,肉类总产402吨,比上年增长23.4%。

上新城乡乡镇企业起步较晚,基础弱,主要以矿产业为主,2002年,总产值88万元,税利11万元。

经过几年的调整,经济结构有了明显变化,特别是第三产业增长比较迅速,但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结构还有待进一步调整。特急产业主要有:“鲁沙梨”为主的林果业,以石膏为主的矿产业。

进出乡街的小路

以“两杂”为主的农业增产措施和科技推广力度不断得到加强;教育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全乡共有初级中学1所,小学完小6所,教学点22个,教师108人,中、小学在校生3252人;有卫生院1所,乡村医疗卫生室9个,基础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目标。全乡电视覆盖率36%。

全面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比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政务公开”、“村务公开”。2002年,完成“村改委”工作,实行村民自治;加大普法力度,推进依法治乡进程,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加强,全乡政务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

经济

经济林果主要以梨、核、木薯、花生为主,经济作物播种面积9074亩,果园面积803亩。年末生猪存栏9885头,比上年增长4%,牛存栏5296头,比上年下降5%,生猪出栏6180头,比上年增长31%,牛出栏376头,比上年增长11%,实现肉类总产560吨,比上年增长18%。全乡实现地方财政收入34万元,比上年下降38%,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2143万元,比上年增长1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87元,比上年增加60元。有乡镇企业148个,从业人员440人,总收入755万元。有中学1所,在校生764人,小学校(点)15个,在校生2528人。文化站1个,卫生院1所。乡党委书记李文华,乡人大主席江建科,乡长陈德安。

基础设施

新城的草果

交通方面:2008年全乡公路里程达102公里,其中弹水泥路40公里石路28公里,乡村土路34公里。主要提高现有公路的通达能力,提高路面硬化水平。在修缮和管理好已通公路及蔗区公路的同时,已完成上南(上新城至风口山)公路42公里水泥路,积极向上级争取杨姓、老河寨至尼苏寨公路的立项、开工,形成全乡“三横两纵”的交通网络。

农田水利建设:全乡有大小水渠298条,大水渠18条,灌溉面积17571亩;其中三面光水渠四条,总长39.6千米;五个村小组200户通自来水水表到户,风口山建有28公里人饮管道和二个1000立方米的畜水池。面对去年不同程度的旱情,乡政府积极组织人力、物力、财力抗旱,共修复沟渠16条,确保了全乡298条大小水渠的畅通。为解决风口山移民用水问题,积极筹集投入资金8.9万元扩建了风口山人畜饮水水源头工程。全年累计完成投资30.4万元,共投入劳动工日15.1万个,完成土石方10.8立方米,完成人畜饮水工程5件,解决了2594人、602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今后再争取做1—2条三面光水渠,增加和改善灌溉面积;积极争取资金,使风口山移民生活用水实现到户水表化;积极争取告封碑水库立项,实现乡内“南水北调”工程。

电力方面:2008年通电村委会10个,通电村小组66个,其中农网改造35个村小组。继续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原则,2008年底全面完成村村通电工程

能源建设:已建沼气池1412口,可利用的有1232口,利用率达87%,其中100口为三配套建设标准。做好农村沼气池、太阳能等能源建设,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在现有沼气池的基础上,继续抓好沼气池建设和节能灶改造工作,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认真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强化环境整治工作,加强对工业区大气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的综合治理,有效排除工业污染。合理开发利用水源、矿产等资源。

扶贫安居房建设:种植草果、花菽110亩、栽培膏桐24253亩、发展生猪1000头、建好沼气池60口,修建了全长1500米的杨姓卫生路和全长1800米的小寨卫生路,完成了小寨6.5公里的人畜饮水工程,解决了468人373头大牲畜的饮水困难。总投资89.7万元(其中群众自筹32.1万元),共建安居工程户160户,现在已全面完成。

人口卫生

乡有乡卫生院一所,医生7人;在村级卫生室10个的基础上,实现了“一村一室”的目标。加大艾滋病的宣传力度,组织预防艾滋病学习、发放宣传画等,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防艾”的意识,同时按照省、州、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打破了卫生院“铁饭碗”和“大锅饭”的机制,激活了卫生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责任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的问题,从2006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2009年,农民参加参合金额由原来的每人10元增加至每人20元,病人从国家拿到的补偿金额以得到了提高,病人真真体会到了国家的好政策,从根本解决了农民上“看病难、看病贵” 的问题

加大计生工作力度,坚持发展与控制人口两手抓,全面贯彻“三为主”方针,取得了可喜成绩。全乡计生员业务培训12期100人次农村户口领取《独生子女证》达39户,其中独生子女14岁前办证的有31户,发放养老金74户74800元。

为了改变农村“脏、乱、差”的环境卫生状况,我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要求,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全乡当前和今后一项长期的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实。全乡共投入资金6.76万元,召开各种会议32次,2450余人参加,刷写永久性标语19条,临时性标语551条,新增垃圾桶20只,清理街道63条31500平方米,清理下水道及排水沟166条,共清理垃圾205吨,新建排水沟6条,修补路面724平方米,铺设沙石路面2645平方米,补植绿化树3600株,使全乡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环境卫生得到很大改观。

土司文化

纳更土巡检,明清时隶属临安府和蒙自县管辖,民国时隶属于个

旧县管辖,后又复归蒙自县管辖,明清至民国时曾进行过三次改土归流。清代,土司建盖衙门,由内地请来技工建造,普通工在辖区内摊派共建有土木结构瓦房3幢为土司衙门;民国年间,进行过一次大修,共有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实为土司统治500多年,到1949年废除土司制度。1950年建区后,区政府机关仍驻土司衙门内。1967年进行更新改造旧房,由群众投工献料,国家给予补助,建起石墙瓦顶结构房一幢为礼堂,建筑面积600平方米。1973—1974年,发动群众投工备料,县财政拔款给购买钢材水泥及五金器材,建起混合结构房供公社机关使用。有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投资5万元。1985年,区委会、区公所共有房建面积2000余平方米,价值16万元。1997年,将原来的大礼堂重建为现在的乡机关行政办公楼,建筑面积600平方米,造价40元;2006年乡机关共有房建面积3000多平方米,价值150万元。

建置沿草

纳更司署新衙门原址,现为乡中心小学

纳更山土巡检初为土舍,明洪武中因龙嘴开荒有功,给予冠帝封为土巡检。清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归临安府辖,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781年)划出14个寨,归稿吾土把总管。清嘉庆二十二年(公元1817年)改土归流纳更、稿吾归蒙自县,改为河泥里纳填里、逢春里。清道光三十三年(公元1853年)改为江外乡;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归个旧县,称外西区;民国八年(公元1919年)复归蒙自县为第十区;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废区扩乡镇,第十区改称为纳更镇。1950年1月28日《新民县人民政府布告》新字第4号颁布,纳更镇改为纳更乡;3月改为纳更区;9月组建联防7个;1951年又改为纳更镇;1953年改元阳县第三区人民政府;1956年和平协商土地改革,区下设乡,全区共 13个乡:即新城、瓦灰城、同春山、小土龙、采山坪、克甲、新安寨、大喇卡、者台、嘎娘、大伍寨、龙克、凤港。1958年大跃进,三区改为东风人民公社,后改为联社;1960年小土龙公社的冷墩乡改为大队,同时划分为嘎娘、小新街、新城3个公社;新公社辖采山坪、瓦灰城、小土龙、同春山、新城5个大队;1971年增划兴隆街、风口、新寨、箭竹林4个大队,全公社共9个大队。1983年经地名普查,改名为上新城公社,新寨大队改为复兴大队。1984年体改,公社改为区,大队改为乡。其中,采山坪、兴隆街各苗族乡,同春山为瑶族乡,全区共9个乡。

纳更土司龙济光

哀牢山南麓,红河南岸的纳更山、逢春岭是守卫国土的要塞。早在明

朝洪武七年(1373年)就在此屯兵,设置纳更山土巡检,一边守卫南大门,一边开辟哈尼梯田。

龙济光,哈尼族,1867年出生于红河南岸稿吾土把总衙门(今元阳县),属纳更司十五代祖、稿吾司第五代祖龙汝霖之三子。纳更司署原属龙济光大哥龙觐光执掌,后龙觐光把衙署迁到山清水秀的新城,倡导开辟集贸市场,外境百姓和内地蒙自、通海、宣威,甚至远方的四川人也有部分迁来纳更定居,在纳更司境内开荒种地。龙济光早已垂涎于纳更司的财源滚滚,产生了篡权守位的念头,但几次篡位谋杀都未成。龙觐光也深知其弟野心,但他想到为此蛮荒野地的宝座,同室操戈,互相残杀,天理不容,为了地方的平安,龙氏家族的声誉,不如自己出走,到外再谋仕途。龙觐光走后,龙济光顺利接任纳更新城司署,坐上了纳更司的第一把虎皮交椅。龙济光在纳更做土司时,正值清光绪年间各地大办团练的时候。龙济光除在家乡积极筹办地方团练外,还参予清政府镇压滇南人民的反清斗争,因全力协助清迁剿灭云南"夷人作乱"有功,被任命为云南省广南县的"团总",并得以在文山、蒙自、个旧、建水、金平、屏边各地招募新兵,,扩大自己的势力。

1903年4月,在四川会理州任知州的龙觐光受四川总督岑春煊委派前往广西参加镇压反清运动,为得到弟兄间的帮助,于是不计前嫌,向四川总督 岑春煊力荐其弟龙裕光和龙济光。1903年秋,这支由龙氏统率的军队从广南、皈转、博爱、富州进入广西百色地区,由岑春煊装备一新,依为股肱。龙济光先后任边防军济字营统领、广西省右江道,因屡立战功,受岑江煊的荐举,1908年署理广西提督,1909年补为实授。1911年4月,龙济光率领广西军队调往广东,任陆军二十五镇统制及警卫军副司令,负责保护两广总督张鸣岐。从此,龙济光便在广东发家,在军阀混战之中,独霸一方,显赫一时。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宣告成立,龙济光因拥袁受宠,先后任广东军政府总绥靖处副督办、广东镇守使、广东都督兼署民政长,并被授予陆军上将、振远将军,督理广东军务,在广东开府建衙。1920年7月,在袁世凯死后投靠段祺瑞的龙济光在直皖战争中失败,奉军入关后逃往山东的盐山县,后全部官兵被奉军缴械遣散,龙济关被北洋军阀免去两广巡阅使一职,调入将军府为将军,实是有职无权,有位无事的闲职。1925年3月9日,龙济光在北京朝阳门大街的住宅里,因患半身不遂而病故,终年59岁,结束了其与兄争位,从土司到郡王,参与军阀混战的一生。

民族文化

2006年全乡总人口20791人,其中农业人口20588人,占总人

口的99.02%,世居哈尼、彝、苗、汉、傣、瑶六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17268人,占总人口的83.1%;其中哈尼族7803人,占总人口的37.53%;彝族4735人,占总人口的 22.8%;苗族2581人,占总人口的12.4%;傣族1124人,占总人口的5.4%;瑶族1025人,占总人口的4.9%。

哈尼族

从哈尼族民间的古歌和迁徒史诗看,哈尼族远远古时居住在“诺玛阿们”的“哈尼为拖普玛”(指今天四川大渡河畔)后困受外族欺压逐步往南迁移,先后经过昆明、曲靖、建水,于元朝泰定三年(公元1326年)

进入纳更境内,散居各村寨。1985年有瓦灰城、同春山、哈卡、沙仁上寨、格河寨、新亚拥、老亚拥、下新城、下中寨、五六良寨、箭竹林12个自然村1715户7803人,占总人口的37.5%。

文字:哈尼族没有文字,1958年政府为哈尼族创造了哈尼文,但未普及。

族规:在长辈前不跷二郎腿坐。家中有何新食物,给长者先吃,路上遇行人即使互不相识也看年纪称呼,问其从何来,到何去。家庭一般由父亲当家,一切大事均由家长同意才去做。父亲失去劳力时,由长子或老么奉养。弟兄分家由父母作主,父母死后才分家,由长子作主平分

财产,小辈听长辈。媳妇与公公、哥哥坐卧、饮食均有一定的规矩。在各个家庭中口头保存着家族史,按父子连名的家谱,多数家族有连片的坟地,同一家族禁止通婚。

居住:哈尼族一般住在山腰坡向阳之地,户口密集。房屋土木结构,房式为长方形四斜面(即现在称哈尼蘑菇房),正房多数是草顶,耳房、厅房、走檐多数是石灰平房,也有少量的水泥房。正房内分为三隔或四隔。上顶是土楼,中间两层半楼。阴天收回的稻谷堆放于半楼上即可熏干,底层搭有木板“掌巴”右侧有火塘,搭有两张床,多为老人卧宿。耳厅房楼上,多为小辈和亲朋休息住宿,室内较黑面暖和。 生产生活:哈尼族善于养牛、马、猪、鸡、鸭、鹅、鱼。以种植稻谷、

包谷为主,次种豆类、薯类、杂粮、蔬菜、花生等。水田三犁两耙做到田平泥化才栽秧苗,特别注意秧田管理,秋收结束就把秧田犁好,压进绿肥关满水。旱地薅除两道。田地里历来有施放农家肥的习惯。

饮食:以大米、包谷为主,杂粮为辅,多煮生蒸饭、喜硬食,好酸辣、凉拌菜,多煮少炒,爱豆鼓打醮水。会淹制各种咸菜,男子喜爱烟酒。服饰:历来喜欢穿自织土布用兰靛漂染的黑色衣裤。男性穿白内衣,外套黑色衣服,领高并绣有各式花纹,面前订6个纽扣,下着黑裤,头戴瓜皮帽,老人多数包长布头帕,随身喜带匕首和猎枪。女性上穿两件外套领褂,下着黑裤,前佩围腰,小腿裹着缀有花纹的裹腿头围一串

响铃,用各色丝线花拴于帽后,耳戴银环,佩戴围腰链和银梳链。左右腰部垂有银团匾,手戴银镯,走起路来银饰撞击声叮当作响。

婚姻:1950年以后,男女婚前有社交自由,通过对歌、渐至恋爱。双方情投意合,即可结婚。婚后,男子地社会的默许下,到处可以再玩小姑娘,女子则受到限制;婚后不睦,双方自愿的可离婚,手续简单,男方将一木刻花开各持一半了事,但女方提出离婚的,则需如数或加倍退赔礼采,才得离婚。因而,实际的离婚权多操于男子,男方逝世,寡妇再嫁与否,取决于自己。 宗教信仰:信仰万物有灵神祗,崇拜祖先。最敬重天、地、龙、寨、家五神。均进行祭祀,以求降福保佑。除家神外,祭祀活动(念经、开路)均由悉知本民族历史的贝玛主持。丧葬:成年人死了,多数杀牛奠祭,行木棺土葬。村人停下生产到丧家帮忙,净奠悼念一天。女婿和舅家一般用牛上祭。以显隆重。来祭亲友,除舅家给戴黑孝外,余一律戴白孝。奠祭全由贝玛主持做斋开吊出殡时顺序是:哨呐、撤斋玛(送丧娘),枪、鞭炮、狮子、锣鼓、棺材在后,人数多则上千人。

节日:夏历正月过春节、二月祭龙、三月祭坡、五月产端阳节、六月苦扎扎节、八月吃新米饭、十一月过冬。二月的祭龙分大龙、二龙、三龙。瓦灰城村子是正月祭龙,其余哈尼族村二月才祭龙。这些节日,一般杀猪、鸡、舂糯米粑粑、做团、染黄糯米饭祭各种神,男女老少身着新衣,走亲访友,青年人谈情说爱,给节日增添了欢乐。

彝 族

彝族自称彝家、尼苏。据多数家谱和老人口传,大部分来自遥远的北方,一部分来自南京应天府,入滇后先居住昆明,后分两部分;一部分迁往大理,一部分迁往石屏、建水、个旧。清乾隆年间(公元1789年)从石屏、建水、个旧先后进入纳更休养生息。2006年有杨姓、老河寨、风口、椎栗树、关尼、关洞、冬瓜林、小土龙、牛滚塘、大石头、卜拉寨、尼苏寨、新寨子、土锅寨、老寨子、小寨、鱼塘凹子、纳更冲老寨、纳更冲新寨、沙仁下寨、三台坡、木厂22个自然村1098户4735人,占总人口的22.8%。彝族人民性情豪爽,喜欢交朋友,待客热情,与其他民族互通有物,团结友爱,并能善歌善舞。逢年过节,男女身着新装,背上三弦、直萧,在山间平地唱歌。歌声高吭婉转、清脆嘹亮,使人不免会跟随歌手手舞足蹈,留恋忘返。

文字:彝族有文字,但没有普遍使用,只有本民族的“贝玛”才会读写,与其他民族交往时仍用汉文。

居住:彝族村落多数居于海拔1000米至1600米的山坡梁子上,房前屋后有竹木林,林中多数生长麻栗、红椿、楠木、松杉等树和各种菌类及名贵草药。住宅多数是土木结构,两斜面草顶或土顶楼房,房顶为晒放各种农作物的晒场。室内多数用竹片隔间,分为三格,中堂搭有供桌,安有火塘,左右间为卧室,灶多数打在走廊上。

生产生活:水田三犁两耙。冬前翻犁板田,整好秧田,搭好埂子,注重选种。善于用各种绿叶压田作肥料。近田施放农家肥,远田少施或不施。旱地分固定、轮歇、火烧地三种。

服饰:色彩多样、鲜艳夺目。成年男子上着青兰大布料襟圆领或对襟三色普通衣,下穿宽裆大裤,头包包头,戴帽。生产时多打赤脚,随身带砍刀、背布袋。小伙子的穿着与汉族相似,随身携带匕首和竹萧。

婚姻:有父母包办和自由婚姻两种:一是包办婚姻要测算八字,男方要请人走亲说媒,若女家同意,要送聘礼,选择结婚吉日。二是自由婚姻,先是串寨对歌,互表钟情,渐至恋爱,情投意合时,男子将姑娘领回家中,然后托人告知女方父母。若姑娘父母同意了,即可议定礼银,选择吉日结婚。不同意者,办好等待女方父母气散后,再过礼金,奉献酒肉,补办嫁女喜酒。

宗教信仰:崇拜祖宗,信仰巫师、贝玛。盛行占卜,看鸡冠是否吉祥,家有不幸之事。都要请巫师、贝玛看蛋卜挂或跳神送鬼。

丧葬:人死行木棺土葬。葬前,选择坟地和下葬吉日。灵堂设房正中。前点明灯,下点过桥灯。请贝玛念经做斋,举行奠祭仪式。舅父和姑娘家要杀猪、羊、鸡、用酒、米来献祭。吹哨呐、敲锣打鼓、跳狮子,丧家同样用杀猪相待,亲戚朋友都帮忙送钱、米、鸡、酒,丧家指定有人收礼记帐。

节日:与汉族相似。过春节、清明节上坟,还有端阳节、七月半、中秋节、过冬等。六月二十四的火把节,格外隆重,每逢节日之际,男女青年环绕火把边唱边舞,尽情欢乐。

苗 族

苗族是中国历史上较为古老的少数民族之一。早在两千多年前就居住在洞庭湖、鄱阳湖等地区。即长江流域中部,河南北部、山西南部。后居住于贵州、文山、蒙自。苗族搬家是频繁的,南迁经过红河来到箐门(现在的上新城乡采山坪村委会下箐门村)。后散居火地、冬瓜林、大寨、箐脚、平安寨等地。

上新城乡是元阳县苗族人口最为集居的乡镇。苗族自称“蒙”有黑、白、花、青、汉、录、水苗7个不同支系。境内居住的是黑、花苗两种。花苗自称“蒙勒”,妇女穿的是花麻裙子;黑苗自称“蒙多”,妇女穿的是黑布花边裙子。风俗基本相同,也互相通婚。与其它民族地长期交往中,大部分懂得汉语,成为与其它民族交际的工具;2006年2581人,占全乡总人口的12.4%。

苗族的耕地有保水田、雷响田、麻塘地、园地、坡地和徒地,饲养牛、马、骡、猪、鸡和部分山羊,但耕牛少;生产工具有犁、耙、助头、镰刀、砍刀、斧头、谷船、贯斗等。除犁花外,多数都是本民族的铁匠打制,每种工具都适应山区耕作的特点。

农作物有稻谷、包谷、荞麦、豆类、洋芋、青菜、罗卜、瓜类;水果有鲁沙梨、桃子、李子等;种麻、纺麻织布是苗族妇女的主要活计,除了吃饭和睡觉外,手中随时随地都做着麻线活计。

苗族节日较少,只有春节、元宵节、端阳节3个。在节日里和朋友到来男子最喜欢自酿的包谷酒,表示对朋友的热情款待。

苗族人民最喜爱的乐器是吹芦笙,一般男子都会吹,婚、丧、喜事节日用芦笙伴奏歌舞。

住房多为土木结构,也有部分石板房,还有少数篱笆墙草顶房。

苗族风俗

每年正月初二起,习惯地采山坪(下箐门村)举行采花山节、腊月末,主持花山的三老,立两棵高十七、八的花竿,挂上有色布条带,远近的人初二就成群结队向花竿汇集拢来,凭各自的爱好开展各种活动。有赛马、赛歌、打鸡毛鸡毽、爬花竿、跳芦笙等,一直玩上三五天才去搞生产。

采花山的来历:据苗家介绍,古时候苗族人民被封建帝王排挤。被迫迁往西南边疆的过程中,每到一地,首领都高立旗竿,招呼人们休歇。经长期跋涉,自然形成挂旗制度。但定居下来后忙于从事生产劳动,就改地农闲的春节里进行。召集人们来纪念屯兵作战的艰苦岁月。还有一种介绍,古时候苗族英雄孟志有立花竿挂红旗。召集苗族人民同皇兵作战。腊月十六日这一天,他用巧计引皇兵上勾,把皇兵打败,可是他的妻子和9个儿子、9个媳妇、8个姑娘均地战场上牺牲了,战斗胜利后苗族人民对牺牲了的亲人,特别对首领孟志有一家牺牲27人的思念,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孟志有便召集人们到花竿下,奠祭死难的亲人,人们祝愿孟志有长生不老。后来,每到当年作战的日子,孟志有就立花竿,召集人们来练习爬花竿、练刀、练枪、练钧镰、练溜星、链甲等兵器。以此提高战斗技术。年复一年,代代相传,形成今采花山的风俗。

婚 俗

男女青年的爱情,借助唱歌来倾诉。青年男女到了婚龄,一般都通过对歌寻求伴侣,双方相爱后。男方总要邀约几个伙伴到女方村寨,趁女方出门的时机,把姑娘抢走。无论是明抢或暗抢,姑娘事前总是知道的,甚至姑娘事先就给男方说定的时间。当男行抢时,姑娘总要哭叫一番,抢走一段路程后,姑娘腼腆地与迎亲者一道说说笑笑来到男方家里。第二天,男方家备米、酒、肉等礼品,找人去说媒订亲。女方父母收下礼品,婚事就算定了。苗族以亲上加亲,表兄妹通婚的情况较多。苗族的婚姻一般比较自由,男女共同支配家庭经济,组成一夫一妻制家庭。男女若另寻新欢,妻子有权另嫁他人,并可带走一部分劳动所得的财产。苗族男女青年均豪爽大方,能歌善舞,有着广泛的社交自由。通过各种会期,民族节日,走亲戚,赶歌场,互相结识,对山歌,勾通情感。表达爱恋之意。进而互赠信物表示订婚,在订婚后双方仍是自由地参加各种会期和社交活动。如果一方发现对方在爱情上不专一,就主动地退回信物表示毁约。从订婚到结婚都是自己作主,父母很少包办,也很少提到嫁妆和彩礼的多寡。

苗族青年男女社交自由,导致一些青年早恋,解放前一般在15至17岁就结婚,18岁以前都有第一小孩,俗称三十六岁做爷爷的说法。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婚姻法》禁止了早婚,但在一些偏僻山区仍有早婚早育现象。男女青年订婚后,男方于春节期间去几个小伙挑着糍耙,腊猪腿、坛子酒,糖果等去女家拜年一、二次。苗族结婚仪式非常隆重,在结婚前一月,女方开始哭嫁,村中未婚姑娘,每晚聚会陪哭,嫂子们劝解亦哭,统称“哭嫁”,实际是唱出嫁歌。婚前三日男方送肉酒聘礼到女家。女方则宴请宾客,舅爷,姑爷及亲友礼作贺。这时“哭嫁”也达到高潮。

结婚之前一天叫“插花日”此日女方家宾客齐集,男方必须在插花日派迎亲队伍去女方家。迎亲队伍由年青的7----11人单数组成。领队的男人叫“娶亲大哥”,女子叫“娶亲婆”另外还跟随一班吹鼓手[乐队]。迎亲队到女方家寨外即鸣放鞭炮,女方紧闭大门,必待娶亲大哥送 上开门礼红包,讲一番娶亲客套话,才准进门, 迎亲队坐席饮酒时。女方村中的姑娘们会向迎亲客人们劝酒,必将迎亲客人灌醉,姑娘们还借劝酒、上菜、上茶、盛饭等伺机向迎亲人脸上摸抹锅底黑,摸得娶亲人个个成为大花脸,名曰“打粑”,或用豆渣和荨麻叶对娶亲人围攻,打得娶亲人遍体都是豆渣;荨麻叶蜇得娶亲火焦辣疼,叫“打亲”“打发”,既越打越亲,越打越发。要女方待老年人出来制止才停。然后,晚上男女青年可以对唱山歌,通宵达。结婚日叫做“正日”,正日黎明,开始发亲,由女方送亲大哥[兄弟]背新娘从正门出换新鞋送入户门外的花轿中,抬去男家。若途中与别寨娶亲队伍相遇,则各抢先从高处绕过。到了男家门外就由娶亲大哥背新娘从门前火盆上走过,然后新郎新娘行礼拜堂,男方则大摆宴席三天,答谢亲朋好友等不在话下,过完三早后新郎陪新娘回娘家探亲小住几天。

丧 葬

苗族人死后,实行棺木土葬,葬仪中要念《上天经》,请开路师傅。杀三只鸡为“枕头鸡”、“点字鸡”、“喊魂鸡”。人葬后十二天做一次祭奠活动。较长时间后要举行较隆重的做斋仪式,请鼓手、芦笙手、歌手、献饭者,可以几代人做一次。每代人杀一头赔礼猪。做斋时,要做假人代替死者,祭师和子女、舅叔要唱歌,歌的内容蕴含着丰富的为人处世哲理和本民族规矩礼节。苗族人死多行土葬,不用棺,也不垒坟。民国《马关县志。风俗志》载,苗族之丧葬,“自人死时即敲鼓吹芦鳖以乐鬼,昼密不停,鼓间数秒一敲,丝间数分一吹,直至埋葬而后已”;埋葬之前,子孙要“朝暮蒲食”,并“以酒肉喂塞死者之口”;选择坟地时,“以木棒一条拼力向空抛掷,就棒落横则横葬,科则斜葬”。部分“白苗”人死要为之穿白衣,并用竹子或细本条编成一框架,盛尸于内,停尸堂中,出葬前三天要为死者猖丧歌,入夜,为亲友者,必来慰藉,坐卧相陪。

部分苗族人冠则用寐布包好吊在屋内供亲友吊唁,择日埋葬。出葬时要请巫师击皮鼓、吹芦鳖为死者开路。部分苗族流行横葬; “花苗”、“偏苗”则行直窜。“白苗”葬前有“敲牛”习俗,即妇女死,其娘家要向女嫁家索取一头牛宰杀,娘家未“敲牛”之前,女婿要向岳父母家汇报其妻私有财物等情况。在苗族的观念中,人死是因为灵毫脱离开人体的缘故,相信死者灵魂可以变鬼,所以要请巫师向死者超度亡魂。有的苗族,葬后十二天要“做斋”三天。解放有,苗族遇有丧事,要杀牛、羊、猪、鸡祭献,并设酒宴,耗费很大。

信仰祭祀

苗族信鬼好巫,旧时在生产活动中每遇疑难,必请巫觋祈祷、施以“法术”解之。清《泸溪县志》载:“信巫重鬼,所在皆然”如祭鬼、举家老少避入山洞,名曰躲鬼,在一些山寨中至今还有吃猫血酒、咬烧红犁头、手摸油锅、赤足上刀梯、画符水治病、泼水饭送鬼、渡关赎魂、立挡箭牌、拜洞关蛇等等。这些旧习俗,已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科学文化水平的提高,有的已经被科学所解释、废弃、遗忘。有的仍在一些偏远山村流存,如:祭祀神灵、祭始祖尤公、祭梅山神、祭龙神、祭盘瓠等等。

苗族年节期间和平时都有很多禁忌。例如:忌讳侮辱性的称呼,不能说他们是“苗子”;喜欢别人称他们为苗家或“亲家”;除夕夜晚洗脚不能倒洗脚水,认为倒洗脚水来年会有洪水泛滥;大年初一吃饭不能泡汤;妇女不得串门,认为串门会踩着别人的门神;新媳妇吃饭不得与老公公同桌,而只能与婆婆和丈夫同桌;家有产妇,门上悬挂草帽一顶,暗示外人三日内不得入内,如有不慎而入门者,出门时要洗脚,喝一碗冷水,否则会将产妇的奶水“踩干”;家人有事,门口插青(接树枝),外人不得进屋;翅有婚丧、祭把,非经主人同意,不得随便闯入;路遇新婚夫妇行走,不得从二者之间穿过。

男方要请一对父母儿女都健在的中午男女去迎娶新娘。新娘家则盛情款待娶亲者、亲朋好友以及村寨中的长老和歌手。迎亲者在娶亲仪式上要当众交出三枚小贝壳作为娶亲的凭证。这时,歌手开始唱起古老、庄严而幽怨的哈尼(送嫁歌)在歌声中,经过精心梳妆的新娘在女伴的陪同下,挽着盛有衣物的花竹篮或挎着筒帕,伤心地哭泣着离开了娘家。出了新娘家门后,迎亲者要遭到村寨中姑娘和小伙子的鞭打,只准挨打,不准还手,直到出了村寨门才停止。这时候,新娘早已领着一群小伙子在半路上等候,看见新娘到来,就立即点起三把松明火,并排置于路的左边、中间和右边。同时在路的左右两边分别插上一根金竹、两根金竹之间拴一根白丝横栏在路上。新娘过来,跨过火把,扯断白线,就表示她正式成为夫家的人了,新郎就可以把新娘娶回家。举行完婚礼后,一般要回门。新娘于第二天随送亲的人们回门,并带回糯米粑粑等食物分给家人和邻居、亲友品尝,下午再返夫家。

傣 族

上新城乡的傣族,同南沙镇的一样,来源于西双版纳。根据第三次人口普查共有945人,分布在大麻迷、小麻迷、芒堤、芒杏河4个自然村,2006年有261户1124人,占全乡总人口的5.4%。海拔为330米至355米,气候炎热,土地肥沃,适宜种植多种经济作物。素有“江外河底、干柴白米”之称。建国后,傣族人民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把昔日的瘴疾之区,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4个村的傣族,是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步鲁全攻占车里,在西双版纳地区逐步建立了封建领主经济之后,至西迁徒而来的,至今有600余年的历史傣族人民长期与其它兄弟民族交往中社会经济也和各族人民融为一体。

傣族地区的水稻一年两熟。一般是头年撤秧,第二年开春栽秧,在六月初收割,七月初开始栽晚稻秧。做秧田的一般不栽秧,耕田全用水牛。一般是二犁二耙,多数保水田不犁耙,用水牛踩田,随着科学的发展和进步,传统的耕作正在改变,施用化肥、推广良种,逐步取代了落后的耕作制度。

住房:全为平顶土房和石灰房。多数有楼,屋内布局多为三间、两侧耳房住人,中间为堂屋,作客饭厅,楼上作仓库或住人。因白蚁多,建房选用木料较讲究,常选用玉荷花树、红皮果树、黄木树等红春树被称为树中之王。因此,建房必须用上部分红春木,以示人丁兴旺,房屋牢固。

饮食:以大米为主,一日三餐。

服装:男子一般身着黑色或兰色短上衣,下着黑色裤。女子上着黑色无领姊妹装,袖短而宽,袖口镶花边。未婚女子用红色,已婚女子用绿色,下着全用棉布黑筒裙。

节日:以多神崇拜和先祖崇拜的的信仰有密切的关系,除了与其它民族照样过端阳节、七月半、中秋节等外,本民族还有开门节,关门节、九月年等。关门节又叫春节,是傣族人民送旧迎新的传统节日,一般过3至5天,每年腊月24日,要清洗衣服,修整房屋,清扫屋里屋外。腊月25日,岁月已经关门,准备迎春节,到第二年正月15日前都称为关门节,正月十六日为开门节,两个节是连在一起的。开门节又叫出门节,时间为每年正月的第一个属鼠日,有的为属龙日。

叫谷魂:是每年农历十月的第一个属龙日,表示田地里的庄稼已经收完,五谷进仓,是一种田间祭祀活动。

婚姻:青年男女婚前社交活动父母允许,比较自由恋爱。未婚青年在节日里走亲戚,对山歌盛行。流传着在家中聚众对山歌的习惯,不论是伙子对输了,或是姑娘们对输了父母新都会来帮忙。成婚要送礼采,有认费、开门钱、媒人钱等,也有偷婚、抢婚等形式。新娘出门时,男方歌手要唱“催促调”,女方歌手要唱“送亲调”。

丧葬:个别婴儿死亡,行水葬。正常病故,行木棺土葬,用红、绿两色土布,各剪一个太阳和月亮的图案,贴在一块5尺长的白布上,穿上竹竿,竖于房顶,意为讣告全村:家有老者升天。

宗教信仰:主要表现为多神崇拜和先祖崇拜,同时也保留着万物有灵的残余。 民间有贝玛、师娘。占卦治病,婚丧仪式,祭祀活动,在教仪上属佛教的范畴。普遍认为有天神、地神、鬼神、家神、寨神和树神,对诸神都定期进行祭祀,祈求保佑,对人们带来的疾病和灾难的鬼神,通过各种祭祀活动。请贝玛、师娘行巫术驱赶,这种巫术较为盛行。

傣族自称为傣:意团结和睦,如同胞兄弟,视天下傣族为一家,相互团结、和睦相处,以和为贵,互不倾扎。一般不偷盗、不诈骗、不凌弱、不行凶,不估坝他婚。性格内向,以尊老爱幼为美德,但受夫权所限,男尊女卑也较突出。

据民间世代相传,过去曾经有过写在牛皮上的傣文,后因兵荒马乱缺粮饿肚,就把牛皮也煮吃了,告成傣族汉有文字。

瑶 族

瑶族名称始见于《南史》。歧称为“蛮瑶”,隋、唐(公元581年——907年)时称“莫瑶、山瑶、大板瑶、红靛瑶”。汉代(公元206年——220年)时期居住在洞庭湖、沅江流域。宋、元(公元907年——1368年)后分布于两广、湖南三省部分山区。明、清后部分迁入元阳,后散居各村寨。据第三次人口普查上新城区内有瑶族人口810人,2006年统计瑶族2个自然村,198户,人口1025人,占全乡总人口的4.9%。居住在海拔1520米——1600米的仁寿村、中寨两个自然村。全系兰靛瑶。两个村瑶族一般均通汉语。通过长辈传传教。使用一种用瑶语发音的经改动的汉字用以记叙族史、家谱、歌谣、故事和镌刻碑文等。一般成年人均能读写。

生产生活:饲养牛、马、猪、鸡、鸭。以种植稻谷、包谷为主,次种豆类。薯类及各种杂粮、兰靛、草果等。

宗教信仰:信仰原始宗教,祭祀家神、寨神、水神、风神、树神。砍山、耕地、播种、栽秧、收谷、吃新米、盖房都要占卜吉日,祭祀各种神祗,凡婚丧、疾病及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事物。均按阴阳五行观点来解释,还习惯用梦中的情景解释为事物的预兆;梦见太阳落山,认为父母将遇有水害,梦见滚木下山,预兆将发财,梦见唱歌,预兆将与他人争口角,梦见风雨、吃肉,大蛇追咬,预兆灾病。

瑶族有纯朴的民间道德,爱干净,路上遇老人,必然让路,若是骑马,必然下马;无论认识与否,都会热情打招呼,若遇老人背重物,自然替老人接背。瑶族很有礼貌,在众人面前不放屁,有客人坐着不从他面前过。同桌餐时,客人未吃饱,主人吃饱了也不能歇碗筷。给客人倒酒。先从自己的酒杯倒起,再倒给客人,否则就不礼貌。女子在家还是在野外,均喜欢用叶子(芭蕉叶较多)包饭吃。在家里每当吃饭时,姑娘们就端着这种“叶碗”饭,边吃边窜东家走西家。同伙伴们品尝,评论各家的饭食。除非家中有客人,她们极少用土瓷碗吃饭。

装饰:衣着用土布,少年时无论男女都戴着一顶园形的黑布帽,顶上有两大簇红婴,帽檐上各镶着3枚园形的银质片,并雕有福、禄、寿3个隶体字,表示长者对孩子的祝福。男孩帽顶上戴红缨红线条,女孩戴黑、白、红布条,男女儿童的衣服几乎一样,只是男孩的衣领稍有椭圆,女孩的领口则园盘。男孩衣服背后下端正中敞开着长约15公分的一个缺口,女孩则未剪开。成年后,男孩改戴马尾纺织的圆帽,衣服前胸四季坦露。两边排列150多枚锡纽子,外衣背仍剪开缺口。女子头顶上用竹器制成的两个长方框在发上,用宽1市尺,长2市尺的黑布绷在上面,这叫“顶布”。姑娘顶布就意味着可寻偶,这时少女眉尖上的眉毛钳得光光的,显得明秀而温柔。婚后的妇女配有5至8股银头链,耳上吊着桃子形的银耳环,脖子上配有椭圆形用链子相接配有小铃铛的项链,胸前戴着黄鳝骨的银链,手上戴着园手镯。

住宅:多为两斜面的木板房和土墙草顶房,走廊多为石灰平房,有耳房、厅房和四合院等。室内较为宽敞,分为3隔,设有火塘。盖房互相帮忙。新定居和进住新房注重选择吉日。大门座向要阴阳五行择定。主人属金属命者,门向朝北,木命者朝南,水命者朝西南,火命者朝东南,土命者朝东南。

饮食:以大米、包谷为主,薯、豆、瓜类次之。饭多用吊锅煮、煮得较浠。小锅炒菜,大锅煮饭。喜爱糯米饭和包粽子。不吃狗肉、羊、牛肉。男子喜爱烟、酒。会用糯米、包谷、稻谷、高梁酿制粮食白酒。逢喜庆节日,痛饮数天。

度戒:有倒渡戒和私渡戒两种。倒渡戒由7个戒师主持;私渡戒由5个戒师主持。渡戒前,须在家中吃住,不准外出,不准见天、走路,戴帽要低头,除戒师外,不准与他人说话,不得吃荤食。入夜,由戒师传授各种宗教礼仪。背诵宗教经典和本民族历史。渡戒在村附近草皮上举行。先搭好戒台。用藤子编成网,由人护托,把戒者引上座台。由戒师念经请神之后,戒师令渡戒者对天发誓:不杀人、不放火、不偷盗、不抢劫、不奸女、不拐妇、不虐待父母、不欺人、不陷害好人。誓毕,戒师掷火于水中,表示如有违者,命运将如同火入水中而灭。接着戒师令渡戒者即渡下,渡戒者全身卷曲,两手交叉,紧扣膝盖,头置于两膝之中。从座台滚进入网里。若是两手松脱。四肢朝天,被认为功德修得不圆满。没过关,神通不灵,是一种终身憾事。渡戒后由戒师宣读日后要遵守的法纪,加盖手印,由戒者保存到死。渡戒后可跟师傅学经文、礼仪、道德训条。并受到社会的尊敬和神灵的保护。反之,得不到姑娘的爱慕甚至终身难娶。没有渡戒的人,要补办渡戒。否则,不是瑶家人。

节日:主要节日有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三月三扫墓较为隆重,吃五色花糯米饭,杀鸡煮肉,饮酒欢乐数日。仓龙节,目连节,大端午、小端午、七月半,喝雄黄酒。据说喝子雄黄酒,一年四季喝生冷水,肚子不会痛。还有吃新米饭等节日。

婚姻:有包办和自由两种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一般不与他族通婚,包办即由父母许配,父母双亡,由叔伯兄嫂作主;自由恋爱即通过对歌,达到情投意合时,互赠送小件物品,尔后请人说媒订亲,派人到女方家送毛烟(表示求婚)毛烟被收下、表示父母同意未婚。反之,则拒绝。婚后不睦,由瑶目判断,否则会受到寨民的遣责。若有一方提出离婚的,需退结婚时用的部分礼金,将一节竹划开各持一半。向相反的方向走开即是。

丧事:历史上人死了进行过火葬,后行木棺土葬。人死要呜枪报丧,要白布裹尸装入棺,再据死者生辰年月日时择土葬。垒坟砌石门,以供死者阴魂出入。若原是一对夫妇,则垒一道石门,以供共同出进。葬后一栽,要在村边焚烧纸糊冥屋,以示接回亡魂,供子孙后代定期祭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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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