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上海交通大学笛箫协会
释义

上海交通大学笛箫协会。简称“交大笛协”或“笛协”,是上海交通大学正式注册的合法学生社团,成立于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成立时间:2005年3月23日,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协会旨在团结笛箫爱好者,通过共同学习、互相交流,掌握笛箫等乐器演奏基本技巧,并安排组织校内演出以及校际交流,以达到促进校园文化发展的目的。

简介

本着以丰富校园文化艺术生活,增加校园人文气息,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为宗旨,上海交通大学笛萧协会(以下简称:交大笛协)于2005年3月在闵行校区正式成立。我们发起交大笛协的初衷很简单,只希冀着更为单纯的音乐理念为更多人理解并接受,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只属于自己的音乐。真正的音乐来自心灵深处,相信:真心、用心所以开心。

在笛协成立之前,交大早已拥有音乐协会,爱乐者协会等音乐类学生社团,所不同的是,在欣赏,享受音乐的基础上,交大笛协更注重个人对音乐的感受与领悟。掌握一种技巧,创造自己的音乐,但这尚不是“拥有”的全部含义。音乐之所以具有超越任何语言的强大力量,源于心灵的感悟。情系乐动,音自心出,姑且以此八字概括本人对音乐的理解。或许你不是一个出色的演奏家,但完全可以拥有只属于自己的纯音乐,感受音乐的自由领域。

笛是乐器中的君子,简单、纯朴,悠扬的声音发自内心,是真情的流露。排空内心的一切浮躁,以谦虚的心包容一切,所有风波进入心中却都化为平和的旋律。欣赏笛的作风,因此在众乐器中独选他,发起交大笛协。无需正规化的教学,不屑功利化的考级,打破任何形式的束缚,创造最纯的音乐,这就是我们协会与笛的共同风格。

真心,用心,拥有自由的音乐,心灵的感悟,一切尽在不言中。

历任负责人

第一任 2005.3-2006.9 杨 俊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第二任 2006.9-2007.9 吴丰博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第三任 2007.9-2008.4 陈小晴 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

第四任 2008.4 至今 戴一航 上海交通大学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

理事长 2006.5 - 2009.12 乔盟 上海交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协会活动

常规活动: 每周三下午2-4点,初级班上课,由上海民族乐团邓华春老师执教;

会员交流: 每周五晚6-10点,中级班及演出团会员交流或排练节目;每周日晚7-9点,初,中级班自由交流;

笛艺讲座: 每学期1-2次中小型讲座,邀请笛坛名家来学校与笛友交流,讲座后进行互动.

校际交流: 每学期1-2次出访上海地区同类社团,联谊并讨论合作事宜.

演出交流: 每年举办民族音乐会,主要与其他民乐类社团合作;积极参加各学院的迎新晚会和元旦圣诞晚会.

晋级考核: 每年年末举办,主要针对初级班会员,经考核成绩合格后,当场即可确定是否进入中级班会员;中级班会员考核后进入演出团.

历史活动

(截止至2009年3月15日)

2009年3月14日 马迪上海民族乐团讲座,该活动视频由交大笛协独家录制并发布。

2009年3月13日 秦风唐韵--马迪个人独奏音乐会,协会组织25人观看。

2009年3月12日 “笛艺·人生”-- 笛坛大师马迪唐俊乔笛友交流会在光彪楼举办。

2009年3月11日 第九次招新(补招)共招新新会员24名,男生8名,女生16名。

2008年12月11日 组织观看"唐俊乔优秀作品及获奖学生音乐会",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附中贺碌汀音乐厅.

2008年11月29日 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第七次社团代表大会.

2008年9月17日 笛协第八次招新,共招收新会员56名。男生29名,女生27名。

2008年9月13日 组织会员观看“乐和江南——中秋民族音乐会”,由上海民族乐团演出,地点:上海音乐厅。

2008年7月5日 组织会员观看"东方雅韵:竹管天下---吹奏消夏"民乐室内乐活动,上海东方艺术中心举办.

2008年6月27日 组织会员观看上海民族乐团在上海音乐厅举办的<<如梦令>>乐雅集民族音乐会.

2008年6月6日 组织会员观看了上海民族乐团在上海音乐厅举办的<<九歌神曲--端午节音乐会>>.

2008年5月22日 与交大古琴社,复旦大学古琴社,中医药大学古琴社合办的小型音乐会在我校光彪楼博雅厅举行.

2008年5月10日 与民乐板一起组织体育活动.

2008年5月3日 应闵行博物馆之邀,参加"看国宝文物 听千古绝声"活动.

2008年3月9日 与民乐板一起组织前往世纪公园观看梅花展.

2008年3月5日 笛协第七次招新,新会员16名.

2007年10月4日 组织会员重访杭州市鸣声笛箫社,参观乐器的原始做工坊及制作流程.

2007年9月27日 笛协第六次招新,新会员38名.

2007年9月26日 应上海民族乐团之邀,参加 2007 CCTV 中国民族器乐电视大赛上海赛区露演活动.

2007年9月22日 笛协访复旦大学枫林校区笛箫协会.

2007年9月14日 组织会员观看上海民族乐团<<乐和亚细亚>>音乐会,免费为会员提供门票.

2007年8月5日 与复旦大学笛箫协会,同济大学金音笛艺社一同参加"千笛迎世博"活动.

2007年7月14日 参加民乐板板聚, 为民乐板板主季俊杰,笛协会员姚钦锋颁发"永久性荣誉会员"证书.

2007年5月24日 笛协邀请著名笛子演奏家戴金生老师来交大举办讲座<<中国笛文化>>.

2007年4月15日 应"乐器雅集网"之邀,参加"圣手箫王张维良大师讲座交流会".

2007年4月7日 笛协访同济大学金音笛艺社.

2007年3月21日 笛协第五次招新,新会员31名;期中韩国留学生1名,外校人员1名.

2007年3月19日 应上海中华笛文化研究所之邀,参加"著名笛子演奏家,教育家许国屏先生从艺50周年"活动.

2007年3月4日 组织会员观看上海民族乐团<<乐和天下>>元宵节音乐会,免费为会员提供门票.

2007年2月8日 应邀为同济大学金音笛艺社参加第四届长三角民族音乐展演进行视频拍摄.

2007年2月3日 参加在上海音乐学院附中举行的"敦煌之夜"华音网站新春音乐会

2006年12月17日 参加中国笛王俞逊发逝世一周年铜像揭幕仪式

2006年12月15日 1.笛协访复旦大学笛箫协会 2.参加笛箫大师罗守诚讲座交流会

2006年11月29日 参加上海交通大学社团文化节活动

2006年10月19日 参加中国(上海)国际乐器展览会

2006年10月6日 逸夫楼湖边举行"笛声伴中秋"活动

2006年10月1日 笛协访杭州市鸣声笛箫社

2006年9月27日 笛协第四次招新,新会员90名;其中外校人员1名.

2006年3月23日 笛协第三次招新,新会员41名.

2005年9月26日 笛协第二次招新,新会员32名.

2005年3月23日 笛协第一次招新,新会员8名.

2005年3月5日 上海交通大学笛箫协会成立.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笛箫协会。简称“交大笛协”或“笛协”。

第二条 本协会是上海交通大学正式注册的合法学生社团,成立于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成立时间:2005年3月23日,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

第三条 本协会旨在团结笛箫爱好者,通过共同学习、互相交流,掌握笛箫等乐器演奏基本技巧,并安排组织校内演出以及校际交流,以达到促进校园文化发展的目的。

第四条 本协会遵照国家宪法法律、法令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 本协会遵守上海交通大学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主要任务是联系校内外笛箫爱好者,通过学习、交流、演出等活动,普及音乐知识,丰富校园文化,并以笛箫这一传统民族乐器自身特点,结合现代音乐特色,展示民族乐器的另一面,使民族乐器更易为当代青年所接受,喜爱。

围绕这一目标,拟订工作内容如下:

1、 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团委的指导,积极开展笛箫演奏的培训、交流和演出等活动。

2、 通过演出、校际间交流等形式,广泛宣传推广笛箫等民乐,增进人们对笛箫的了解。

3、 定期进行会员笛箫教学以及理事会骨干力量的培训,促进协会发展。

第七条 各项目基本任务的实施由各届理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拟定活动计划,积极组织落实。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协会每年两次招新,对象为在校师生,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九条 凡承认上海交通大学笛箫协会章程,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国法律,无犯罪记录、品行良好。对中国民族乐器有兴趣并希望不断提高自己的演奏水平的上海交通大学的师生,经申请并交纳所需会费后即可注册成为会员。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招新现场登记个人信息;

2、交纳会费;

3、本协会核实办理入会手续并发放会员证;

4、登陆协会网站查看章程,浏览、下载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 会员可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本协会相应的培训课程和活动的参与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本协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4、参加本协会活动以及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6、活动进行期间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负责人同意,有进场、退场的权利;

7、符合本章程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宣传本协会的宗旨,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及工作。

3、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及形象。

4、完成本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与本协会良好沟通。

5、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程序

会员自愿退会,应及时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等相关证件,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终止会员资格。入会一周内退会,费用全部退还。

非自愿性退会,由理事会讨论通过决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取消会员资格。

第十四条 入会后作为会员在校期间一直享有会员权利。

第十五条 本协会为会员提供活动场地。

第十六条 本协会成员应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和规定,不得从事有损于本协会声誉的活动。

第四章 协会的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本协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八条 本协会核心组织机构为理事会和团支部。下设:财务部、组织宣传部、教学指导部和外联部。

理事会

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理事会成员的变更须经严格程序:新界理事会名单由会长提名,须通过原理事会考核后方可上任。必要情况下可由会长直接任命临时理事成员,事后报理事会通过后即可转正.

主要职责:

会长:主持协会全面工作,把握协会的发展方向。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专项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辅助会长的常务工作,整理、保管协会文件和传达有关任务。

理事会是社团最高权利机构, 负责:

一、制定、修改章程,对本会活动进行集体领导;

二、选举产生下属各部门干事,决定会员的招收和资格取消;

三、提名及罢免理事会主要负责人;提名会长、副会长人选,理事会三分之二人数通过方能生效;

四、决定本协会工作、任务、方针;

五、审议各理事的工作报告;

六、通过重要决议,决定本会重大变更、终止。

七、制定本会的中近期工作计划;

八、建立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九、召开会员大会并报告工作;

十、聘请教师,名家教学讲座,聘任名誉会长等。

组织宣传部:

1、建立会员档案,各项活动的组织及宣传;

2、负责协会活动场地的租借;

3、协助理事会开展协会的日常工作及处理协会有关问题。

4、负责协会网站内容的更新。

教学指导部:

1、多种形式提高本协会会员的演奏技能和理论;

2、负责会员的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3、监督、协助老师的教学工作;

4、为会员义务指导演奏方法及技巧等。

外联部:

1、联系上海地区各高校间的民乐类社团进行联谊,定期举办交流活动等;

2、对每次活动进行预算并筹集资金,比如向相关部门申请或拉赞助等;

3、建立公关信息网络,促进校内外同性质团体及各企业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力争为本协会拉到赞助基金,减少协会经济负担。

第十九条 本协会的日常工作由理事会全权负责。

第二十条 本协会最终行政权归上海交通大学笛箫协会所有。

第五章 资产与财务

第二十一条 协会资产为共有财产,不论如何获得,只能由以促进有利于本会宗旨实现的各项事业,不得以利润、股息等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支付、转交给本会会员,支付给工作人员的工资、付给会员为本会服务应取得报酬以及付给租赁会员的房租除外。本协会资产依照国家和社团行政主管机关有关规定基本会章程进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二条 经费来源:会费、企业、个人赞助、演出所得等。

第二十三条 经费用途:发展社团经济获得的收入,日常管理,日常训练,各项交流活动费用。各项目统一建账。

第二十四条 经费管理:财务分管副会长专职管理,协会活动支出暂时由个人承担的,经理事会确认,并经会长盖章、签名,凭收据到财务负责人处报销,并作记录。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制定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定期报告财务收支状况,接受会员及有关领导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六章 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变更程序

一、协会章程的变更,由会长助理或副会长提出变更报告,提交理事会通过。

二、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七条 终止程序

一、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报告,召开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二、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方案,确定善后工作人选,成立清算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向上级主管协会和社团管理部门申报,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本会终止清算后剩余资产按校团委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理事会起草,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上海交通大学社团总会)审核通过,即刻生效。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12:33:06